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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科门诊诊疗制度
一、本科也可接受各临床科医生确诊后需要本科治疗的患者,由临床医师在病历书写上写明诊断和转诊的要求,嘱患者到挂号室挂号后,经本科医师检查认可后,确定治疗目的和方案,进行相应的治疗
二、门诊患者若中途停止治疗一周以上,需经本科医师复查、重新制定治疗方案后,才能继续治疗
三、本科医师接诊后,如认为患者不适宜进行本科治疗或对诊断持不同意见应将意见记入病历,及时将患者转诊
四、治疗师(士)接治疗单后应先做必要的功能评估,提出具体治疗方案,并做相应记录,集体安排治疗时间,进行治疗
五、康复医学科(下称本科)门诊医师接受门诊或转诊患者,应认真询问病史、进行相应体格检查、必要的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并作出明确诊断,提出康复治疗或理疗的目的和要求,书写本科病历,确定康复或理疗方案,并填写治疗单、治疗证,请患者缴费后到相关治疗室或住院进行治疗对不适宜进行本科治疗的患者应及时转至相关科室
六、完成治疗后,治疗师(土)对治疗效果和病情变化进行初步评估后转本科门诊医师复查,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治疗
七、本科医师应对接受治疗的患者定期复查,了解治疗效果及病情变化,修改治疗方案,并将复查情况记入专科病历疗程结束后及时小结,并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