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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责任公司有关员工绩效奖金的发放程序,配合责任公司有关员工绩效考察和奖惩工作,达到激励责任公司有关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根据责任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责任公司除总经理和各位副总以外的所有责任公司有关员工第3条各机构部门或科室耿责.人资部的职责
(1)负责任奖金总额的归口预算、报批和控制工作
(2)负责任各期奖金的核算和统计工作.机构部门或科室经理的职责
(1)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对考察评分的结果负责任
(2)对机构部门或科室奖金总额的浮动负责任
(3)有停发责任公司有关员工奖金的权力第2章奖金总额和奖金基数规定第6条每年一月份,人资部核定上年奖金总额报责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将本年度奖金总额预算报责任公司总经理审批第7条本年度奖金总额预算以上一年度12月份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责任公司的经营业绩由人资部上报总经理第8条每季度开始的第一周,人资部核定上季度的奖金总额,报责任公司总经理审批第9条责任公司有关员工季度奖金基数是固定比例,一般是该责任公司有关员工月工资的25%并随季度考察成绩的排名有所不同,排名靠后的责任公司有关员工没有季度奖金第10条责任公司有关员工年终奖金基数为浮动比例,与机构部门或科室年终考察成绩(A、B、C三等)挂钩第11条季度奖金按季度发放,在每季度发放第一个月工资的同时发放上个季度的季度奖金第12条季度奖金的发放依据为《责任公司有关员工季度考察表》中的考察成绩及考察等级第13条考察成绩合格(即季度考察得分不低于70分)的责任公司有关员工享有季度奖金,试用期间的责任公司有关员工不发放季度奖金第14条在季度中出现责任公司内部跨机构部门或科室调动的,于第二个月15日及以前调入的,视为调入机构部门或科室责任公司有关员工,于第二个月15日以后调入的,视为调出机构部门或科室责任公司有关员工第15条人资部根据各机构部门或科室责任公司有关员工的季度考察成绩核算季度奖金第16条责任公司规定每年一月底发放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第17条年终奖金的发放依据为机构部门或科室年度考察结果和责任公司有关员工在年度考察中的成绩及考察等级第18条在当年10月(含)以后到岗的新责任公司有关员工,不享有年终奖金第19条人资部根据各机构部门或科室责任公司有关员工的年终考察成绩核算年度奖金第20条机构部门或科室经理将《机构部门或科室季度(年终)奖金核算表》(如下表所示)提交给人资部,要认真填写序号、姓名、考察成绩第21条人资部负责任核算各机构部门或科室责任公司有关员工奖金,填写《机构部门或科室季度(年终)奖金核算表》,提交给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第22条总经理批复后,人资部将《机构部门或科室季度(年终)奖金核算表》交财务部规章制度规章名称绩效奖金管控办法受控状态编号第23条财务部经理在《机构部门或科室季度(年终)奖金核算表》上签字或盖章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奖金第6章附则第24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人资部所有第25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机构部门或科室监督机构部门或科室编修机构部门或科室编制日期审批核准日期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