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为实现营运车辆技术档案规范管理,加强车辆技术监管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制度,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由专人保管、填写、记录
二、车辆技术档案非经许可,不得随意转借,依据年检、年审随时更新
三、车辆技术档案的内容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修理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精确、详实
四、新购车辆登记注册、办理营运手续完成后,需将车辆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车技科(或公交科),建立车辆基本状况档案
五、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修理、肇事状况上报公司平安科、车技科、公交科登记由平安科、车技科、公交科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六、车辆技术档案由专人保管,未经主管经理批准不准外借保存期为从车辆新购到车辆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