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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租房合同汇编八篇租房合同篇1
一、疫情期间租房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关于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认定当前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可抗力,但在具体的租赁情境中,不可抗力的适用应结合疫情发生时间、防控措施、合同履行受影响的具体程度、因果关系,以及当事人是否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等因素综合判断对于出租人而言,在疫情及防控措施不影响房屋的交付和约定用途的情况下,一般不宜认定出租人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租赁房屋的交付义务对于承租人而言,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不直接构成交付租金义务不能抗拒、不能克服的事由,一般也不宜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是,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租赁房屋已不符合约定用途、租金交付义务受直接影响导致客观不能履行等情形,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此外,这次疫情在法律上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仍然存在不同主张多数观点认为此次疫情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
(三)项的规定此次新冠肺炎疫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O第二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现场看房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第六条佣金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第七条费用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第八条转委托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人(章)居间人(章)住所住所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租房合同篇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所在—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所在—号码—;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租赁地址—路—弄一号—室;房型规格_;居住面积平方—米;.室内附属设施_a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vcd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一年;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租房合同协议书第一次付款计一元人民币;第二次付款计一元人民币;.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一天;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出租方—承租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租房合同篇5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乙方为了发展业务,租用甲方座落在南宁市,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壹年整
二、租金、交纳时间每月租金600元,季度租金1800元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按每季度交付租金(即季度月底的25日交付下季度的租金,如此类推,支付方法)
三、押金为壹仟元整(¥
1000.00元)租期完后,甲方无条件的退回押金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押金,如甲方违约,双倍退回押金
四、乙方租期间,在不破坏总体结构的原则下,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合理的分隔和装修费用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房屋和所附属的设施及损耗品的装修,更换均由乙方负责,因水、电、火灾及其他事故造成的房屋的损坏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除自然灾害外)
六、租用期间的水、电费、卫生费、税收及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要按时交纳租金,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果逾期十天不能交纳的租金,每天收取现滞纳金并保留追偿所欠租金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地搬离,甲方可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八、乙方如果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九、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在同等的条件下给予优先,但要重新签订合同
十、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签字,并乙方交完押金、及第一季度租金后,合同生效H^
一、此合同如有不适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诉之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签字):电话乙方(签字)电话年月日租房合同篇6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结算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把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甲方负责所租房屋产权事宜,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因素引起的连带责任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柳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甲方身份证乙方身份证年月日租房合同篇7短期租房合同范本一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调,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房屋坐落装修程度
二、租赁期限—,既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若有意继续租用此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协商下一个合同期限租金及事项,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后转租他人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第一年,第二年,乙方应每年付一次租金,先付后住第一次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若乙方未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次租金,甲方有权立刻收回房屋,所有已付款项,甲方不退还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合同期满两个月以后,根据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实际发生费用,剩余款项甲方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情仍然同时存在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空间,应结合具体个案中当事人的主张以及疫情防控对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的影响,判断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进而确定责任负担方式具体而言,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直接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的,可按照不可抗力原则处理;如果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收益租赁房屋,但不必然导致履行合同障碍也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一般可按照情势变更原则处理
(二)关于租金调整在租金调整的问题上,应当适用公平原则,从平衡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租赁合同双方合理分担因疫情导致的不利后果对于租赁房屋用途为居住的,除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不使用等情形外,承租人请求降低租金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承租人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或收入大幅下降,请求缓付或调减租金的,承租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并尽量双方协商处理,适当调整租金对于经营型的房屋租赁,应当根据因疫情及防控措施受到直接和间接影响的程度,正确区分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商业风险对符合不可抗力情形的,一般应相应减少租金对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租赁房屋无法正常经营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可按照《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第26条规定,根据公平原则,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及如何调减租金调减的幅度,可以参照相关国有房屋租金的调减做法,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三)关于合同解除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损坏设备费用从押金中直接扣除甲方现有设备为
2、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若因乙方未能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取暖费由甲方承担
3、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使用此房用途为一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扰民事件,乙方自负后果若乙方租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提供非法用途,四方有权立刻收回房屋,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及押金,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4、合同一经签定,双方都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能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5、其他约定事项室内设施及原有物流如有损坏丢失,请给维修好恢复原样及照价赔偿
六、本合现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签字之日起即日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短期租房合同范本二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愿将其位于XXXX小区6号楼二单元604楼的房屋租给乙方租期年,即从20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年租金元房租于签订协议时付清房租逾期未付,甲方即刻收回房屋,己收租金不退
二、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房屋的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损坏应按价赔偿
2、乙方应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如做集体宿舍等)或供非法用途乙方如有违约,甲方即刻收回房屋,所收租金不退
5、在租赁期内,乙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房租按实际使用月数计算,并赔偿甲方违约金1000元
6、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签定协议时收取元抵押金,房租到期时室内设施若无损坏,押金返还乙方
8、承租方不得利用租房从事非法活动,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200年月日租房合同篇8合同编号115720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一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一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XX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一日年—月—日“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合同解除、免责、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本次疫情本身属于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形,全国人大和多地高院己明确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因受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承租房屋无法营业,承租人以不可抗力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或《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般应予支持同时承租人除应证明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还应证明以上障碍是疫情(不可抗力)所导致,即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如租赁合同订立于本次疫情暴发后,当事人在签约时应当能够预见疫情可能对其履约造成的影响,则不可以适用且基于租赁房屋暂时不能使用、承租人短期迟延交付租金等事由而请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亦不宜支持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依照《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认定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疫情及防控措施影响未构成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但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对承租人显失公平、可能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承租人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予支持但因此解除合同的并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认定
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问题的应对房屋租赁合同尤其是商业用途的租赁合同更具有长期性,随着疫情发展变化,这类租赁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在商场、宾馆、餐饮等行业影响较大,需妥善化解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矛盾,推动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根据近期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及地方高院出具的参考的意见,可知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过程中把握的原则如下:一是和解优先,促进和引导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沟通、协商解决纠纷,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实现合作共赢法院对此类案件亦加大调解力度,鼓励以调撤方式解决相关案件二是尊重约定,通过缓交租金、延长租期等措施,依法促进合同继续履行,防止各方损失继续扩大三是共担损失,根据履约情况,适用情势变更和公平原则适当调整租金及违约金,由双方共担合理损失四是利益衡平,根据租赁房屋性质、规模、用途等具体情况,采取相对灵活的裁判思路
三、妥善处理此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建议
(一)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并提供证明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希望通过不可抗力寻求救济,免除责任,应当将合同因疫情导致的履行障碍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以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同时,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履行障碍的证明文件
(二)积极沟通协商,变更合同条款从促进合同继续履行的角度出发,建议合同当事人在疫情发生之后,根据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时进行沟通协商,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变更合同条款或者签订补充协议,适当降低或免除疫情防控期间的租金或适当延长租期,尽量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产生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承租人先行交纳租金,防止因己方违约而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然后再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合同,减免租金
(三)注意固定和留存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对解除或变更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无论当事人是援引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还是情势变更原则要求减免租金,都应当对相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到涉疫情案件中,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和留存有关疫情发展、防控措施以及造成合同履行障碍的证据比如,政府针对疫情发布的相关政策,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承租人因疫情防控被隔离、入院治疗的证据;承租人因疫情防控导致停产、停业以及经营收入骤减的相关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协商沟通的,应保留相关往来函件、邮件、聊天记录等,必要时可通过公证的方式予以固定
(四)谨慎合理选择请求权基础对疫情性质的确定因个案的不同而存有差异,合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亦应谨慎选择请求权基础,充分考虑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进而确定是要求变更合同还是要求解除合同,防止请求权基础选择不当而承担不利后果比如,在疫情仅是对承租人的经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但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此时,承租人基于情势变更或公平原则要求法院减免租金的请求更为现实和合理租房合同篇2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证件编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元/月),房屋押金押一付三(个月,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现金/口转账支票/口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S租房合同篇3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