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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诊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病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医护人员的权益,以及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优势,我们制定了出诊管理制度该制度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配注射药物的指导意见》和本中心制定的《外来输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而制定出诊服务对象为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行动不便、药物手续齐全、无禁忌症的患者各团队护士负责分管辖区内患者的出诊服务进行输液出诊时,必须凭我中心(站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出具的医嘱来源不明或无病例记录的药品不予执行对于须进行皮试的药物、中成药针剂、生物制剂、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以及过敏体质患者慎用的药物,我们原则上不宜进行出诊进行输液治疗时,患者或家属必须在《家庭输液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执行外来输液出诊必须在首诊医院经过首次使用,无异常反应后方可接受对于外来药品输液出诊我们需要全科诊室医生对首诊医院医嘱进行核对,并在门诊病历上做好相关记录本中心药剂人员对外来药品进行审查,输液室护士根据本中心医生的医嘱执行在出诊治疗过程中,护士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对于危险性较大、毒副作用较强的注射用药,我们必须履行各种告知义务,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争取患者配合我们也会向患者及家属建议并提供担架、轮椅等工具,鼓励患者来中心(站点)接受治疗,以便于医护人员观察用药后反应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