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车辆租赁合同编号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合同
一、甲方将车型一辆租与乙方,车牌号O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租期为旦
三、收费计算规则,租金及保证金
1、租金元/月,合计元个月,该租金包含普通电子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为半年一付
(1)时间24小时为一天,承租方逾期还车,超1至3小时按半天收取,超过4小时按全天计算日租以租车时间至第二天同一时间为一个日租期,时间为24小时
(2)、月租以30天为一个租期,归还期限为第31天的相同的时间,逾期按月租价收费提前归还仍按月全额收费
(3)、年租以365天为一个租期,归还期限为365天,逾期按年租计算,提前归还按月租全额收费
2、保证金元,大写元整
四、驾驶员姓名驾驶证编号O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如乙方行为构成违约或对车辆造成损害则另行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1)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的身份、职业、住址证明、担保证明和驾驶证照等任何虚假信息的;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他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承租方延时交车及交款,甲方有权收回该车;
(5)承租方的行为导致或可能导致车辆损毁、被行政查封、扣押;
(6)承租方的行为导致或可能导致侵害出租方对车辆行驶所有权、经营权;
(7)承租方将车辆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侵害出租方其他权益的情形
3、提供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的保险费、年检费、正常保养维修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6、此车为租赁车辆,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有违约、违法行为的,出租方在不征得承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收回车辆,并且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承租方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必须如实提供租车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押金
2、承租方在租用车辆期间应每日检查车辆的必检项目机油、防冻液、皮带、轮胎等,如发生问题及时与出租方联系解决,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不得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出租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4、承租方在租用期间若发生意外肇事,必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及交管部门,不得私自处理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而且不得私自修理,如私自修理视其违约,加收违约金(押金的50%)出租方有权提出重新进行修复,承租方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
5、承租方在租用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应先通知出租方,经同意后在指定的修理厂维修及鉴定,如零配件正常磨损由出租方承担材料及人工费用,由承租方带回旧件,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由承租方承担材料及人工费
七、保险责任
1、出租方车辆统一由保险公司承保按国家保险法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应积极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案,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裁决书后方能认可,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由承租方造成车辆停驶时间,其租金车费由承租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除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外须另行支付合同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租金总额30%
2、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缴纳租金者,每超一日应按当日租金的10%收取滞纳金,七日以上者除续交租金及滞纳金外,还应向出租方交纳所欠租金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出租方因本公司原因提前收回车辆应向承租方赔偿未使用期所应承担租金总额30%的违约金
5、承租方确有以下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有权视其诈骗并上报公安机关按刑事犯罪立案处理A提供虚假资料;B转卖、抵押、质押、典当;C利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其他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加盖合同章后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车辆及证件归还后,所有手续办清为合同终止备注车辆外观登记项以承租人和出租方共同所拍照片为依据,照片有出租方保留存档以上情报出租方已告知本人,并经过本人确认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