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依据国务院、**省相关文件和**理工学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总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全员参与”的基本指导思想,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基本原则.责任人本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具有制订规章制度、职责分工、安全检查、督促督导安全工作落实的责任学校分管院长为第二责任人,具有具体指导、组织安全工作开展落实、培训学习、督促检查、问题整改、事故处置等的责任研究方向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为第三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具有落实本单位安全人员准入、安全培训、安全巡查检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上报、安全设施不断完善、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等的责任上一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对下一级安全管理责任人有培训指导、检查督促、要求整改直至暂时终止其实验室工作、问题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责任各级责任人有不断学习培训安全管理知识的责任各级责任人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维持安全稳定的责任.其它未列明涉及实验室安全责任的相关事宜,严格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学校实验室使用制度
一、对学生的要求.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活动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肃静,遵守纪律.做实验前,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的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所需仪器设备,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实验时要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实验步骤认真操作.实验时所产生的废物,废液要倒入指定的容器内.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因不按规程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应当照价理赔.实验完毕要认真清理仪器设备,关闭水源电源
二、对教师的要求.实验课教师应当在实验前讲清实验操作要领;实验中要加强指导,随时注意学生实验动向,规范实验操作流程.实验课结束时,负责打扫、清理实验室现场,关好水电、门窗,注意仪器管理填写好实验情况记录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责任人负责每日实验课后的检查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和硬件设施的完好;每月彻底清理打扫实验室一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处.处罚因实验课教师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一律照价理赔,并扣“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分10分;因实验室责任人工作失误造成仪器或其他硬件损失的,应照价理赔,并扣“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分10分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实验室分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特制定如下实验一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的电、水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谢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三、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不准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I、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的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定进行实验
五、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程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
六、坚持安全防洪检查制度,及时发现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拟进入学校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第二条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实验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各学校(部门)具体负责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内容的制定和宣传教育实施,参加学习、考核
(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否则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核拨的重要指标之一第三条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理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第四条教育方式
(一)分散自主学习;
(二)集中教育培训;
(三)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在线学习与考试第五条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在线考试合格,取得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实验室专项教育及考核,成绩合格;.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第六条本制度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