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协议书甲方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系(部)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班级学年第学期课程的教学任务为了明确甲乙双方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及时地向乙方提供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及统一制订的授课计划,或委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制订授课计划(无统一授课计划的课程).为乙方提供备课及教学的基本用品.根据实际授课时数,按照学院规定的课时标准及时发放课时酬金课时酬金发放分二次发放,第一次按计划课时的一半发放,第二次按本学期实际授课课时扣除第一次发放的酬金课时后余下的课时酬金一次性发放,本学期产生的其它课时和质量奖均随第二次发放;如乙方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则按规定扣发相应课时酬金如乙方在四周内(含四周)违约,所产生的课时不计.甲方应及时反馈学生对乙方的建议或意见,并跟踪其进展情况.乙方如没有及时履行甲方对乙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
二、乙方义务.按甲方规定时间上交有关教学文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给的教学任务在教学大纲的要求下,按授课计划的进度授课,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并吸纳学生及教务处、系(部)反馈的教学意见,及时改进教学工作.严格执行《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自觉遵守教学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需提前2天向聘请系(部)请假调课、不得私自调课.自觉接受教务处和甲方的教学监督、检查和考核,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向甲方提供本人相关的支撑材料和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甲方乙方(签字)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系(部)(签章)此协议一式二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