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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说明L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报送时不汇总.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
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人数情况省(自治区、直地(市、辖市)州、盟)行政区划代码□□200年月综合机关名称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说明L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本报表为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15日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本表逻辑审查关系栏=2栏+3栏+4栏+5栏;1012102;1032104;1052106;1072108;109^110;111^112;113=105+109;114=107+111o
五、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户数、人数情况省(自治区、直地(市、辖市)州、盟)行政区划代码□□200年月综合机关名称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本报表为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15日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本表逻辑审查关系105^106+107;1082109+110
六、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本报表为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15日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本表逻辑审查关系栏二2栏+3栏+4栏+5栏+6栏;101^102;1032104;105与106;1072108;1092110;111=107+109
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竣工、销售情况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本报表为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15日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本表逻辑审查关系栏二2栏+6栏;2栏二3栏+4栏+5栏;1012102;1032104;1052106;1072108;1092110;1172118;119N120;111=107H-109o
八、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情况行政区划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年月地(市、州、盟)表号:县(区、制表机关:市、旗)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廉租5表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国统制
[2008]8号2010年1月综合机关名称:报出日期200年月日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至:说明L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本报表为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15日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本表逻辑审查关系101=102+1034-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8;113=114+115+116+117第四部分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行政区划代码第
一、二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第
三、四位是地(市、州、盟)代码;第
五、六位是(区、市、旗)代码
一、保障条件、标准指标1-8项指标只用作统计分析,不汇总L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指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申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收入条件,具体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以户为标准确定收入条件的,不填写“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指标以人均为标准确定收入条件的,不填写“1人户家庭月收入一6人户以上家庭月收入”指标使用年收入标准的,要折算成月收入.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申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条件,具体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以户为标准确定住房条件的,不填写“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标以人均为标准确定住房条件的,不填写“1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一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指标按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计量的,要折算成建筑面积
3、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资产指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明确申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资产条件,具体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以户为标准确定资产条件的,不填写“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资产”指标以人均为标准确定资产条件的,不填写“1人户家庭资产一6人户以上家庭资产”指标.市场平均租金指市县一定区域内住房租赁市场价格的平均值.公有住房平均租金指本行政辖区内公有住房的平均租金水平.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指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由各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对象可享受的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以户为单位确定保障面积标准的,不填写“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指标以人均为单位确定保障面积标准的,不填写“1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一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保障面积”指标按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计量的,要折算成建筑面积.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指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由各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对实物配租住房实施的优惠租金价格一般按照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金价格计量按使用面积或居住面积计量的,要折算成建筑面积.租赁补贴的租金标准参照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户数、人数指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收入、住房、资产等方面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户数、人数.符合供应对象条件的户数、人数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收入、住房、资产等方面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的户数、人数
二、保障(供应)户数、人数指标L本期末累计申请登记户数、人数指从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并经审查符合保障条件且已登记的户数、人数.本期末正在实施保障户数、人数指从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到报告期末,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依据已签订的廉租住房保障合同(协议),通过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其他方式,正在实施保障的户数、人数该指标以报告期末正在实施保障的户数、人数为准,不包含已经实施保障后又退出的户数、人数3本期新增保障户数、人数指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通过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方式新实施保障家庭户数、人数.本期末累计退出保障户数、人数指从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到报告期末,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对已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因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等原因,按规定退出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第16页共22页租的户数、人数.本期退出保障户数、人数指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对已经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因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等原因,按规定退出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的户数、人数.本期末累计已实施保障户数、人数指从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到报告期末,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通过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累计已经实施保障的户数、人数,包括期末正在实施保障户数、人数和期末累计退出保障户数、人数.供应户数、人数指从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到本期末、报告期内,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累计、本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户数、人数.退出户数、人数指从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到本期末、报告期内,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通过上市交易、政府回购等方式,累计、本期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户数、人数
三、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销售)指标.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完成的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建筑工程、土地开发工程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的投资额.本期完成投资指报告期末,完成的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建筑工程、土地开发工程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的投资额.累计供应土地面积指从实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应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政府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其供应土地面积按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本期供应土地面积指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应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由政府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其供应土地面积按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房屋施工面积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忏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面积和上年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新开工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按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计算,不能分割计算.本期末累计竣工(筹集)住房建筑面积、套数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竣工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套数以及通过收购存量住房、捐赠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套数.本期竣工(筹集)住房建筑面积、套数指报告期内,竣工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套数以及通过收购存量住房、捐赠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套数.本期末累计竣工住房建筑面积、套数指从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竣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套数.本期竣工住房建筑面积、套数指报告期内,竣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套数.本期末累计竣工(筹集)住房平均套型建筑面积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到报告期末,累计竣工(筹集)廉租住房的总建筑面积除以累计竣工(筹集)廉租住房的总套数其中分别统计35平方米(含)以下、35-50平方米(含)套型数量.本期末累计竣工住房平均套型建筑面积指从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累计竣工经济适用住房的总建筑面积除以累计竣工经济适用住房的总套数其中分别统计35平方米(含)以下、35-50平方米(含)、50-60平方米(含)、60-70平方米(含)、70-80平方米(含)套型数量.本期末尚未配租住房建筑面积、套数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竣工和筹集的廉租住房中,尚未配租住房的建筑面积、套数.本期末累计销售住房建筑面积、套数指从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累计已经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套数.本期销售住房建筑面积、套数指报告期内,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套数.平均销售价格指报告期内,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总额与销售总面积之比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
四、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指标.按各资金渠道筹集总额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通过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的资金总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补充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实际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廉租住房获得的租金收入.市县预算拨款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市县地方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省级预算补助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对所属城市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中央投资补助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中央财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的廉租住房建设投资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通过社会捐赠渠道归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其它资金渠道资金指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补充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资金、市县预算拨款、省级预算补助资金、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中央投资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外,通过其它资金渠道归集的资金.按用途资金支出总额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用于对保障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支出的资金数量.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用于发放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的支出.实物配租房源筹建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用于筹建实物配租房源的资金支出.集中新建住房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通过集中新建方式筹集实物配租房源的资金支出.配建住房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通过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等项目中配建实物配租房源所发生的资金支出
16.收购存量住房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通过收购存量住房筹建廉租住房房源所支出的资金
17、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使用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和通过一般预算安排实际用于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的资金
18.租金核减资金指从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到报告期末、报告期内,房屋产权单位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核减的租金总额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2第二部分报表目录3第三部分调查表式4
一、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情况4
二、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情况6
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情况7
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人数情况9
五、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户数、人数情况10
六、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11
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竣工、销售情况12
八、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情况13第四部分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15
一、保障条件、标准指标15
二、保障(供应)户数、人数指标16
三、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销售)指标17
四、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指标19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的基本需要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本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建制镇以上区域)、县城(城关镇)
四、本报表制度包括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保障对象条件和保障标准情况,保障户数、人数情况,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建设、配租(售)情况,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
五、本报表制度的报告期别为季报和年报制度各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六、报送要求季报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季后15日前向建设部报送年报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年后2月底前向建设部报送
七、各表金额指标一律不取小数
八、本报表制度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二部分报表目录第三部分调查表式
一、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情况省(自治区、地(市、直辖市)州、盟)行政区划代码□□200年综合机关名称: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H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报送时不汇总.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
二、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情况廉租2表报出日期200年月日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单位负责人:表号:说明
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报送时不汇总.本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城市低收入家J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B20084奏住房保障:制度犍设部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合计按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分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其他方式甲乙丙12345本期末累计申请登记户数101户其中本期申请登记户数102户本期末累计申请登记人数103人其中本期申请登记人数104人本期末正在实施保障户数105户其中本期新增保障户数106户本期末正在实施保障人数107人其中本期新增保障人数108人本期末累计退出保障户数109户其中本期退出保障户数110户本期末累计退出保障人数111人其中本期退出保障人数112人本期末累计已实施保障户数113户本期末累计已实施保障人数114人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期末累计本期甲乙丙12申请登记户数101户申请登记人数102人供应户数103户供应人数104人退出户数105户其中上市交易106户政府回购107户退出人数108人其中上市交易109人政府回购110人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合计按筹集方式分集中新建配建收购存量住房捐赠其他甲乙丙123456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01万元—其中本期完成投资102万元—累计供应土地面积103平方米——其中本期供应土地面积104平方米——房屋施工面积105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06平方米——本期末累计竣工(筹集)住房建筑面积107平方米其中本期竣工(筹集)住房建筑面积108平方米本期末累计竣工(筹集)住房套数109套其中本期竣工(筹集)住房套数110套本期末累计竣工(筹集)住房平均套型建筑面积111平方米其中35平方米(含)以下套型数量112套35-50平方米(含)套型数量113套尚未配租住房建筑面积114平方米尚未配租住房套数115套表号经房3表省(自治区、直地(市、县(区、牛w建设呻辖市)州、盟)市、旗)口行政区划代码口□一口口一口口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200年月批准文号国统制
[2008]8号综合机关名称有效期至2010年1月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合计经济适用住房(不含集资合作建房)集资合作建房集中新建配建其他甲乙丙123456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其中本期完成投资累计供应土地面积其中本期供应土地面积房屋施工面积其中新开工面积本期末累计竣工住房建筑面积其中本期竣工住房建筑面积本期末累计竣工住房套数其中本期竣工住房套数本期末累计竣工住房平均套型建筑面积其中35平方米(含)以下套型数量35・50平方米(含)套型数量50-60平方米(含)套型数量60-70平方米(含)套型数量70-80平方米(含)套型数量本期末累计销售住房建筑面积其中本期销售住房建筑面积本期末累计销售住房套数其中本期销售住房套数平均销售价格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0121万元万元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套套平方米套套套套套平方米平方米套套元/平方米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指标名称代他计量单位期末累计本期甲乙丙12
一、按各资金渠道筹集总额10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补充资金102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资金103万元廉租住房租金收入104万元市县预算拨款105万元省级预算补助资金106万元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7万元中央投资补助资金108万元社会捐赠资金109万元其他资金渠道资金110万元
二、按用途资金支出总额111万元其中租赁住房补贴资金112万元实物配租房源筹建资金113万元其中集中新建住房资金114万元配建住房资金115万元收购存量住房资金116万元其他筹建方式资金117万元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资金118万元
三、租金核减资金119万元表号表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廉租1表
一、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情况年报辖区内全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年后2月底前网络4廉租2表
二、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情况年报同上同上同上5经房1表
三、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条件情况年报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同上同上6廉租3表
四、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人数情况季报辖区内全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上季后15日前网络7经房2表
五、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户数、人数情况季报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同上同上8廉租4表
六、廉租住房建设投资、竣工(筹集)、配租情况季报辖区内全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上同上9经房3表
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竣工、销售情况季报辖区内全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同上同上10廉租5表
八、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支出情况季报辖区内全部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同上同上11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1
一、收入条件———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101元按户标准1人户家庭月收入102元2人户家庭月收入103元3人户家庭月收入104元4人户家庭月收入105元5人户家庭月收入106元6人户以上家庭月收入107元
二、住房条件———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8平方米按户标准1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09平方米2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0平方米3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1平方米4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2平方米5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3平方米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4平方米
三、资产条件———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资产115元按户标准1人户家庭资产116元2人户家庭资产117元3人户家庭资产118元4人户家庭资产119元5人户家庭资产120元6人户以上家庭资产121元
四、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户数122户符合保障对象条件的人数123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口一口口一口□200年综合机关名称地(市、州、盟)制表机关市、旗)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至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国统制
[2008]8号2010年1月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1
一、市场平均租金101元/月•平方米
二、公有住房平均租金102元/月•平方米
三、实物配租的租金标准103元/月•平方米
四、租赁补贴的租金标准104元/月•平方米
五、保障面积标准———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05平方米按户标准1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106平方米2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107平方米3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108平方米4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109平方米5人户家庭住房保障面积110平方米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保障面积111平方米表号经房1表省(自治区、地(市、县(区、制表机关建设部直辖市)州、盟)市、旗)行政区划代码口□一口□一口口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200年批准文号国统制
[2008]8号综合机关名称有效期至2010年1月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1
一、收入条件———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101元按户标准1人户家庭月收入102元2人户家庭月收入103元3人户家庭月收入104元4人户家庭月收入105元5人户家庭月收入106元6人户以上家庭月收入107元
二、住房条件———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8平方米按户标准1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09平方米2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0平方米3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1平方米4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2平方米5人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3平方米6人户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114平方米
三、资产条件———按人均标准家庭人均资产115元按户标准1人户家庭资产116元2人户家庭资产117元3人户家庭资产118元4人户家庭资产119元5人户家庭资产120元6人户以上家庭资产121元
四、符合供应对象条件的户数122户符合供应对象条件的人数1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