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一、免学费标准每生每期300元、每学年600元免除后,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民办中学按同类公办中学要求执行
二、免学费对象具有一般中学正式注册学籍并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看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低保证家庭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病因灾家庭子女、孤残学生及优抚家庭学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学生违法违纪受处分期间;学生因事休学期间
三、申请条件
1、学生应具备的条件酷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恳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主动上进
2、学生家庭应具备的条件孤残或父母长期患病家庭;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的家庭;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享受城镇或农村居民低保的家庭;父母丢失劳动实力或单亲的困难家庭;移民、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其他农村特困家庭
四、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向学校申请一学生填写《一般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表》一班级民主测评一学校审查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一张榜公示一建立档案一上报名册一财政局拨款一学生本人签字领款
五、工作要求落实组织领导各校要尽快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刚好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负责资助工作的同志为成员的免学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严格评定程序一是要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工作,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库,做好免学费受助学生的评定工作二是要参照一般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明确免学费受助学生申报、评定、公示的方法和程序强化资金监管一是要尽快做好已收取2014年春季学期学费的退费工作,已收取的学费,由学校在文到之日30个工作日内全额刚好退还给学生家长严禁一边免学费,一边乱收费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公开、公允、公正加强政策宣扬各校要通过师生大会,板报、校内广播、校内等方式,让全部老师、家长和学生了解这项惠民政策,广泛宣扬资助学生成才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