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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控制规章制度规章原则资产的保管与帐簿的记载,应由不同有关员工分别负责任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有关员工负责任,以免责任混淆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各项支出的核决与支付,应分责办理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签发与保管,皆应有严密的控制已签章的货款支付支票,不得由该支票签章人,或核决人领取或寄交有关现金、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收发的单据,应事先印妥连续编号负责任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资产处理责任的有关员工,须要有充分保证上项有关员工应采轮调、轮休,并指派他人暂代其职务条各项货款支付凭据一经支付,应即加盖支付印戮销案,防止重复请款条存于内部保险箱或银行保管箱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应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第十三条倘有关员工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帐务员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采购与质量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帐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第十四条信用授与、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管控第十五条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第十六条单据开具尽可能一次复写,并避免涂改第十七条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