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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街道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一改两为”大会精神,以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三、整治任务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聚焦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尤其是重点排查将自建房屋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养老、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疑似危房,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在实施解危前,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二)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社区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横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发挥好社区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自建房屋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压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屋安全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2022年5月至6月)开展全面排查各社区立即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排查时要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认真填写《迎江区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迎江区城乡自建房屋调查登记表》由街道汇总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屋摸底数据,统一报送至区住建交通局.突出排查重点在全面排查的同时,各社区要对利用自建房屋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养老服务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二)集中整治(2022年7月至12月)各社区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方案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集中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重点和时限要求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整治措施和时限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
(三)巩固提升(2023年)各社区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健全自建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持续动态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要严格落实自建房屋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成立工作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借助专家力量街道动员专业机构和房屋安全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街道和社区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