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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租赁合同锦集十篇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坐落于商服楼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租期满后,甲方将该商服房收回,此合同失效,如果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二、楼房年租金大写元(小写元)
三、甲方租给乙方的经营用房不属于违法建筑,危险建筑,建筑物内无公共部分,如情况不属实,甲方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出租后乙方负责内部其它装饰费用,承租期满后,甲方不退赔乙方的装饰费用
四、房屋到期后乙方有权拆除室内乙方自行装饰的物品
五、本协议签定后,该商服房发生的物业费、取暖费由甲方负责,水、电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六、本商服出租期间,甲方有权对该房的安全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承租该商服期间,如给该商服房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价包赔给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签署本合同后,乙方不按约支付租赁保证金的,乙方须支付甲方币元整(小写)作为违约金租赁期间未满,乙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达币元整(小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仍须结清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收回该租赁房地产,并限于乙方在天之内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租赁房地产如乙方不交回该租赁房地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租赁房地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提存,并对欠租和有关费用有权进一步追偿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十五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租赁期间乙方是否享有转租权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项
①乙方可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②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③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将该租赁房地产交付予乙方使用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币元整(小写)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已支付租赁保证金的,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六、佣金.1自本合同生效时起,甲乙双方就该租赁房地产之租赁关系确立,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于签署本合同同时,甲方同意支付经纪方币元整(小写)作为佣金;乙方同意支付经纪方币元整(小写)作为佣金.2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不租赁该租赁房地产的,则违约方除向经纪方支付前款约定之佣金外,还须代替守约方直接支付前款约定的守约方应付经纪方之佣金若甲乙双方无法证明对方违约,则仍需按
6.1条约定支付佣金3租赁双方一方违约不租时,经纪方有权选择根据
6.1条约定向租赁双方各收取佣金,或选择根据
6.2条约定向违约方收取租赁双方应付佣金,唯经纪方选择前者时,守约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后,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七、合同终止
7.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甲方在乙方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后日内退还租赁保证金予乙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2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间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八、其它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解决
8.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经纪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在深圳市区
九、备注出租方经纪方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承租方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租赁合同篇5出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室内综合型儿童游乐场地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兹共同信守第一条租赁位置乙方承租甲方,该区域的实用面积为的场地用于经营室内儿童游乐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所经营的项目类别第二条经营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及费用
1、场地租赁费按实用面积计算,即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管理服务费)
2、乙方安装有独立的电表,则按抄表数收费,电费按正常用电量每月交纳,即按元/度收取第四条租赁保证金合同签订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未损坏承租的经营场地和设备(正常使用的合理损耗除外),没有拖欠租金、电费及其他费用的,上述保证金金额则在乙方退场时全额退还乙方第五条装修规定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场地交付乙方便于乙方装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备的装修条件
3、乙方的装修方案应报甲方备案,在符合甲方进场要求时,方可进行装修施工;在装修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租赁场地的正常营业环境,确保乙方对租赁场地的正常使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卫生、消防许可证件,确保乙方正常营业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状况,给予乙方支持和帮助
4、在非营业时间内,甲方负责乙方在租赁场地内所有经营设施的安全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否则按违约处理,乙方违反本规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营业管理规章制度,按时营业,不得延迟营业或提前停业,营业时间按甲方统一规定,统一营业,统一停业,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
3、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场地租赁费用
4、乙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5、乙方租赁经营区域内的营业款,由乙方自主收取
6、乙方对其经营项目和各种经营类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第八条乙方派驻人员管理事项
1、乙方根据经营实际情况聘请工作人员,甲方不负责乙方雇佣员工的工资发放,乙方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保证按时发放员工工资
2、乙方及其派驻的员工应当遵守甲方各项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甲方有权处理涉及乙方的顾客投诉、现场管理、员工违纪等,乙方应给予配合
3、乙方及其派驻的员工应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明码标价,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社会声誉,店容店貌及环境卫生等;若有违反,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第九条结算缴税事项及费用抵扣
1、乙方在进场经营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办妥经营必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2、乙方就其经营种类和营业额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依法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甲方不负责对乙方营业额纳税第九条合同到期续约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场地,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该场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十条违约责任合同期间,甲方如将提供场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所提供场地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之后,本合作协议有关场地和设施的所有条款对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该第三方成为本协议的当然甲方,享有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承担甲方的责任和义务否则,甲方双倍返还租金及保证金第十一条资料及送达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设备和企业的资料,若因乙方提供的资料短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间据以联系的通知或信件须是书面形式,按本合同首页所示地址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发送,任何更改地址须提前七日通知对方
3、甲方下发的商场管理规定或致乙方的函件,乙方认同可直接交由其专柜之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后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武汉市人民法院第十三条免责如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战争、国家重大政策变更等)而导致经营场地损毁或无法经营,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1、乙方投资的设备产权属乙方所有,在合同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换
2、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在经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权益受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4、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的合同附件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租赁合同篇
6、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
1、乙方进行非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封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该楼房结构
3、如果甲乙双方有一方有变动,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电话:乙方(签字)电话:年月日租赁合同篇2承租方江苏水乡庄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房昆山海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昆山市周庄古镇签订日期20xx年7月23日甲方承接江苏水乡周庄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周庄镇水乡庄园旅游配套用房工程(以下简称目标工程),为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经济钢板型材租赁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钢板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确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执行
一、各项收费标准
二、以上价格(固定单价)含租赁税,乙方同意提供租赁发票(如昆山税务政策要求变动而变动以后不另行加价)以上价格含运费、装卸费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劝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止匕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二、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1.5人
3、服从甲方管理人员调度及指挥,遵守搅拌站规章制度,协调施工单位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司机和进行处罚
4、乙方应为乙方驾驶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十、合同期间责任及违约
1、合同期内甲方按时付款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税
2、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提出搅拌车离场终止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一个月运费,若因甲方单方面原因提出终止合同,甲方须按合同约定一台车补1500方运费补给乙方
3、合同期满后,甲方结清乙方运费搅拌车离场若甲乙双方搅拌站发展须求继续合作,可协商补签合同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应,双方签字后生效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租赁合同篇10甲方乙方今有号楼半地下室号房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房屋到期提前天交纳租金,如房租到期乙方家里没人联系不上,甲方有权将房门打开租给他人
二、乙方中途退房,剩余房费不退
三、安全乙方在地下室租住期间,由自身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全部责任
四、地下室通道一律不准堆放杂物,如堆放杂物甲方有权清除甲方不铀任何经济责任元、水费每月每人电视有线费每月
六、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出门随手锁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JLo
八、乙方房退提前天通知甲方,如乙方不通知甲方,押金不退
九、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供他人使用,如甲方发现收回房屋,各种费用不退
十、乙方遵守地下室内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不遵守制度,甲方有权清除地下室各种费用不退
十一、乙方不得私自留住未登记人员,如甲方发现清除地下室
十二、乙方退房时,如有损坏屋内物品,按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
十三、地下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违者后果自负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三、结算办法算,总额不超出万元,甲、乙方按出入库单每月核对清帐,对账单(结算单)必须以项目部签字、甲方盖章确认后认可,否则甲方均不认可20xx年7月23日起到20xx年按天计算
四、乙方钢板送至周庄镇水乡庄园旅游配套用房工程现场甲方指定地点,送货单必须要鼎森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清点确认签字有效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甲方不予认可甲方提前10天书面或短信通知乙方需用材料,乙方必须确保甲方钢板使用,归还时乙方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到甲方拖运
五、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代表人(签字)电话乙方代表人(签字)电话租赁合同篇3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这间房子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这间房子,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这间房子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这间房子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这间房子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这间房子,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这间房子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这间房子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这间房子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这间房子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这间房子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这间房子,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这间房子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这间房子、转让这间房子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七).
7、违约责任(-)这间房子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这间房子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这间房子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这间房子,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这间房子抵押后当事人合同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这间房子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这间房子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租赁合同篇4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代理人/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经纪方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华保险大厦3楼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代理人/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合同三方兹同意租赁条款如下、租赁标的、甲方同意将位于深圳市区路、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的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及其设备(见附件)在现有状态下(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为准)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用途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租赁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曰,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支付管理费(含空调费、水电费等免租期内因该租赁房地产产生之一切费用)甲方应结清完所有费用后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予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如在此之前有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等欠款,甲方未能及时支付而由乙方垫付的,乙方有权在租金中扣除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须经乙方同意,且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租金
3.1租金每月为币元整(小写);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3.2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币元整(小写)
3.3租金自开始每年递增
3.4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使用费、;每月的管理费、电话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支付
四、租赁保证金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币元整(小写),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租赁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但如乙方存在未结费用,甲方有权在该保证金内扣除)
五、双方责任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甲方要求提前退租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甲方须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其它损害赔偿,乙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乙方在使用该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