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果园承包协议合同书发包人张建军(简称甲方单位)承包人张春合(简称乙方单位)甲方单位自愿将本人苹果园发包给乙方单位管控管理收益,经甲方单位家庭成员同意,特与乙方单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合同
一、果园土地四至范围东至张新合,南至生产路,西至张春合,北至新界总面积3亩
二、承包期限十年,2017至2027年底
三、承包总金额叁万元整(¥30000元)
四、货款支付方法方式2017年底货款支付壹万元2018年底货款支付壹万元,2019年底货款支付壹万元甲方单位开收据给乙方单位收执
五、约定条款
1、协议合同期内若因承包产生纠纷,由甲方单位承担排除责任,确保乙方单位经营
2、承包期内,乙方单位经营自主,管控管理收益但协议合同期最后一年,乙方单位收果后不得修砍果树,将果树无条件交还甲方单位如管控管理技术相关要求乙方单位对果树如需进行间伐,合约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3、协议合同期内若甲方单位或乙方单位不测亡故则由法定继承人履行本协议合同
4、协议合同期内若国家依法征用本果园土地,土地补偿费归甲方单位乙方单位已交甲方单位需尚未到期的承包款合约双方重新核计由甲方单位退还乙方单位固定设施补偿费谁投资归谁所有
6、违约责任本协议合同合约生效后,合约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若违约,违约金叁万元整(¥30000元),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合同一式三份,协议合同经合约双方签名盖印后合约生效,合约双方及中介人各执一份甲方单位中介人乙方单位村委会或公正处(盖章或签字或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