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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浆用红砂供应技术要求
一、技术质量要求
1、试验室按照《普通砂浆用砂、石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JGJ52-2006》标准的二区中砂,细度模数在
2.3—
3.0范围具体质量要求含泥量对
3.0泥块含量对WL0单级最大压碎值%30云母按质量计%W
1.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WL0氯离子含量%W
0.5颗粒级配要求:除公称粒径为
5.00mm和630um的累计筛余外,其余公称粒径的累计筛余可稍有超出分界线,但总超出量不应大于5%
2、在批量供应时,红砂供应方必须按国家标准《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BT14684-2011建设用砂》对产品进行检测,甲方试验室按标准规定的批量进行复试,对不合格的红砂不得用于混凝土生产公称直径n区累计筛余%
5.00mm10~
02.50mm25〜
01.25mm50~10630um70~41315um92〜70160um1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