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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考试范围出炉I考试怕啥我们有〃神助攻〃2017-09-17学生工作部〔处〕河南科大学声传媒关于入学教育考试2017级新生入学教育是一门必修课程,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学生会全程参与专业教育各环节、观看《入学教育系列专题片》〔点我们的菜单栏学工色链接,可以保存视频到百度网盘〕并完成观后感的撰写,方可参参加学教育考试入学教育考试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学院参与,闭卷考试,以网上答题方式进展第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参加第二次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记1个学分处理.学生管理若何样是不是迫不及待了别急别急,这就为你们送上考试〃神助攻〃一考试范围!
一、思政教育篇
二、学籍管理篇考试范围I入学教育考试之学籍管理篇2017-09-17学生工作部〔处〕河南科大学声传媒1学生若何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答〔1〕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天内,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答〔1〕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制为4年或5年,学习年限为3〜6年或4〜7年,从事创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1〜2年;〔2〕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制为2年或3年,学习年限为2〜3年或3〜4年从事创业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1〜2年;〔3〕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存学籍〕内完成学业25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答〔1〕未取得毕业资格者;〔2〕在限定的学习年限内,本专业培养方案内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
2.0以下的;〔3〕因考试作弊受过记过〔含〕以上处分的学生,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小于
3.0的26哪些情况不发给或撤销学历、学位证书答〔1〕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学校取消其学籍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依法予以撤销;〔3〕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依法予以撤销;〔4〕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学校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27什么情况下获得辅修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答取得主修专业学位并参加双学位教育或辅修专业培养合格的学生,可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获得辅修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28什么情况下写给写实性学习证明答退学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在校学习时间缺乏一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19关于创新创业学分的规定答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建设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并可以替代相应课程学分
三、评优资助考试范围|入学教育考试之评优资助篇2017-09-17学生工作部〔处〕河南科大学声传媒
1、表彰和奖励的形式答〔1〕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2〕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展选拔和公7J\o
2、奖学金的种类有哪些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校新生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
3、学校奖学金和哪些奖学金的评定同步进展答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步进展
4、学院在什么范围内按什么标准进展奖学金评定答学院要在同年级同专业内按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展评定
05、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能否兼得学校奖学金答不能兼得
6、享受国家奖学金,还可以申请其他奖助学金吗答同一学年内,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7、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有哪些答口〕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3〕老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5〕本科生国家英语四级到位考试必须合格;不要求国家英语四级到位考试的本专科学生,同等条件下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⑹学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安康标准》测试成绩到达良好及以上;体测成绩合格,但未到达良好的学生,学习成绩必须在本专业排名前5%;⑺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简朴
8、校级奖学金的等级、金额标准及比例是多少答i.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在校生人数〔不含新生,下同〕的2%每人奖励1200元;二等奖在校生人数的4%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在校生人数的10%每人奖励500元;卓越班和本硕连读班在学院总评定名额不变的根基上按照学生数的18%评定,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5%、三等奖10%
2.新生奖学金10名,每人奖励10000元.单项奖学金包括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科技成果奖、文体活动奖等奖励方法按有关文件执行.专项奖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方法按相关协议执行
9、国家学生体质安康标准评定等级是若何规定的答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1〕
90.0分及以上为优秀,⑵
80.0〜
89.9分为良好,〔3〕60〜
79.9分为及格,〔4〕
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10、体质安康到达什么要求者可参评学校奖学金答《国家学生体质安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的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评
11、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什么时间能够发放给学生答省财政厅把资金划拨到学校后,经财务处一次性转入学生个人账户,时间大约在每年11月30日前
1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什么方式确定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通过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1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间答每年7月,各学院向在校学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o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0每年9月,各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是什么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展一次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1、本人申请;
2、民主评议;
3、学院审核;
4、学院公示;
5、审批建档
15、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应符合哪些条件答〔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少数民族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学生,确实无力支付学费者;〔3〕其他有特殊经济困难者;〔4〕同等条件下,品学兼优者优先
16、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有哪些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3〕老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简朴
17、国家助学金是若何发放的答⑴学生处提供名单和享受资助档次,财务处转入学生个人账户中;
18、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还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吗答在同一学年内,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9、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标准是多少答〔1〕学生贷款原则上只贷学费和住宿费;〔2〕贷款额度不高于河南省和开行规定的最高额度标准什么途径进展的答口〕财务处划拨学费、住宿费后,余额转入学生的支付宝专用账户〔2〕学生通过支付宝专用账户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足额支付利息、罚息和本金
21、对于贷款违约学生是若何处理的答贷款银行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1〕将学生的违约情况提供给贷款银行及其它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2〕将学生违约情况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在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的学生信息;〔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4〕在学校公示栏、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通报借款学生的违约情况;〔5〕催促借款学生家长催还贷款,同时书面告知父母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6〕必要时可采取法律程序催还贷款本息
22、学生医保报销分几种类型,什么时间报销答〔1〕住院报销和普通门诊报销;〔2〕寒、暑假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学院统一组织报销;〔3〕毕业生在毕业前一个月,增加一次报销时机
23、学生医保报销分几种类型,什么时间报销答⑴住院报销和普通门诊报销;2寒、暑假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学院统一组织报销;⑶毕业生在毕业前一个月,增加一次报销时机
24、“三好学生〃应具备哪些条件评选比例是多少答〔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决的社会主义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志向;〔2〕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的集体活动,一学年在综合测评中德育折合分平均不得低于18分;〔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本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学分绩或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4〕体质安康到达国家《学生体质安康标准〔试行方案〕》良好等级以上者;〔5〕按学生人数〔不含新生〕的5%评选
25、“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哪些条件比例是多少答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校、学院的有关规定,有坚决的社会主义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志向,在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一学年在综合测评中德育折合平均不得低于18分;〔2〕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3〕办事公正,原则性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集体,任劳任怨,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4〕学习刻苦认真,能够较好地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本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学分绩或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5〕体质安康到达国家《学生体质安康标准〔试行方案〕》良好等级以上者;〔6〕按学生人数〔不含新生〕的2%评选
26、有哪些违纪行为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学年任何先进个人的评选答〔1〕受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者;〔2〕有重修、补考、缺考者;〔3〕无故不参加班、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者;〔4〕有损大学生形象和社会公德者;〔5〕有吸烟、酗酒等行为者;〔6〕擅自在校外租房者;〔7〕破坏公物者;〔8〕其他不宜参评者
27、“免监考荣誉班级〃采用什么方法确定答学校核定指标、班级自愿申报、学院审查筛选、学校公示备案
28、“免监考荣誉班级〃的奖励有哪些答所属年级导师和辅导员在年度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学校颁发“免监考荣誉班级奖牌;一次性奖励班级活动经费1000元;在学校其他各类先进集体评比中优先考虑〔2〕不能如期注册的,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3〕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课前,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然后持缴费凭证报到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2学校层面若何对新生进展复查答〔1〕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展复查;〔2〕复查中发现学存在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应先取消学籍,然后按规定办理保存入学资格3什么情况下学校保存学生学籍答〔1〕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存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2〕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工程,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为其保存学籍;〔3〕学生保存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设管理关系4新生若何申请保存入学资格
29、学校公示期间,经举报并查实不符合“免监考荣誉班级〃申报条件的,应若何处理答取消该班级“免监考荣誉班级资格,同时取消该学院当年其他“免监考荣誉班级的申报资格
四、违纪处理考试范围|入学教育考试之违纪处理篇2017-09-17学生工作部〔处〕河南科大学声传媒1对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答〔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观察;〔五〕开除学籍2对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未续假等没有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若何处理答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1〕3日以内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2〕4至6日,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3〕7至9日,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4〕10日以上缺乏两周的,给予记过或留校观察处分〔5〕学生在校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学生,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规定执行3对抢夺、偷盗、诈骗、讹诈、冒领、侵占或成心损坏公私财物者,除退还赃物或赔偿损失以外,给予什么处分答〔1〕有作案行为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2〕作案价值缺乏500元,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3〕作案价值满500元缺乏1000元,给予记过或留校观察处分;〔4〕作案价值1000元及以上,给予留校观察及以上处分;〔5〕经保卫或公安部门确认撬盗,但未窃得财物,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6〕在校期间两次以上作案或有教唆、胁迫等行为,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7〕明知是赃物而窝藏或销赃,给予记过或留校观察处分;〔8〕盗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给予留校观察及以上处分;〔9〕有抢夺、讹诈行为的,给予留校观察及以上处分4伪造、冒领、盗用、私自涂改或转让各种证件、证明文件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什么处分答〔1〕转借学生证、校徽及其他证件、证明或借用他人证件、证明,造成严重影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私自涂改、伪造证件、证明,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凡涂改、伪造、转借证件或证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2〕利用各种手段冒领他人人民币物,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3〕涂改成绩单,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5学生违反学校住宿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予什么处分答⑴未经学校同意使用各类电器、私拉电线等,除没收器具外,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⑵使用明火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由此引起火灾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⑶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换、占用学生宿舍,经批评教育不改,给予警告以上处分;⑷未经学校同意,私自留宿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因留宿他人造成不良后果,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留宿异性,给予留校观察处分〔假设被留宿者属本校学生,给予同级处分〕;5违犯宿舍作息制度,给予批评教育,屡次违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⑹未经学校同意,夜不归宿,给予警告处分,屡次违反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⑺未经学校同意租房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限期搬回,不听劝告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6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一般违纪答〔1〕考试开场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完毕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2〕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3〕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4〕提前交卷后又返回考场并在考场逗留且被警告无效〔5〕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7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给予什么处分答〔1〕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取消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记为无效,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学生考试作弊,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记过或留校观察处分;〔3〕由他人冒名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给予留校观察或开除学籍处分;〔4〕学生多人〔三人或三人以上〕预谋或协同作弊、盗窃试卷、第二次作弊或有其他手段恶劣、影响较大的作弊行为之一,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5〕学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加重一级处分8考试作弊后将造成什么严重后果答〔1〕学生考试作弊,没收考卷并令其退出考场,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记过或留校观察处分,其中由他人冒名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学生多人〔3人及以上〕预谋或协同作弊、盗窃试卷、第二次作弊或有其他手段恶劣、影响较大的作弊行为之一,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3〕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对因考试作弊受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且处分已解除、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
3.0〔含〕以上的,授予学士学位;〔5〕考试作弊后,在处分还未解除期间,不得参与奖学金和各类评优评先的评选需要特别关注第四条,因为平均学分绩点
3.0对应的分数是80分,所以如果由于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获得学士学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9在考试完毕后发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答〔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2〕评卷过程中判定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案雷同的;〔3〕考试前后以各种手段要求教师或其它有关人员加分或更改成绩的;〔4〕视频监考发现作弊行为的;〔5〕其它考试完毕后认定为作弊的10考试作弊受过记过处分能否获得学士学位答因考试作弊受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且处分已解除、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
3.0〔含〕以上的,授予学士学位在考试考核或撰写论文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什么处分答口〕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学生考试作弊,给予记过或留校观察处分;〔3〕由他人冒名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学生多人〔3人及以上〕预谋或协同作弊、盗窃试卷、第二次作弊或有其他手段恶劣影响较大的作弊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4〕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5〕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2哪些情形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答〔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受到治安管理处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5〕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6〕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7〕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8〕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开除学籍是学生因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所受到的最严厉的处分13受到处分后将会对人生产生何种重大影响答对学生的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这意味着受到处分后即使处分解除了,但处分的记录还在,并且在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永久留存,会对以后的考研、就业、晋升等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成为无法抹去的人生污点14学生不诚信将会产生什么后果答〔1〕学术方面的不诚信,如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将会受到开除学籍处分;〔2〕考试方面的不诚信,如考试作弊,将会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3〕贷款方面的不诚信,如不按时还贷,将会产生不良的征信记录,对今后的房贷、车贷、就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15学生处分决定书若何送达答〔1〕学院应派两名工作人员将处分决定书直接送达受处分学生,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诉日期;〔2〕受处分学生应当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字;〔3〕假设受处分学生拒绝签字的,视为留滞送达;〔4〕假设无法直接送达本人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或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16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的管理答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在io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离校,档案由学院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17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的学生和记过处分、留校观察处分的学生分别在多久后可以解除原处分答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的学生,自处分决定书下达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解除原处分;受到记过处分、留校观察处分的学生,自处分决定书下达之日起12个月后可以解除原处分18对学生的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将若何处理答学校将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学生工作处对学生档案管理进展检查19处分解除规定的规定是什么答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学校给予学生6到12个月期限,到期后可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除学校学位授予方法规定外,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0学生对学校处分有异议,学生应当若何做答学生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科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1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若何办答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河南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盟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是多久答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处分决定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学生管理篇考试范围I入学教育考试之学生管理篇2017-09-17学生工作部〔处〕河南科大学声传媒1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哪些权利〔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方案安排的各项活动,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2〕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5〕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视权;〔6〕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可按照学生申诉处理方法,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河南省教育厅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7〕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答新生可以申请保存入学资格对身心状况不适宜入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保存入学资格1年;对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可以保存入学资格至退伍后2年;对创业的新生,可以保存入学资格1〜2年5考试课成绩包括哪两局部答试课的成绩包含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局部〔1〕平时成绩主要依据学生听课、测验、作业、实验、课堂讨论、期中考试、答疑等平时学习情况确定〔2〕期末成绩主要依据期末考试结果确定一般情况下,除参与考试改革的课程外含有实验的课程或有大作业的课程平时成绩占30%;无实验或实验已单独设课的课程,平时成绩占20%6若何申请自修课程答凡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到达
3.0及以上且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任课教师同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报开课学院备案,可以自修局部课程或某门课程局部内容经批准自修的学生,须按时完成该课程的作业及实践教学环节,否则不能参加该课程考核7哪些课程不能自修答〔1〕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及单独开设的实验课〔2〕军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各种实践教学环节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以下义务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遵守学生行为标准,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学生请假审批流程是什么答〔1〕学生请假应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和时间;〔2〕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请假申请由班长审批、保存;〔3〕请假时间在半天至3天〔含〕以内者,请假申请提交辅导员,并填写请假条,由辅导员最终审批;〔4〕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5天〔含〕以内者,请假申请提交辅导员,并填写请假条,由学院分管领导最终审批;〔5〕请假在5天以上且不超过当学期正常教学周数1/3者,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备案;〔6〕请假超过正常教学周数1/3者,应办理休学手续;〔7〕请假完毕后,请假学生携带请假条到辅导员处销假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8〕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期满未办理销假手续,并且在校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请假期满后,应当若何办答〔1〕学生应到辅导员处销假;〔2〕需要续假者,应当办理续假审批手续■哪些情况下,学生可以在寒暑假申请住宿若何办理住宿手续答〔1〕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必须安排住宿的;〔2〕因学生个人原因必须住宿的,本人应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寒暑假在校住宿申请表》,办理住宿手续;〔3〕学院填写《河南科技大学寒暑假在校住宿学生名单表》报学生处备案;〔4〕未经批准登记的学生,放假后不得在公寓住宿;〔5〕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每人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办理出入证,公寓住宿凭证出入;〔6〕学生均要签订《河南科技大学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安全文明承诺书》o6补办学生证的流程是什么答各学院统一组织补办学生证,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三办理〔1〕学生应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开声明遗失作废,并向学院提出补办申请;〔2〕学生填写《学生证补办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汇总后提交学生管理科;〔3〕学生管理科开具缴费凭证到财务处缴纳成本费〔补证每证5元〕;〔4〕学院办理人员持缴费单到学生管理科领取学生证;〔5〕学院办理人员持信息表,填写完整的学生证,到校办综合科加盖钢印;〔6〕凡申请补办乘车优惠卡的学生随下一年度新生入学时统一补办7学生证需要注册吗答每学期,学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经注册的学生证无效8学生办理学生证,需要交费吗答〔1〕第一次办理学生证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2〕在校期间,一般只能补办一次;〔3〕补办、换发学生证缴纳成本费5元9每学年可以使用几次乘车优惠卡答每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8月〕享受4次优惠10留校学生档案可以代为保管多长时间答〔1〕保存时间最长为两年;〔2〕到期之后转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11什么情况下,毕业生档案可以申请留校两年答〔1〕没有找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寄送的毕业生档案可以申请留校;学院要登记造册,转交学生处保管12需要归入学生档案的材料有哪些答〔1〕高考材料〔报名表、体检表、政审表、高考成绩单、中学学籍、奖惩材料等〕;〔2〕在校期间学生的奖惩材料承受校级〔包括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登记表及各种纪律处分决定;〔3〕学生的党、团组织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材料等〕;〔4〕学年鉴定表;〔5〕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学生成绩表、就业报到证通知单〔副联〕;〔6〕学生学籍异动材料、学生助学贷款材料;〔7〕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13大学生是否都要参加军训答⑴军事训练是本专科学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必须参加;⑵一般情况下,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进展〔特殊情况除外〕,共两周时间记1学分;⑶成绩不合格、缺课三分之一或无故不参加者,不给学分1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缓训(暂缓军训)答〔1〕对于因身体损伤或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日期内完成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训;〔2〕缓训学生可随下一年级新生军训取得学分15哪个部门负责游学工程确定答学生工作处16游学的目的是什么答游学活动,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锤炼团结协作精神,提升综合素质17海外游学的选拔条件是答〔1〕学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2〕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3〕具有一定的外语根基和语言沟通能力;〔4〕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家长同意学生参加游学方案;〔5〕文化、艺术、体育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优先18学校对于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要求答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依法给予劝阻或者制止19若何在校内成立、参加学生团体答〔1〕学生成立团体,应当按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方法提出书面申请,报校团委批准并施行登记和年检制度;〔2〕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承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20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答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q什么情况下取消考试资格答学生一学期内无故缺课时数累计到达其教学时数1/3及以上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到达该课程方案要求1/3及以上的,取消课程考核资格主讲教师应在所任课程完毕前,宣布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9对考核成绩有疑问若何办答学生对考核成绩有疑问者,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遇学校节假日顺延〕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查卷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委托开课学院组织查卷10什么是学籍预警答〔1〕除毕业学年外,学生出现一学期取得初修成绩缺乏10学分者,其学籍进入预警状态〔2〕对于第一次出现学籍预警的学生,学校对该生提出学籍警告,由学院警告学生本人,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学院要指定辅导员或学业导师催促帮助其学习;〔3〕对于第二次出现学籍预警的学生,学校对该生提出退学警告,学生应在收到退学警告的一周内,通知家长到校签收由学生与学院签订的相关保证协议;学院要指定主管领导和辅导员或学业导师,监视其日常生活和学习对于学生不签订或其家长不签收保证协议者,按退学处理;〔4〕对于第三次出现学籍预警的学生,按退学处理11补考的规定是什么答〔1〕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参加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重修;〔2〕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参加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可以重修,也可以改选其它选修课;〔3〕重修课程不合格者,允许参加补考;〔4〕对于不能安排补考的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随下一次选课,并参加考核,其成绩记载为补考成绩;〔5〕在课程考核中,缺考、违纪或被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正常补考12若何申请缓考答〔1〕因病或因事确实不能参加课程考核者,须由本人或委托人持校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或其它证明,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缓考;〔2〕缓考手续最迟于考核前一个工作日办理;〔3〕缓考随同一课程的补考进展;〔4〕学生所在学院应于学生考试前通过教学管理系统提交缓考学生信息13对拟转入的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者若何办理转专业答口〕学生递交转专业审批表;〔2〕依据转专业学生学习综合成绩进展排序,按照拟转专业接收人数,确定转专业候选人;〔3〕在确定转专业候选人之外,仍有对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学生需要转专业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专长,确定局部试读名额试读期为一年试读期满后,假设学生在转入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大于
2.5〔含〕转为新专业正式学生;假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
2.5转入下一年级新专业;〔4〕在同一学院的同一学科门类不同专业之间申请转专业者,由各学院制定转专业方法,并自行组织学生转专业,将转专业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14学生有那种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答〔1〕新生第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者;〔2〕跨录取批次、跨科类者;〔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扶贫专项生和定向、委托培养者;〔4〕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5〕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6〕正在休学或保存学籍者;〔7〕第二次申请转专业者;〔8〕其它无正当理由者15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学答〔1〕患有某种疾病,不能在录取学校学习的;〔2〕家庭有特殊困难,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3〕因各种原因离校后又复学,但原专业停顿招生的;〔4〕录取学校条件受限不能满足学生学习需要的;〔5〕其他特别需要需转学的16因转学、转专业、年级变动、主辅修等客观原因,导致应修课程与已修课程主体内容一样的,若何进展学分认定答经开课学院认定,教务处核准,可免修该课程,成绩按已修课程成绩记载,学分按应修学分记载17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及已获得的学分,若何进展认定答学生重新参参加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其已获得学分经学校认定,可以予以成认18哪些情况可以休学答〔1〕因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1年休学期满需要延续者,应办理相应手续,经教务处批准,最多可延续1年;〔2〕因创业需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1〜2年19什么情况下,学生应予退学答〔1〕学业成绩未到达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2〕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复查不合格的;〔3〕经确认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注册期限二周以上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6〕本人申请退学的20学生有哪种情形之一,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答〔1〕第三次出现学籍预警的;〔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3〕休学、保存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4〕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5〕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7〕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21退学学生应在何时离校答:退学学生应当在接到学校退学文件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学院应催促退学学生及时离校,对于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学院将其材料及物品报送学生管理部门,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统一保管22学生复学按哪些规定办理答〔1〕学生因身心原因休学申请复学时,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身心安康,并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复学手续,方可复学;〔2〕学生因从事创业保存学籍申请复学时,须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复学手续,方可复学;〔3〕学生休学、保存学籍期满后应于学期注册期内复学,编入相应班级学习23是否可以提前毕业答在校期间,学生德、智、体合格,四年制学生在第四〔五年制学生在第六〕学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前六〔前八〕学期所有课程,或已取得正常毕业学生相应学分总数的85%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5可在第五〔第七〕学期第七周提出提前毕业书面申请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批准报省教育厅同意,可以提前1年毕业24在我校学习年限的规定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