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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XX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公司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客运车辆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点视情况责令维修,监督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第二条公司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日常维护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各车辆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具备资质条件的汽车维修厂进行日常维护,并按照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第三条公司车辆具体管理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车辆档案管理.运营车辆驾驶员身份证、行驶证、营运资格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车辆驾驶员要须在每月28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办登记,由公司安全办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L驾驶员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营运如果“带病”运营的情况,一经公司发现,将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驾驶员每季度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
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公司安全办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驾驶员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三车辆停放.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安全场所,并将车门车窗锁好,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坏、失窃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赔偿.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收车后驾驶员不得用车辆私自载客或私用,若因此发生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自负公司一经发现并查实驾驶员在收车后私自将车辆用于载客或私用将对驾驶员进行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处理四车辆保养和审验.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1五年车龄以下车辆每4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五年车龄以上车辆每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永善县交通运输部门核准的修理厂;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并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驾驶员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处理;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按规定参加县交运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运管分局等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五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凡车辆技术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作情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1驾驶员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县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第四条公司车辆应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运营,不得擅自变更,发车前的报班安全例检按有关规定执行,每日收车驾驶员需通过短信、微信、QQ或电话的方式告知公司安全办第五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如因个人原因需停班、停运的,必须将车辆钥匙上交公司安全办保管,车辆停放位置必须通过水印相机拍照发至公司安全办第六条公司安全办要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事故处理记录第七条公司车辆技术档案应当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车辆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第八条公司车辆严禁私自非法改装和拼装车辆,一经发现,公司将对车辆实际驾驶员作出1000至5000元的罚款处理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Xxxx公司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