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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人日照市岚山区树锋家电制冷维修中心,住所地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汾水幼儿园北5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1103MABQ6PCB8Go经营者王树锋,男,1970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杨楼镇巩楼村李行自然村18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42222197007201114电话17306338728被申请人王宁波,男,1984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济宁市微山县南阳镇西渡村朝阳一街30号,公民身份证号37082619841215643Xo电话13563347388申请事项.请求强制执行
(2023)鲁1103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空调款3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书25元,诉讼材料费505元,以上累计3530元人民币(至执行立案时).被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事实与理由执行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民间买卖纠纷一案,2023年3月29日岚山区人民法院做出
(2023)鲁1103民初9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3000元人民币,承担诉讼费25元人民币,诉讼材料费505元,现在该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请贵院强制执行判决此致岚山区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