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医疗纠纷与投诉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疗纠纷投诉管理,保障医疗安全,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医院制定了医疗纠纷与投诉管理制度这个制度贯彻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健全医疗纠纷与投诉管理组织体系,医院建立了医院领导、医疗纠纷处理职能管理部门科室三级管理组织体系医院院长是医疗纠纷与投诉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由一名分管医疗工作副院长分工负责,对全院医疗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实施防控法务部门或相关管理职能部门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机关职能部门以及科室指定1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科室的医患关系工作为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与投诉管理日常预防与应急处置协同机制,医院各部门、科室建立了处置医疗纠纷与投诉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化解纠纷当发生医疗纠纷时,首先由发生纠纷科室按照预定方案妥善处理,逐级报告,努力解除纠纷与投诉如果医疗纠纷呈现扩大趋向,或突发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医院三级联动响应机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不良影响与恶性事件发生当医院发生重大或突发恶性医疗纠纷事件时,医院将立即启动医疗纠纷处理预案或应急预案成立临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分管院领导为组长,成员包括医疗管理、安全保卫法务等相关部门,以及涉事科室主任重大医疗纠纷包括涉及人数较多、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干扰医院正常诊疗秩序、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含自杀)或激化为刑事案件、可能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热点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包括及时上报分管院领导,必要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公安机关,分管院领导召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了解情况,核实事实,讨论对策,确定方案,与患方及时沟通,了解诉求,协商谈判,依据谈判情况随时调整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全面通报有关情况,加强舆情监测与有效处置,做好应诉等相关法律事务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