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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代销合同集合9篇代销合同篇1甲方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省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商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代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商品执行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白酒品种在保持商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所订购商品数量的%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残次、季节性商品过季时、滞销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铺货期为一个工作日,对帐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对帐日为每月—日对帐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4、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110日215日330日445日560日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认的佣金或货款结算方式为1扣率结算方式2佣金或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8、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
2、
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帐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收回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将该批货物公证提成,提成费用由甲方支付;对帐后5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退货的,视为乙方已卖出剩余货物,由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余货货款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共一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代销合同篇4甲(总代理商)乙(地区代理商)是澳洲葡萄酒讴布特(讴布特嘉本纳干红OlddbuttCabernetSauvignon)中国地区红酒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同意授权乙作为甲地区(省级、地级、县级)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域为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自行确定
2、甲配合乙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在甲处的提货价为(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建议乙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订货必须提前天,甲根据乙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接受乙预定后,乙需向甲支付—%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甲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按乙每次订货量给予乙%的费用支持(产品或礼品形式)
2、乙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应给予乙%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总代理商)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fanwen/1578/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乙(地区代理商)
1、在甲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未确保乙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应通知甲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未通知甲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五天内,甲应将授权书送交乙,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甲(章)乙(章)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纳税号纳税号签约地点时间年月日代销合同篇5甲方(被代理人)名称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代销合同篇2甲方秦皇岛金鑫商贸有限公司乙方甲方与乙方共同开发推广安徽金穗子酒业系列产品在市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甲方授权酒类产品销售种类金穗王光瓶、金穗子二锅头(桶装)、原浆5年、原浆6年、幸福中国、原浆10年、原浆18年、穗王至尊等系列白酒.甲方限定乙方销售区域如下:法定代表人营业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电子邮箱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城市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O
2、本协议不产生其他关系,不给予乙方代表甲方或者甲方受其他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的代表、雇员或者合伙人
二、代理销售产品代理销售产品的品名;代理销售产品的规格;代理销售产品的数量;代理销售产品的配送价格;代理销售产品的销售价格O
三、价格约定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如果甲方规定的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四、最低销售数量双方约定销售量以个月为一个单位时间,乙方承诺每个单位时间向甲方的订货量不少于,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不少于元(大写)如果连续个单位时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五、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
2、乙方要求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
六、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一般/独家】代理商家,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营管理
2、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提前终止
3、乙方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
七、交货首批货物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即年月日前送交给乙方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订单要求后,应当在(日/小时)内送达
八、货款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货物价款的交付方式依以下第中方式
1、每次收货后,将货物全款在交货后日内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2、每个单位时间结束后日内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3、其他o
九、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元按%收佣;元按%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十、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快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者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须的营销、服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的巡检工作
4、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方基于市场变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将变更理由及可行性等有关事项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合同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3因不可抗力知识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者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一方宣告破产或者宣告解散;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的;o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届满时,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最低销售要求;不能完成的,应当向甲方购买剩余数量的产品,或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o
2、甲方接受乙方的订货要求,未能按合同约定送达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对乍为违约金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十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日期年—月—日乙方日期年—月—日代销合同篇6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给乙方供应货物.
四、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的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乙方的义务.
1、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五、付款方式•委托培训合同•审计鉴定合同•委托投资合同•委托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供货或货物质量不合格应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拖欠实销货款不按期清偿,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销合同篇7合同编号委托人签订地点代销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I商品名称I商标品牌I规格型号I生产厂家I计量单位I数量I单价II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I(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第三条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第四条代销期限从年月日至一年月日第五条代销期限终止后,未售出的代销商品的处理第六条代销商品报酬的计算方法是第七条报酬、货款的结算(可按下列方式选择,未选择的划掉).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已售商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在乙方付款后按照乙方选定产品发货
2、甲方按照乙方的付款额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目前政策如下A订单额N10万元(每次付款需全额付款,严禁赊欠),即享受县区代理政策,甲方不在乙方所在县区选定其它经销商,同时享受如下优惠政策,首次订单买一赠一,其中首次货物按照实际货款额数量发货,赠品随二次订单发送,二次订单买二送一,赠品随第三次订单发送,三次订单买三赠一,赠品随第四次订单发货B订单额在6万至10万之间(每次付款需全额付款严禁赊欠)按照区域销售站政策对待,即首次订单买一赠一,其中首次货物按照实际货款额数量发货,赠品随二次订单发送,二次订单买二送一,赠品随第三次订单发送,三次订单买三赠一,赠品随第四次订单发货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县区建立新的销售站C所有赠品均在下次订单发货时兑付,如没有下次订单则赠品将不予兑付D其它政策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讨决定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导价销售,不得擅自低价抛售扰乱市场三月内无新订单则取消代理或销售站资格,取消所有优惠政策未发送至代理商的赠品全部取消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为机密商务文件,严禁传阅,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I委托人I代销人II委托人名称(章)I代销人名称(章)II住所I住所II法定代表人I法定代表人II委托代理人I委托代理人II居民身份证号码I居民身份证号码II电话I电话II开户银行I开户银行II账号I账号II邮政编码I邮政编码I监制部门印制单位:代销合同篇8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第一条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o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代理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第二条代理许可的期限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年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第三条代理许可条件乙方一次纳品牌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第四条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甲方拥有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为了严格贯彻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义务对假冒商标和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民币万元销售任务.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第七条保密守则.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第八条其它.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第九条附录.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家以上,合同期内完成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为广告支持;.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家合同期内完成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为广告支A.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
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第十条补充协议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第十一条附件.乙方营业执照;.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销合同篇9甲方(供方)法定代表人乙方(需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民事及相关法律,并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代售本合同的标的物.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代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代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代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代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万元(折扣后)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代售.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坏如划伤、压裂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为,即代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代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代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五、代售政策.乙方须代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代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折(除特殊产品以外)零售价见附表.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乙方日期日期盍早盍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秦皇岛金鑫商贸有限公司乙方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代销合同篇3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字日期一年—月—日供应商零售商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期间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将订单商品交付给零售商之日起,至结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6)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7)双方营执照业(复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订单及订单确认
(2)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3)商品退换货文件
(4)商品对帐文件
3、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成都市商品代销合同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商品价款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供应商有权向零售重新书面指示价格,价格变动在到达零售商处时生效零售商应依据新价格进行销售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2)订货合同
(3)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