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公司或者机构合并协议有限公司或者机构和有限公司或者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或者机构法》和中国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合并双方
1、甲方有限公司或者机构;注册号;住所;注册资本万元;
2、乙方有限公司或者机构;注册号;住所;注册资本万元;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或者机构法》、以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由甲方单位吸收合并乙方单位,合并后甲方单位存续,乙方单位解散.合并后公司或者机构的名称为公司或者机构的法定公司地址合并后公司或者机构注册资本为万元.
五、合并后公司或者机构经营范围
六、合并后乙方单位解散,乙方单位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单位承接.职工安置办法(根据公司或者机构实际情况详细说明).由于任何1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本协议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事宜所发生的1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辖区法院诉讼.第101条本协议I式份合约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