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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甲方(采购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供应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o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o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月日进场到年月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五、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八、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九、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