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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其克乡中心“双语幼儿园阿其克乡中心“双语幼儿园2014年8月阿其克乡中心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开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园全称为岳普湖县阿其克乡中心双语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岳普湖县教育局本园于2009年9月1日经岳普湖县教育局的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第三十一条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第三十二条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第三十三条本园应依法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园,按章办事第三十四条实行校务公开,民主办园,建设和谐校园第三十五条本园建设园务会议制度重大问题经园务委员会酝酿,在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根基上,由园长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审议讨论决定;与教工福利待遇密切相关的问题,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讨论通过第三十六条本园园长室、工会、教研组、后勤组等机构组成管理网络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第三十七条本园在人事管理上遵循如下原则
(一)本园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以及本园的相关制度聘用教职工
(二)本园聘用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的保育员和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和任职条件
(三)教职工的聘用由有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
(四)本园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奖惩、待遇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进展调解调解不成,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第九章幼儿园与家庭第三十八条本园建设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方案和要求,监视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的指导下办好家长学校第三十九条本园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幼儿园开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开展中存在的间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第四十条本园教师应广泛联系家长,按要求做好家庭访问工作第十章幼儿园与社区第四十一条本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第四十二条本园要依托社区,努力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本园热情为社区服务,组织教师和幼儿为社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第四十三条依靠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第四十四条建设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承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视检查第四十五条本园按要求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财务情况,承受群众监视第四十六条本园对幼儿膳食费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第四十七条本园不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亦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第十二章办园监视第四十八条本园党组织对办园实行组织监视第四十九条本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办园实行民主监视,对本园主要领导成员的学习、廉政、实绩等状况实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和考核第五十条本园承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政府监视第五十一条本园承受审计机构的审计,承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视第五十二条本园承受家长委员会和社区代表的社会监视第十三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园园址:岳普湖县阿其克乡5村4组;邮政编码844402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通过,经岳普湖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修改提议获得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有效多数票方得以修改,并报教育局批准后即生效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园园务委员会阿其克乡中心“双语〃幼儿园2014年8月22日第三条办园理念一人为本,师幼共同成长,和谐开展办园目标为幼儿一生奠基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活泼、安康、自信、友爱、勇敢,教孩子学会做人,教孩子学会学习,教孩子学会生活,教孩子学会创造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开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开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根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老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保护公物、抑制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第五条办园特色小班化教育,个性化开展,生活化教育,和谐中成长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预;[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安康开展;[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工程;[六)依法承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视;〔七)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园长由岳普湖县教育局任命第九条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设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视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第十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幼儿园的开展规划;[四)负责建设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六)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八)指导家长工作;〔九)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第十一条幼儿园在园长领导下建设园务委员会,下设年级组、教研组、后勤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当相应的管理职能第十二条幼儿园建设教育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参与幼儿园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女工工作小组;建设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保障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幼儿园的开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上各机构组成幼儿园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第四章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教师有以下权利[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方案,进展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四)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关心、保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开展;〔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安康常识教育;〔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有害于幼儿安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承受其检查和指导第十五条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评估教职工的工作,并给予鼓励、帮助和奖惩第十六条幼儿园保育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玩具第十七条幼儿园医务人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其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视执行;[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方案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
(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第十八条其他职工的权利及义务参照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第十九条幼儿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一日教学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二)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开展上获得公正评价;[三)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开展时机;〔四)对幼儿园、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条监护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协助本园对幼儿进展教育,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让幼儿在集体活动中与同伴友好交往;
(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第六章课程设置、开发与教学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课程设置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以以幼儿开展为本的课程理念全面安排共同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幼儿园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方案,积极开发园本课程,形成适合本园的课程体系第二十二条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论,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满足每个幼儿对安全与安康、关爱与尊重的根本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的学习与开展时机;与幼儿阶段的学习特点与身心开展水平相适应,激发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尊重幼儿学习与开展的个体差异,表达个别化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二十三条本园使用普通话和标准汉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第二十四条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第二十五条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建设健全卫生包于的监视评比制度,努力创立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污迹,公物无损坏第二十六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人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第二十七条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建设幼儿安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安康卡的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统一使用消毒餐具,建设病患儿童隔离制度,积极做好方案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