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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设置讲解2023目录编者按
1.典型案例1案例一1案例二2案例三
2.GB/T50493-2019新标要求
31.气体探测器设置更加明确
32.气体探测器具备信号远传和现场声光报警功能
33.气体探测器覆盖范围变小
34.气体探测器的安装高度更细化3有毒气体探测器报警值设置更明确4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解读
54.
1.GB/T50493-2019修编主要内容
54.
2.附修编内容解读6编者按“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未投用或处于非正常状态,长时间报警未处置”是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整治一项重点内容!足见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重要性,需时刻关注,保持其灵敏“嗅觉”,马虎不得!.典型案例案例一2014年1月1日,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储运车间中间原料罐区操作人员在进行切罐作业时,错误开启了倒油线上的阀门,使高含硫的石脑油通过倒油线串入抽净线,石脑油从抽净线拆开的法兰处泄漏事故间接原因企业未按规定采取加装有毒气体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等措施,未及时检测出泄漏第1页共12页♦现GB/T50493-
20196.
1.2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
0.3m-
0.6m;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上方2m内检测比空气略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下方
0.5m-lm;检测比空气略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
0.5m〜1m(新增)♦条文说明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上方2m内,09版规范为高出释放源
0.5〜2m.
1.3环境氧气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
1.5m〜
2.0m(新增).
1.4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宜安装于大空间开放环境,其检测区域长度不宜大于100m(新增)♦原GB50493-
20093.
0.5当现场需要布置数量有限的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探测器时,在不影响现场报警效果的条件下,现场报警器可与可燃及有毒气体探测器探头合体设置当现场需要布置数量众多的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探测器时,此时现场报警器应与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分离设置,并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声光警示要求,分区设置为了提示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报警器常选用升级为105dBA的音响器,在高噪音区[噪声超过85dBA]以及生产现场主要出入口处,通常还设立旋光报警灯♦现GB/T50493-
20195.
3.2区域警报器的报警信号声级应高于110dBA(09版标准为105dBA)但距警报器1m处总声压值不得高于120dBAo♦条文说明现场报警器选用,由原来105dBA的音响器修订为llOdBA♦原GB50493-
20093.
0.2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的一级报警为常规气体泄漏警示报警,提示操作人员到现场巡检当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浓度达到二级报警值时,提示操作人员应采用紧急处理措施当需要采取联动保护时,二级报警的输出接点信号可供使用现场发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事故时,为了保护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以便操作人员及时处理,对同时第10页共12页发出的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检测报警信号的处理,应遵循二级报警优先于一级报警;属同一报警级别时,有毒气体的报警级别优先的原则♦现
3.
0.2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应采用两级报警同级别的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同时报警时,有毒气体的报警级别应优先♦条文说明
①一级报警为气体泄漏警示,提示操作人员及时到现场巡检处理;
②二级报警为气体泄漏紧急报警,提示操作人员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③当气体泄漏需联动保护时,应采用二级报警接点信号作为联动保护条件;
④现场探测器自带的警报器接受探测器输出的
一、二级报警信号,现场区域警报器接受GDS系统输出的第二级报警信号15♦现GB/T50493-
20193.
0.1在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的生产设施及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泄漏气体中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泄漏气体中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既属于可燃气体又属于有毒气体的单组分气体介质,只设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多组分混合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和有毒气体浓度有可能同时达到报警设定值,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探测器♦条文说明对于含多种有毒气体组分的混合气体,或不同工况条件下泄漏气体的组成差异大时,当各毒性气体组分的气体浓度都有可能达到各组分的有毒气体浓度报警设定值时,为确保生产安全,需要分别设置有毒气体探测器16♦原GB50493-
20094.
1.2下列可能泄露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主要释放源应布置检测点
1、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密封处;
2、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
3、液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
4、设备和管道的法兰和阀门组;♦现GB/T50493-
20194.
1.3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周围应布置检测点:第11页共12页
1、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动密封;
2、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
3、液体/气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
4、经常拆卸的法兰和经常操作的阀门组♦条文说明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释放源应按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分为连续释放源、第一级释放源和第二级释放源第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转时周期或偶然释放;第二级释放源在正常情况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器检测的主要对象是属于第二级释放源的设备或场所第12页共12页挥发的石脑油中的硫化氢最终现场操作人员及车间后续处置人员硫化氢中毒,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1.
2.案例二2018年11月28日,河北张家口盛华化工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检修氯乙烯气柜,事发前氯乙烯气柜卡顿、倾斜,开始泄漏,压缩机入口压力降低,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气柜卡顿,仍然按照常规操作方式调大压缩机回流,进入气柜的气量加大,加之调大过快,氯乙烯冲破环形水封泄漏事故间接原因安全仪表管理不规范,中控室经常关闭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声音,对各项报警习以为常,无法及时应对最终氯乙烯向厂区外扩散,遇火源发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21人受伤
3.案例三2013年10月8日,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焦化装置的煤气柜运行过程中,因密封油粘度降低、活塞倾斜度超出工艺要求,致使密封油大量泄漏、油位下降,密封油的静压小于气柜内煤气压力,活塞密封系统失效,造成煤气由活塞下部空间泄漏到活塞上部相对密闭空间,持续大量泄漏后,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并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能),发生化学爆炸事故间接原因在发现气柜密封油质量下降、油位下降、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频繁报警等重大隐患以及接到职工多次报告时,企业负责人不重视,未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特别是事发当天,在气柜密封油出现零液位、检测报警仪满量程报警、煤气大量泄漏的情况下,企业负责人仍未采取果断措施、紧急停车、排除隐患,一直安排将气柜低柜位运行、带病运转,直至事故发生,造成10人死亡,33人受伤由以上三个案例可以看出,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以下简称报警系统)管理缺失,易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在过程安全保护层模型(洋葱模型)中,气体报警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特别是事故初期,报警系统响应后,第一时间采取科学的方法处置,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事故的伤亡,甚至防止事故发生笔者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报警系统或多或少存在问题,暴露出了企业人员不掌握《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等规范要求第2页共12页GB/T50493-2019新标要求新GB/T50493对报警系统有更加明晰的要求气体探测器设置更加明确.既属于可燃气体又属于有毒气体的单组分气体介质,应设有毒气体探测器.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多组分混合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和有毒气体浓度有可能同时达到报警设定值,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有毒气体探测器
2.气体探测器具备信号远传和现场声光报警功能.可燃气体二级报警信号、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单元的故障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控制室操作区应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声、光报警;现场区域警报器应有声、光报警功能
3.气体探测器覆盖范围变小.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布置的设备区域内,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mo.释放源处于封闭式厂房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2m.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除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探测器外,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液化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m
4.气体探测器的安装高度更细化第3页共12页.检测比空气重(分子量比值大于或等于
1.2)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
0.3m〜
0.6m.检测比空气轻(分子量比值小于或等于
0.8)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上方2m内.检测比空气略重(分子量比值大于或等于
1.
0、小于
1.2)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下方
0.5m〜1m.检测比空气略轻(分子量比值
0.8-
1.0)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
0.5m~lm.环境氧气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
1.5m〜
2.0m
3.有毒气体探测器报警值设置更明确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100%OEL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00%OEL有多个OEL的有毒气体,应按MAC、PC-TWA、PC-STEL优先顺序选用,没有提供OEL的有毒气体,可按10%IDLH选用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5%IDLH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IDLHo因此,笔者提醒大家充分认识报警系统重要性,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报警系统管理.辨识风险,正确规划设置气体探测器组织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等各方面专业人员,同时联系设计单位,一起分析原材物料涉及可燃、有毒气体种类,辨识出可能发生泄漏的部位,特别是研判气体压缩机和液体泵的动密封、液体采样口和气体采样口、液体(气体)排液(水)口和放空口、经常拆卸的法兰和经常操作的阀门组等释放源周围布置情况,防止出现探测器应设未设和设置类型错误的情况.精准计算,合理设定有毒气体探测器报警值不同级别的报警信号应有明显差异,根据有毒气体的毒性,至少设两级报警以一氧化碳为例,查表一氧化碳无MAC优先选取PC-TWA20nlg/n当标准大气压下,摄氏度取20℃换算CppM=(
22.4X298/273XCmg/m3)/分子量,即为一级
17.5ppM、二级35PpM.积极响应,加强探测器报警信号管理建立探测器台账,与平面布置图第4页共12页核实确认,绘制全厂性和各装置的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检测点布置图,便于管理和迅速处理报警消防控制室人员要加强对可燃气体二级报警信号、报警控制单元故障信号的监控管理,不能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控制室操作区和区域警报器均应设置声、光报警,防止因环境比较嘈杂,听不到报警声严禁企业人员因报警频繁等原因,擅自关闭报警器,应强化报警系统管理,建立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发现处置险情.超前防范,科学处置气体探测器报警组织相关人员培训,规范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记录严格遵守异常处置流程,接到GDS系统报警后,控制室人员确定报警仪表位号和具体位置,第一时间做好报警记录和通知人员确认报警原因现场人员或仪表人员接到通知后,查找报警原因,排除故障后通知控制室,并在确认人一栏签字,实现闭环管理.常备不懈,定期维护检定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时维护,认真查找报警的根因,如被测环境有气体泄漏、报警值设置不合理、没有按时校准、传感器被损坏、设备线路出现问题等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693-2011)规定对检测报警装置进行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防止传感器问题和零点漂移如果仪器受到严重振动或冲击,或更换或修理重要部件,应及时校准发现检测报警装置校验不合格或者故障,立即对其修复或更换
4.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解读
4.
1.GB/T50493-2019修编主要内容
1、标准名称由“设计规范”改为“设计标准”;
2、有毒气体范围由《高毒物品目录》中所列毒气扩大到常见剧毒气体;
3、增加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简称GDS)的设计相容性、独立性和可靠性要求;
4、增加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简称GDS)应与火灾及消防监控系统分开设置的要求;
5、增加了开路式(激光、红外)探测器、噪声探测器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探测器的布点和布置要求;第5页共12页
6、增加了常见气体探测器选用指南、GDS配置图等5个规范性标准附录;
7、对标准的部分章节和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取消了强制性条文
2.附修编内容解读♦原名称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现名称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条文说明根据国标最新标准,作为规范类文件,必须全部是强制性条文,作为推荐型标准,是没有强制性条文的♦原GB50493-
20093.
0.6可燃气体检(探)测器应采用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证和消防认证的产品♦现GB/T50493-
20193.
0.5可燃气体探测器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合格证和消防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参与消防联动的报警控制单元应采用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型式检测报告的专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国家法规有要求的有毒气体探测器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安装在爆炸危险场所的有毒气体探测器还应取得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合格证♦条文说明2017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已批准新计量法于2017年12月28日执行修改主要内容取消制造、修理计量行政许可(即取消计量制造认证),严格执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可燃气体探测器目前已不需要取得CCCF认证,但销售时应取得消防产品型式试验检测报告(必须有)和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企业自愿取证)♦原GB50493-
20093.
0.9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独立设置第6页共12页♦现GB/T50493-
20193.
0.8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条文说明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不能与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合并设计,是为了保证工艺装置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出现故障或停用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仍能正常工作2014年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
[2014]116号文中也明确要求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设置因此,本标准修订时,参照GB50U6和安监总管三
[2014]116号文有关要求,对GDS的设置要求进行了重新修订♦原GB50493-
20093.
0.11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现场固定安装的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采用不间断单元UPS供电加油站、加气站、分散或独立的有毒及易燃易爆品的经营设施,其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可采用普通电源供电♦现GB/T50493-
20193.
0.9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气体探测器、报警控制单元、现场警报器等的供电负荷,应按一级用电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考虑,宜采用UPS电源装置供电♦条文说明分散或独立的有毒及易燃易爆品的设施,如加油站、加气站等,一般采用盘装或壁挂式,电源功率较小,故规定检测报警系统也可采用普通电源供电♦原GB50493-
20093.
0.4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并且进行声光报警♦现GB/T50493-
20193.
0.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可燃气体二级报警信号、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单元的故障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条文说明消防控制室也需要对可燃气体二级报警信号、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单元的故障信号进行监控♦原GB50493-
20093.
0.8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场所的检探测器,应采用固定式第7页共12页♦现GB/T50493-
20193.
0.6需要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器的场所,宜采用固定式探测器;需要临时检测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场所,宜配备移动式气体探测器♦条文说明对于一些不具备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的场所,通常可以安装移动式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以确保生产和维护的安全需要如环境湿度过高;环境温度过低;或在正常情况下视为非爆炸或无毒区,生产检修时可能为爆炸或有毒危险区等,受检测产品的性能所限,通常可以安装移动式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以确保生产和维护的安全需要♦原:GB50493-
20092.
0.2有毒气体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通过机体接触可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的气体本规范中有毒气体的范围是《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
[2003]142号)中所列的有毒蒸气或有毒气体常见的有二氧化氮、硫化氢、苯、氧化氢、氨、氯气、一氧化碳、丙烯月青、氯乙烯、光气(碳酰氯)等♦现GB/T50493-
20192.
0.2有毒气体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通过皮肤接触或呼吸可导致死亡或永久性伤害的毒性气体或毒性蒸气♦条文说明只要通过皮肤接触或呼吸可导致死亡或永久性伤害的气体,都称为有毒气体都需要遵循本规范,从某种程度上说扩大了适用范围,不再局限于《高毒物品目录》♦原GB50493-
20093.
0.5装置区域内现场报警器的布置应该根据装置区的面积、设备及建筑物的布置、释放源的理化性质和现场空气流动特点等综合确定现场报警器可选用音响器或报警灯♦现GB/T50493-
20193.
0.4控制室操作区应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声、光报警;现场区域警报器宜根据装置占地的面积、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布置、释放源的理化性质和现场空气流动特点进行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应有声、光报警功能♦条文说明当现场可燃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的数量少于10个,现场环境噪声低于85dBA且探测器自带一体化声、光报警器时,在不影响现场报警效果情况第8页共12页下,可不需设置现场区域报警器当现场环境噪声超过85dBA探测器自带的一体化声、光报警器难以达到报警效果时,为了警示现场工作人员,在生产现场主要出入口及高噪声区等部位,需设置现场区域警报器♦原GB50493-
20093.
0.10便携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的配备,应根据生产装置的场地条件、工业介质的易燃易爆特性及毒性和操作人员的数量等综合确定♦现GB/T50493-
20193.
0.7进入爆炸性气体环境和(或)有毒气体环境的现场工作人员,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进入的环境同时存在爆炸性气体和有毒气体时,便携式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器可采用多传感器类型♦原GB50493-2009气体密度大于
0.97kg/m3(标准状态下)的即认为比空气重;气体密度小于
0.97kg/n(标准状态下)的即认为比空气轻♦现GB/T50493-
20194.
1.2判别泄漏气体介质是否比空气重,应以泄漏气体介质的分子量与环境空气的分子量的比值为基准比值三
1.2泄漏介质重于空气;
1.0W比值<
1.2泄漏介质略重于空气;
0.8<比值<
1.0泄漏介质略轻于空气;比值W
0.8泄漏介质轻于空气♦条文说明由于温度和海拔对气体的密度影响较大,为了方便判断泄漏的介质泄漏到大气中时,泄漏气体介质是否比空气重,本标准用泄漏介质的气体分子量与当地空气的分子量的相对比值作为判据♦原GB50493-
20094.
4.2设在爆炸危险区域2区范围内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可燃气体(检)探测器♦现GB/T50493-
20194.
4.2设在爆炸危险区域2区范围内的在线分析仪表间,应设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并同时设置氧气探测器12♦原GB50493-
20096.
1.1相对气体密度大于
0.97kg/m3(标准状态下)的即认为比空气重;相对空气密度小于(标准状态下)的即认为比空气轻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时,推荐的检(探)测器安装高度应高出地坪(或楼板面)
0.3m〜
0.6m过低易造成因雨水淋、溅,对检(探)测器的损害;过高则超出了空气重的气体易于积聚的高度第9页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