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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转租合同模板9篇转租合同篇1合同双方当事人转租方(甲方)受转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
(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
(二)、
(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写字楼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写字楼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写字楼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写字楼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写字楼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写字楼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写字楼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写字楼设施、设备的归属转让写字楼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转让写字楼租赁期(含写字楼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写字楼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乙方在接收该写字楼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写字楼转让费的支付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写字楼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转让写字楼定于年月日正式交接写字楼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写字楼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办理写字楼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写字楼钥匙写字楼钥匙一经交付,转让写字楼即告验收、交付完毕转让写字楼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写字楼,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甲方乙方丙方甲方乙方证明人转租房子xx为了保证双方共同利益,经双方同意,拟此合同
(一)房屋、商铺及所有设施为XX所有,乙方只是租赁
(二)贵在偏淮北土菜馆所有设施清单如下
1、后堂立式四开门冰箱一台立式二开门冰箱一台大电饭煲三个微波炉一个双眼主灶一个小煤气灶一台小煤气钢瓶二个大不锈钢吊桶四个高压锅一个洗菜盆一个打荷台一个菜案一个(上有货架)不锈钢托盘十个材料架二个不锈钢洗脸盆三个油盆五个以上均为不锈钢
2、大厅消毒柜一个(80*120)方桌面为玻璃五张椅子三十一张厕所门口货架四层货架一个酒架吧台各一个以上桌椅均为藤艺桌椅
3、包厢160圆桌三张椅子二十五把200圆桌一张椅子十七把80*120方桌一张格力挂式35空调二台以上桌椅均为藤艺桌椅
4、门头(600*150)为xx
(三)乙方清点甲方物品设施后签字同意,在乙方租赁期间,物品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四)乙方租赁甲方商铺付款方式为半年交一次租金租金每月为伍仟元(不含房租费、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六个月叁万,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五)乙方租赁甲方商铺租金每月为叁仟捌佰元(租金交给户主)乙方续签商铺,租金由商铺户主所订,租金随行就市
(六)乙方租赁甲方商铺租金应在合同所签中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租赁费用乙方还给甲方商铺及室内设施所有东西必须完好无损甲方乙方证明人年月曰转租合同篇6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合同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月,剩余租金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签订日期签订地点转租合同篇7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河码头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海鼎码头部分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详细位置如下自码头南面通道水沟北起向北至三层楼前面通道以西九十米,运河南边第一个缆桩起向北九十米到2号桅杆吊机操作台边止,含南北九十米以北三层楼通道以西至运河边留做的8米宽的共用通道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间底层的房间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年零个月,自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自年月至年月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万元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万元租金的详细支付方法,参照甲方与河码头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即:
四、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五、鉴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已与杭州河码头就港池以南的全部场地使用订立租赁合同,乙方承诺如届时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场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币万元转租给甲方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相关的补偿由乙方按其与河码头另行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航运管理处一份,送海鼎村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转租合同篇8立合同书人(以下简称甲方)接收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路号的店铺,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店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1、店铺全部器具,存货作价人民币万元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并分别标明价格
2、上列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付现金
3、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唯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的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年月一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餐饮店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1、本店清点移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的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清点移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2、店铺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雷同甲方应协同乙方办理店铺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3、店铺现承租坐落市路号的租凭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年,与乙方另行换立足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是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是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他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合同书人甲方乙方年月—日转租合同篇9甲方乙方
一、经甲、乙双共同协商,甲方愿意将遂宁富临运业公司出租车JR1379转租给乙方正常经营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第二条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第三条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一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一个月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
二、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贰拾万元(20xx
00.00元),此保证金只作安全风险抵押,合同期满,甲方将不计息退还乙方
三、合同期限为四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每年租金为柒万元整,四年累计租金为贰拾捌万元整(
280000.00元),安全保证金及租金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由甲方向乙方出收据
四、乙方负责出租车全部费用,包括车辆维护费、日常保养费、车辆交通违章罚款、交通事故赔偿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与公司协调车辆经营关系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转租、无故停运,若违反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将收回出租车经营权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出租车行业行规,不得违规、违章经营,出现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贰拾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车辆经营到期后无任何违章、违纪行为等,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按银行利息计费
八、该车保险由甲方负责购买,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酒后驾车,若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为搞好遂宁市城区出租车业务,甲、乙双方以平等、诚实为原则,按《出租车营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共同遵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手印后立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甲方乙方身份证身份证驾驶证驾驶证签字时间:20xx年月日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第五条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一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第六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第七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一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转租合同篇2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该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号的饭店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该店铺(房屋)产权人为,产权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屋产权人履行该租赁合同,每年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与房屋产权人协商续租等事宜
三、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转租合同篇3承租人在何种条件下能够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取决于法律规定的承租人享有的租赁物使用权的法律性质租赁关系的建立方式一般是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履行要求转移租赁物占有,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并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包括对租赁物的直接的占有,使用,以及直接的收益的权利承租人取得租赁物占有的依据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设定了承租人的租赁物使用权,从合同性质上来看,租赁合同属于设权合同由于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属于非所有人对租赁物的合法占有,因此租赁物使用权类似于物权法上的他物权但是,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受到出租人意思的限制,而与物权法定原则下法律规定的他物权的权利内容具有显著的不同的特点物权法定,排斥当事人的意思,即通过当事人的约定设定物权的种类和权利的内容赁物使用权则是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其内容的,租赁的用途、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修等均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这与他物权具有显著区别由于租赁物由非所有人的承租人占有这一显著特征与他物权具有一致性,法律上赋予了租赁使用权类似他物权的法律效力,如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及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等可以说租赁物使用权属于一种准物权,即租赁物使用权的内容虽由当事人约定,但具有部分他物权的法律效力正是基于租赁物的此种性质,各国法律大都有关于禁止承租人擅自转租的规定但也有的法律规定,转租是否合法,要看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视为合法,出租人不同意的,转租即为违法我国关于转租的规定与这些各国的规定相似,允许在出租人同意的前提下由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这种对转租的限制,目的在于防止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方式超出出租人的意思,妨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的转租的法律制度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必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这也是对擅自转租的认定应当慎重的原因从经济角度来看,转租的合理性在于有助于租赁物的充分利用转租是一种有偿的法律行为,承租人转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牟利,包括获取积极的利益和避免不利益从次承租人的角度来看,支付比承租人更高的租赁费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惟一的可解释的原因在于次承租人能够使租赁物发挥比承租人更高的经济效益从社会的整体的物的经济效益的发挥的角度来看,转租使有限的物发挥了更大的效益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在特定的租金水平下,如果承租人的生产与生活状况发生变化而出现不需要使用租赁物或者使用租赁物的收益无法维持租赁成本的情况,允许承租人在一定条件下转租对于承租人走出生产或生活的困境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租赁物,特别是作为经营场所的租赁物,会与承租人经营的业务产生一种不可分离的无形财产,如经营的知名度、固定客户资源等等,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按照原先的使用方式继续使用租赁物,这些无形财产可以得到一定的保留转租在法律上的可行性依赖与对租赁使用权的债权性质的制度安排合同的相对性决定了次承租人实际上属于租赁合同的第三人只要原来的租赁合同中有关租赁物使用及租金不受影响,在房屋转租的情况下,对出租人来说其利益并不受影响在此情况下,出租人损失的’只是一种市场利益,即如果承租人能够与次承租人直接订立租赁合同,那么由承租人从次承租人处所获取的利益可以直接归属出租人但是这种利益属于一种市场利益,不仅取决于出租人的经营能力,也取决于承租人的经营能力放弃市场利益而保有稳定的租赁关系对出租人来说也不失为一种有利的选择但从法律性质上来看,转租是对租赁物的一种处分行为因此无论对租赁物及出租人的利益是否有超出原租赁合同的影响,都应当尊重出租人的意思毕竟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出租人的同意,会形成一种超出出租人的意思之外的对物的使用,面临的将是新的使用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无论是对租赁物的风险还是出租人面临的市场机遇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这种对租赁物的处分只有出租人才享有,法律规定转租需经出租人的同意实际上是保证所有权不受到侵害的一种方式转租合同篇4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写字楼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写字楼转让写字楼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写字楼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