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2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熟悉会计档案管理.熟悉内部控制制度.熟悉会计机构的设置.掌握会计核算的要求.掌握会计工作交接的要求.掌握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考试内容】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一以及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以及法规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二以及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以及会计行政法规以及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三)会计部门规章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以及决定以及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以及调整会计工作中二以及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以及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三以及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伪造以及变造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伪造以及变造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授意以及指使以及强令会计机构以及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以及变造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以及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授意以及指使以及强令会计机构以及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以及变造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以及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以及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以及撤职以及开除的行政处分
(四)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以及级别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了解支付结算的相关概念及其法律构成.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以及变更和撤销.熟悉票据的相关概念.熟悉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以及使用范围和开户要求.掌握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现金的内部控制.掌握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掌握支票以及商业汇票以及银行卡以及汇兑结算方式的规定,并能综合分析具体案例【考试内容】第一节现金结算一以及现金结算的概念与特点
(一)现金结算的概念现金结算是指在商品交易以及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结算的一种行为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款项收付,以及单位之间的转账结算起点金额以下的零星小额收付
(二)现金结算的特点现金结算具有直接便利以及不安全性以及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以及费用较高等特点二以及现金结算的渠道现金结算的渠道有
(1)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
(2)付款人委托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三以及现金结算的范围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以及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以及文化艺术以及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以及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上述款项结算起点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除上述第5以及6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四以及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使用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至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以及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第二节支付结算概述一以及支付结算的概念与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以及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以及信用卡和汇兑以及托收承付以及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银行以及城市信用合作社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支付结算的特征主要有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3)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支付结算是一种耍式行为;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以及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以及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票据法》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支付结算办法》以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及《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以及《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三以及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有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四以及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办理支付结算必须按统一的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全面规范,做到数字正确,要素齐全,不错不漏,字迹清楚,防止涂改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必须真实,不得变造伪造
(二)支付结算凭证填写的要求.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为壹以及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以及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L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中文大写金额数字至广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嚏(或“正D字,至广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6.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F的,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以及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以及出票或签发日期以及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以及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与分类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的类别有
(1)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
(5)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6)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二以及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木原则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2)自主选择原则;
(3)守法合规原则;
(4)存款信息保密原则三以及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以及变更与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需要核准的,应及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不需要核准的,应在开户之后的法定期限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告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存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被撤并以及解散以及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有本条第
(1)以及
(2)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四以及违反银行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存款人在开立以及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有法定违法行为时,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时,有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及支取现金以及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以及出租以及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以及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以及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等行为时,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将变更事项通知银行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三)伪造以及变造以及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存款人,属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属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中有法定违法行为时,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责令该银行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中有法定违法行为时,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核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以及票据结算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与种类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汇票以及商业汇票以及银行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的特征与功能票据的特征有
(1)票据是债券凭证和金钱凭证;
(2)票据是设权证券;
(3)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的功能包括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
(3)信用功能;
(4)结算功能;
(5)融资功能
(三)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及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与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以及背书以及承兑和保证四种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以及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按照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非转让背书是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四)票据当事人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以及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以及背书人以及被背书人以及保证人等
(五)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二以及支票(―)支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以及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2007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支票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互通使用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以及付款人和收款人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二)支票的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以及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三)支票的出票L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其中支票的金额以及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有
(1)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以及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此外,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并不发生支票上的效力.出票的效力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可处分的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四)支票的付款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提示付款期限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付款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付款责任的解除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签发支票的要求
(1)签发支票应当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3)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4)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5)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以及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兑付支票的要求
(1)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以及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3)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以及号码及发证机关三以及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商业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L出票人的确定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记载下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的内容主要包括
(1)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2)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以及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3)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以及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此外,汇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这些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完成出票行为之后,即产生票据上的效力包括
(1)对收款人的效力收款人取得汇票后,即取得票据权利
(2)对付款人的效力付款人在对汇票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
(3)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三)商业汇票的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承兑的程序
(1)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承兑成立
①承兑时间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付款人在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的,则应视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可以请求其作出拒绝承兑证明,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②接受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回单是付款人向持票人出具的已收到请求承兑汇票的证明
③承兑的格式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3天承兑期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上列应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于汇票的正面
④退回已承兑的汇票付款人依承兑格式填写完毕应记载事项并将已承兑的汇票退回持票人后才产生承兑的效力承兑的效力
(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该等权利人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权人;
(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承兑不得附有条件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商业汇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L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法定期限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以及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支付票款持票人付款提示后,付款人依法审查无误后必须无条件地在当日按票据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否则,应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付款的效力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商业汇票的背书,是指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照法定的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票不得转让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保证的当事人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保证应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承担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及会计监督制度以及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以及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以及会计法律以及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以及会计监督以及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以及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一)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以及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2)会计市场管理;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4)会计监督检查二以及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
(二)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创建于1980年,是财政部所属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以及会计理论界以及实务界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以及专业性以及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经财政部审核同意以及民政部正式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跨地区以及跨部门以及跨行业以及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总会计师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三以及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主要包括
(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2)会计机构的设置;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第三节会计核算.保证的格式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保证”的字样;
(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3)被保证人的名称;
(4)保证日期;
(5)保证人签章保证的效力
(1)保证人的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人的追索权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四以及银行汇票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异地以及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二)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有
(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三)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取现金.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四)银行汇票申办和兑付的基本规定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依法审查无误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五以及银行本票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银行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银行本票的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三)银行本票的记载事项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四)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第五节银行卡一以及银行卡的概念与分类
(一)银行卡的概念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以及转账结算以及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二)银行卡的分类.按照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为境内卡和境外卡.按照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按照账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卡以及外币卡和双币种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二以及银行卡账户与交易
(一)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进行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限定额度.发卡银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遵守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标4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o.发卡银行通过下列途径追偿透支款项和诈骗款项扣减持卡人保证金以及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向保证人追索透支款项;通过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进行追偿
(二)银行卡的资金来源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个人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只限于其持有的现金存入和工资性款项以及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转账存入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
(三)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计息
(1)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
(2)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以及储值卡(含IC卡的电子钱包)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
(3)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条件第一,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第二,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有困难的,可按发卡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贷记卡选择最低还款或超过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不得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贷记卡支取现金以及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货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货记卡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
0.05%o.收费收费是指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
(四)银行卡申领以及注销和挂失.银行卡的申领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发卡银行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个人卡的主卡持卡人,可为其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亲属申领附属卡,申领的附属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也有权要求注销其附属卡.银行卡的注销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以及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销户
(1)信用卡有效期满45天后,持卡人不更换新卡的;
(2)信用卡挂失满45天后,没有附属卡又不更换新卡的;
(3)信用卡被列入止付名单,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4)持卡人死亡,发卡银行已收回其信用卡45天的;
(5)持卡人要求销户或担保人撤销担保,并已交回全部信用卡45天的;
(6)信用卡账户两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
(7)持卡人违反其他规定,发卡银行认为应该取消资格的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账户可以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银行卡的挂失持卡人丧失银行卡,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第六节其他结算方式一以及汇兑
(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电汇和信汇两种汇兑结算适用于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签发汇兑凭证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信汇”或隹汇”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汇款人名称;
(6)汇入地点以及汇入行名称;
(7)汇出地点以及汇出行名称;
(8)委托日期;
(9)汇款人签章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以及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银行受理汇出银行受理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经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向汇入银行办理汇款,并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同单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汇入处理汇入银行对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应将汇入款项直接转入收款人账户,并向其发出收账通知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汇兑的撤销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汇兑的退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转汇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或退汇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对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原信以及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退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二以及委托收款
(一)委托收款的概念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以及债券以及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以及异地均可以使用,其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二)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包括
(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名称;
(4)收款人名称;
(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6)委托日期;
(7)收款人签章
(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委托收款的注意事项
(1)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有权提出拒绝付款
(2)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三以及托收承付
(一)托收承付的概念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以及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以及寄销以及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二)托收承付的结算规定托收承付凭证记载事项有
(1)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的名称和账号;
(4)收款人的名称和账号;
(5)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
(6)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
(7)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
(8)合同名称以及号码;
(9)委托日期;
(10)收款人签章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为邮寄和电报,由收款人选用
(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
1.托收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或其他符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证送交银行
2.承付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方式验单承付期为3天,从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上午将款项划给收款人四以及国内信用证
(一)国内信用证的概念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二)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三)国内信用证的办理基本程序.开证开证行决定受理开证业务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以及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通知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应填制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议付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议付行议付后,应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资金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付款开证行对议付行寄交的凭证以及单据等审核无误后,对即期付款信用证,从申请人账户收取款项支付给受益人;对延期付款信用证,应向议付行或受益人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从申请人账户收取款项支付给议付行或受益人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对不足支付的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了解税收的概念及其分类.了解税法及其构成要素.熟悉税收征管的具体规定,包括税务登记管理以及发票的要求以及纳税申报及方式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规定.掌握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以及消费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原理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具体政策【考试内容】第一节税收概述一以及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作用.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以及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税收的作用收的作用有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收的特征有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税收的分类.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以及所得税以及财产税以及资源税和行为税五种类型
(1)流转税流转税是指以货物或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以及消费税以及营业税和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所得税也称收益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现阶段,我国所得税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以及车船使用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4)资源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资源税以及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此类
(5)行为税行为税也称特定目的税,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车辆购置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属于此类税收.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以及关税类
(1)工商税类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是我国现行税制的主体部分
(2)关税类关税类是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以及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者地方政府征税后全部划解中央,由中央所有和支配的税收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以及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中央税
(2)地方税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以及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地方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增值税以及房产税以及车船使用税以及契税等
(3)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指税收收入由中央前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的税收如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以及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一般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2)从量税从量税是以课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如我国现行的车船使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和黄酒等
(3)复合税复合税是指对征税对象采用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税方法征收的一种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对卷烟以及白酒等征收的消费税二以及税法及其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征纳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的分类.按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以及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税收实体法具体规定了各种税种的征收对象以及征收范围以及税目以及税率等如《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就属于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是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以及纳税程序法以及发票管理法以及税务机关组织法以及税务争议处理法等.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分为国内税法以及国际税法以及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和经由授权或依法律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以及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国际税法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税权主体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征税形成的分配关系,并由此形成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形式,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以及条约和国际惯例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制度3按税法法律级次不同,分为税收法律以及税收行政法规以及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如《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税收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要一以及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的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二以及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对会计凭证的种类以及取得以及审核以及更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三以及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以及系统以及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会计法》对会计账簿的种类以及登记规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四以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五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以及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
(2)会计账簿类;
(3)财务报表类;
(4)其他类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以及监督和检查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归档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求,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发布的有关税收事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命令以及通知以及公告以及通告以及批复以及意见以及函等文件形式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一般包括征税人以及纳税义务人以及征税对象以及税目以及税率以及计税依据以及纳税环节以及纳税期限以及纳税地点以及减免税和法律责任等项目其中,纳税义务人以及征税对象以及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第二节主要税种一以及增值税(-)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可分为
(1)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我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分别于1984年以及1993年以及2009年和2012年进行了四次重要改革
(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以及热力以及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的加工以及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工以及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以及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以及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3)提供的应税服务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以及水路运输服务以及航空运输服务以及管道运输服务以及邮政普通服务以及邮政特殊服务以及邮政其他服务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以及文化创意服务以及物流辅助服务以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鉴证咨询服务以及广播影视服务等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内容
(1)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以及水路运输服务以及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业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行业提供邮件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通服务以及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以及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部分现代服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以及文化产业以及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以及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具体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以及文化创意服务以及物流辅助服务以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鉴证咨询服务以及广播影视服务.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以及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以及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以及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以及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⑧将自产以及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上述第
⑤项所称“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是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以及浴室以及理发室以及宿舍以及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设备以及物品等,或者以福利以及奖励以及津贴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①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混合销售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
(4)兼营非应税劳务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与混合销售行为不同的是,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也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5混业经营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三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以及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以及修理以及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①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②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③非企业性单位;
④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2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o
②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③对提供应税服务的,年应税服务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
④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⑤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X税率
(五)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除基木税率以外,下列货物按照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1)下列应税货物按照13%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①粮食以及食用植物油;
②自来水以及暖气以及冷气以及热水以及煤气以及石油液化气以及天然气以及沼气以及居民用煤炭制品;
①图书以及报纸以及杂志;
④饲料以及化肥以及农药以及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以及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2)下列应税服务按照低税率征收增值税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以及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一般适用零税率,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以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征收率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我国增值税实行扣税法一般纳税人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合法扣税凭证注明税款进行抵扣,其应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二当期销售额X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服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八)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证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以及船舶以及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8)纳税人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9)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纳税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以及3日以及5日以及10日以及15日以及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以及3日以及5日以及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地点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该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中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二以及营业税
(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购买方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1营业税共有九个税目交通运输业以及建筑业以及邮电通信业以及文化体育业以及金融保险业以及服务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以及娱乐业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除外)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营业税税率营业税按照行业和经济业务的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
(1)建筑业以及电信业以及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2)金融保险业以及服务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o
(3)娱乐业的税率为5%20%o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以及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幅度内决定已纳入“营改增”范围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执行增值税税率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L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以及基金以及集资费以及代收款项以及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
2.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x(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以及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业务发生并收讫款项或者取得索取款项凭据的当天对某些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不动产以及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营业税的纳税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以及10日以及15日以及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以及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银行以及财务公司以及信托投资公司以及信用社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营业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建筑业劳务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出租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出租以及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以及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以及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以及消费资料以及投资入股以及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O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消费税.批发以及零售应税消费品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以及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以及银和金基以及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适用税率为5%其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以及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的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生产以及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我国消费税的税目共有14个,分别是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以及焰火;
(6)成品油;
(7)汽车轮胎;
(8)摩托车;
(9)小汽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其中,有些还包括若干子目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应税消费品的税率不同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定率征收,即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确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X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征收,即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确定不同的单位税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即以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我国目前只对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征收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x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应税消费品若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的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X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二(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二(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x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以及复制登记制度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的会计档案期限分为3年以及5年以及10年以及15年和25年五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七)会计档案的销毁.销毁程序对于保管期满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销毁.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处于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第四节会计监督一以及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与要求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以及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各单位应当建立以及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二)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对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以及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以及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以及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①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消费税纳税期限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以及3日以及5日以及10日以及15日以及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以1日以及3日以及5日以及10日以及15日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发税收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消费税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以及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税款四以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以及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以及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以及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以及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以及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以及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基本税率为25%o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以及场所且所得与机构以及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o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以及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之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直接计算法下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间接计算法下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收入总额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以及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以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如财政拨款以及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以及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以及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以及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以及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等.准予扣除项目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以及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以及费用以及税金以及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以及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以及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支出;
(7)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以及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职工福利费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以及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亏损弥补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1纳税地点居民企业一般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或营业机构,由该居民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年终后5个月内进行)以及多退少补的征纳方法纳税人在一个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以及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申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五以及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住所和居住时间为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
(1)工资以及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以及经营所得;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以及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以及股息以及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以及股票以及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机器设备以及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以及中奖以及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1工资以及薪金所得,适用3%以及45%超额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以及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以及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以及35%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o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以及股息以及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L工资以及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元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体工商户的生产以及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以及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收入总额-成本以及费用以及损失等x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以及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x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二每次收入额-800x20%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1-20%x20%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1-2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x20%x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xl-20%ox20%x1-30%.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X20%利息以及股息以及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20%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自行申报自行申报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以及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除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以及军队以及驻华机构(不含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驻华使领馆以及联合国及其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以及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一以及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以及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二以及发票开具与管理
(一)发票的种类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以及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以及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凭证较为常见的发票有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3)专业发票
(二)发票的开具要求.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以及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以及内容真实以及字迹清楚以及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发票时限以及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以及转让以及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适用范围三以及纳税申报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以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主要采取方式有
(1)直接申报;
(2)邮寄申报;
(3);数据电文;
(4)简易申报四以及税款征收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以及法规的规定将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组织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税款征收的方式主要有九种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
(5)核定征收
(6)代扣代缴;
(7)代收代缴;
(8)委托代征税款;
(9)其他方式五以及税务代理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税务代理人在其权限内,以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申办以及变更以及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设置保管账簿凭证,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纳税事项的服务活动六以及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以及扣缴义务及其他有关业务事项进行审查以及核实以及监督活动的总称七以及税收法律责任税收法律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收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税收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八以及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作出裁决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基本要求】.了解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了解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概念.了解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和原则掌握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和构成以及预算管理的职权以及预算组织的程序以及预决算的监督.掌握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和方式.掌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及财政收支的方式【考试内容】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以及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以及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以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二以及国家预算概述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也称政府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即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国家预算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国家预算的作用有财力保证作用以及调节制约作用和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级次的划分根据国家政权结构以及行政区域划分和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按照一级政府设立一级预算的原则,我国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预算,具体包括中央预算以及省级(省以及自治区以及直辖市)预算以及地市级(设区的市以及自治州)预算以及县市级(县以及自治县以及不设区的市以及市辖区)预算和乡镇级(乡以及民族乡以及镇)预算其中,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以及民族乡以及镇,经省以及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国家预算按照政府级次可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按照收支管理范围可分为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三以及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以及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以及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以及决算的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和命令;撤销省以及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以及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以及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以及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以下简称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以及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以及命令和决议.乡以及民族乡以及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设立预算的乡以及民族乡以及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以及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以及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以及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三)各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职权.各部门的职权各部门具体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以及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各单位的职权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预算以及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四以及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预算收入按来源可分为税收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收益以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按归属可分为中央预算收入以及地方预算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预算支出按内容可分为经济建设支出以及事业发展支出以及国家管理费用支出以及国防支出以及各项补贴支出和其他支出;按主体可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五以及预算组织程序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以及审批以及执行和调整六以及决算决算包括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决算草案的审批和决算的批复七以及预决算的监督预决算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以及各级政府的监督以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和各级政府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以及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颁布的一系列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成二以及政府采购的概念与原则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以及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资产安全以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以及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以及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内部控制的原则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均应遵循全面性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以及制衡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此外,企业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的责任人对企业而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单位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内部控制的内容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1)内部环境;
(2)风险评估;
(3)控制活动;
(4)信息与沟通;
(5)内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对企业而言,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以及授权审批控制以及会计系统控制以及财产保护控制以及预算控制以及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以及内部授权审批控制以及归口管理以及预算控制以及财产保护控制以及会计控制以及单据控制以及信息内部公开等
(三)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的概念与内容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本部门以及本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以及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单位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的内容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范畴,主要包括财务审计以及经营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等.内部审计的特点与作用.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三以及政府采购的功能与执行模式
(一)政府采购的功能.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
(二)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模式四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以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五以及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以及竞争性谈判以及单一来源采购以及询价采购六以及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督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以及相互制约
(三)采购人的内部监督采购人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应当公开
(四)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依照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五)政府采购活动的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以及机关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以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以及支付和管理的制度二以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以及支付以及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账户以及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以及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以及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三以及财政收支的方式财政收入收缴方式有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财政支出支付方式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熟悉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熟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掌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考试内容】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一以及职业道德的特征与作用
(一)职业道德的概念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以及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以及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职业道德的特征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行业性)以及实践性以及继承性和多样性等特征
(三)职业道德的作用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有促进职业活动的有序进行以及对社会道德风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二以及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以及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以及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手段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广泛的社会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会计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特殊职业,除具有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较多关注公众利益的特征三以及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主要有指导功能以及评价功能以及教化功能(-)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有
(1)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2)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3)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
(4)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的内在要求四以及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主要有
(1)在作用上相互补充以及相互协调;
(2)在内容上相互借鉴,相互吸收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有
(1)两者的性质不同;
(2)两者作用范围不同;
(3)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5)两者的评价标准不同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一以及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指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有
(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
(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
(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二以及诚实守信诚实是指言行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以及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信就是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有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
(2)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3)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三以及廉洁自律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以及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有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3)遵纪守法,一身正气四以及客观公正客观是指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所左右公正就是平等以及公平以及正直,没有偏失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有
(1)依法办事;
(2)实事求是;
(3)如实反映五以及坚持准则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有
(1)熟悉准则;
(2)遵循准则;
(3)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六以及提高技能提高技能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持续提高会计职业技能,以达到和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必须不断地提高其职业技能,这既是会计人员的义务,也是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客观公正以及坚持准则的基础,是参与管理的前提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有
(1)具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2)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七以及参与管理参与管理是指间接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管理活动服务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有
(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管理活动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八以及强化服务强化服务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以及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有
(1)强化服务意识;
(2)提高服务质量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指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有目的以及有组织以及有计划地对会计人员施加系统的会计职业道德影响,促使会计人员形成会计职业道德品质,履行会计职业道德义务的活动二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形式有
(1)接受教育(外在教育);
(2)自我修养(内在教育)三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内容包括
(1)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3)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4)其他教育四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一)接受教育的途径接受教育的途径主要有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二)自我修养的途径自我修养的途径主要有
(1)慎独慎欲;
(2)慎省慎微;
(3)自警自励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一以及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各级财政部门应当负起组织和推动本地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责任,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二以及会计行业的自律充分发挥协会等会计职业组织的作用,改革和完善会计职业组织自律机制,有效发挥自律机制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促进作用三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形成内部约束机制,防范舞弊和经营风险,支持并督促会计人员遵循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开展会计工作四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配合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既是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是某一个单位以及某一个部门的任务,也是各地区以及各部门以及各单位的共同责任广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在全社会会计人员中倡导诚信为荣以及失信为耻的职业道德意识,引导会计人员加强职业修养第五节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与奖惩一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的意义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的意义主要有
(1)具有促使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
(2)裁决与教育作用;
(3)有利于形成抑恶扬善的社会环境二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会计职业道德检查与奖惩机制包括
(1)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会计行业组织的自律管理与约束;
(3)激励机制的建立内部审计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设在本单位内部,审计的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以及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与执行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以建议性意见为主内部审计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有
(1)预防保护作用;
(2)服务促进作用;
(3)评价鉴证作用二以及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实施主体除财政部门外,审计以及税务以及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监管以及证券监管以及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以及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三以及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以及鉴证的一种外部监督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主要有
(1)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涉及到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等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1)审计独立性不同;
(2)审计方式不同;
(3)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
(4)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三)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审计业务和会计咨询以及会计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一以及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组织方式有三种
(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有关机构中配置专职会计人员;
(3)实行代理记账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二以及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的概念会计工作岗位是指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从事会计工作以及办理会计事项的具体职位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包括
(1)按需设岗;
(2)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
(3)建立岗位责任制;
(4)建立轮岗制度三以及会计工作交接(-)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工作调动以及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二)交接程序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交接申请;
(2)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
(3)移交点收;
(4)专人负责监交;
(5)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其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四以及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以及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国家机关以及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1)出纳;
(2)稽核;
(3)资本以及基金核算;
(4)收入以及支出以及债权债务核算;
(5)职工薪酬以及成本费用以及财务成果核算;
(6)财产物资的收发以及增减核算;
(7)总账;
(8)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9)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10)其他会计工作
(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以及会计基础以及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以及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四)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以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等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等按各自权限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信息化管理制度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以及更新持证人员的有关信息.监督检查制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有以及换发以及调转以及变更登记等情况及持证人员继续教育以及遵守会计法律和职业道德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变更登记制度持证人员的基础信息及继续教育以及表彰奖励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调转登记制度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定期换证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会计从业资格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以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及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3)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作出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持证人员以欺骗以及贿赂以及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的注销持证人员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被依法吊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会计从业资格五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以及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初级以及中级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二)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以及会计师以及助理会计师以及会计员其中,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与会计员为初级职务第六节法律责任一以及法律责任概述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的类别主要有
(1)罚款;
(2)责令限期改正;
(3)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分为管制以及拘役以及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