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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二、中央主管部门应急部
三、实施机关省应急厅四设定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号公布,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第二次修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五、子项.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五业务办理项.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首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延续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变更申请(业务范围、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变更申请(业10机构内部管理制度非受控版1套;111-10项申请材料电子版2份六中介服务.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L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1申请人申请;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3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可开展专家审查、现场勘验;4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5颁发资质证书.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条资质认可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文书;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第十一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需要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资质证书的式样和编号规则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是否需要现场勘验部分情况下开展.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是否需要鉴定否是否需要专家评审部分情况下开展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条资质认可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文书;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第十一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需要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资质证书的式样和编号规则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4.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另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
九、收费L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十行政许可证件L审批结果类型证照.审批结果名称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5年.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三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取得资质一年以上,需要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延续.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L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有无年检要求无.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年检周期无.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年检是否收费无.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L有无年报要求无.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省应急厅
十五、备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
[000125114005]
一、基本要素.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00012511400Y].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
[000125114005].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首次申请
(00012511400501).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延续申请
(0001251140050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变更申请(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00012511400503A).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变更申请业务范围、实验室条件00012511400503B.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的
012511400504.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注销申请
00012511400505.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实施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监管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实施机关省应急厅审批层级省级行使层级省级.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受理层级省级.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初审层级无.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要素统一情况部分要素全国统
一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L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百万元;3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4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5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6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7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8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9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七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一千万元;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有与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不少于八百万元;3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至少增加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4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在本行业领域工作两年以上;5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6主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7符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通用要求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文件化管理体系;8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9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L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许可证件名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具体改革举措
1.不再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取得法定计量认证作为前置条件
2.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公司承诺管理,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定资产等实行告知承诺
3.依托有关平台,提供统一信息查询服务,便于机构跨区域从业和属地监管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制定全国统一的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明确监管管辖权,规范自由裁量权,严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授权或者委托等方式层层下放审批权限
2.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努力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每三年对注册地内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覆盖一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行失信惩戒
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有关信息的共享和公开,及时公布和共享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积极推进信用评估、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评定等相关标准和体系建设,引导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完善技务范围).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注销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首次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延续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变更申请(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变更申请(业务范围、实验室条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注销申请术仲裁工作机制
五、申请材料L申请材料名称首次申请1申请材料目录原件2份;2申请书及附表原件2份;3法人证明复印件2份;4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5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2份;6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证明复印件2份;7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复印件2份;8相关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9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原件2份;10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2份;11管理体系文件非受控版原件1套;121-11项申请材料电子版2份;延续1申请材料目录原件2份;2申请书及附表原件2份;3法人证明复印件2份;4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5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2份;
(6)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证明(复印件2份);
(7)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复印件2份);
(8)相关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9)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原件2份);
(10)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2份);
(11)管理体系文件(非受控版原件1套);
(12)1-11项申请材料电子版(2份);申请变更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修订公布实施后,基本要素实现全国统一)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可参考初次申请清单执行注销
(1)注销申请;
(2)资质证书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附件申请材料目录(含本申请材料清单,原件)申请书及附表(原件)法人证明(复印件)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证明资料(复印件)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检测检验设施、设备原值证明(复印件)检测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复印件)相关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管理体系文件(非受控版,原件)1-11项申请材料电子版六中介服务L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L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1)申请人申请;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3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可开展专家评审、现场勘验;4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5颁发资质证书.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条资质认可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文书;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第十一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需要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资质证书的式样和编号规则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是否需要现场勘验部分情况下开展.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是否需要鉴定否是否需要专家评审部分情况下开展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1L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条资质认可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文书;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第十一条资质认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告,公开有关信息,颁发资质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资质证书,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需要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资质证书的式样和编号规则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另行规定承诺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另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
九、收费L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L审批结果类型证照.审批结果名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5年.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十三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资质认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资质认可机关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取得资质一年以上,需要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延续.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卜
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有无年检要求无.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年检周期无.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年检是否收费无.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有无年报要求无.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省应急厅
十五、备注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
[000125114004]
一、基本要素.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00012511400Y].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
[000125114004].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首次申请
(0001251140040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延续申请
(0001251140040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变更申请(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00012511400403A).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变更申请(业务范围、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00012511400403B).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00012511400404).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海洋石油天然气除外)注销申请
00012511400405.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实施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监管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实施机关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批层级省级.行使层级省级.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受理层级省级.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初审层级无.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要素统一情况部分要素全国统
一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资格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L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3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4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5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6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7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8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9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1《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六条1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3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4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5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6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7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8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9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L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许可证件名称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具体改革举措
1.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工程师等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实行联网查询
2.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公司承诺管理,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固定资产、办公面积等实行告知承诺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健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工作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的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明确监管管辖权,规范自由裁量权,严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授权或者委托等方式层层下放审批权限
2.健全以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努力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每三年对注册地内评价机构覆盖一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行失信惩戒
3.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有关信息的共享和公开,及时公布和共享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积极推进信用评估、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评定等相关标准和体系建设,引导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质量和水平,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新申请1申请材料目录原件2份;2申请书原件2份;3法人证明复印件2份;4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原件1份;5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2份;6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2份;7工作场所及档案室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8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证明复印件2份;9相关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10机构内部管理制度非受控版1套;111-10项申请材料电子版2份延续1申请材料目录原件2份;2申请书原件2份;3法人证明复印件2份;4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原件1份;5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2份;6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2份;7工作场所及档案室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8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证明复印件2份;9相关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10机构内部管理制度非受控版1套;111-10项申请材料电子版2份变更业务范围、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修订公布实施后,基本要素实现全国统一)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和业务范围可参考初次申请清单执行注销
(1)注销申请;
(2)资质证书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2号)附件
(1)申请材料目录(原件2份);
(2)申请书(原件2份);
(3)法人证明(复印件2份);
(4)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查询证明或单位声明(原件1份);
(5)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原件2份);
(6)固定资产法定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2份);
(7)工作场所及档案室面积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8)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证明(复印件2份);
(9)相关负责人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