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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集体合同范文集锦十篇集体合同篇1甲方(企业方)XXX公司(行业、区域)乙方(职工方)XXX公司(行业、区域)工会首席代表XXX首席代表XXX代表人数人代表人数人提示工资集体协商代表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每方人数应不少于3人,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业(区域)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应推举产生协商双方也可委托本单位以外专业人员作为本方的协商代表,但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l/3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XXXX年度工资调整幅度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年度除经营者以外的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万元的基础上,增长幅度为%o(或者增幅在%——%之间)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行意见》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工资协议的内容.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企业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年增长肠;员工年平均工资达到元,年增长%;.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日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办法为;.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等假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和标准为.各项福利待遇为O第三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第四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工会或协商代表应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口寸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第五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本地区或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收入较大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第七条违约责任.由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协商双方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员工公布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各一份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员工首席代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集体合同篇4本合同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第二章职工聘用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七条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第三章工作日制度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章工资和津贴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五章职工福利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
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第六章劳动保险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上海市集体合同范本(3篇)上海市集体合同范本(3篇)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第七章劳动动保护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也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集体合同篇5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企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由企业行政(以下简称行政)与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第三条要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行政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合法的利益和权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工会有义务支持行政抓好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劳动报酬第五条行政应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和国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制定本企业工资、奖金等分配方案方案应征求工会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工会应协助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断完善分配制度第六条行政按时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不得刻意或无故拖欠第七条行政按规定支付职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丧假、哺乳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会应协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第八条行政应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增加职工收入每年具体增长比例由行政和工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多种因素综合后,协商确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三章、工作时间第九条行政按《劳动法》规定制定企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干满点、出满勤第四章、休息休假第十条行政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时,按《劳动法》规定,应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对确有必要的加班,工会应协助做好加班职工的工作第五章、保险福利第十一条行政按规定每年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预算、使用方案,事前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的意见,经职代会审议决定后执行第十二条行政应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改善职工住房、医疗保健、就餐、职工疗养、休养和文化娱乐等生活福利条件(每年具体计划纳入企业的方针目标)工会应配合、协助行政做好有关工作第十三条行政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第十四条行政按政府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独生子女、退休、养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费用第十五条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生产服务等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为%o提示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应当作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双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销售额、利润等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或经营目标等,参照本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应当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经济效益下降的,职工平均工资可维持原水平或适当下浮企业应根据所在行业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界定生产服务等一线岗位范围,生产服务一线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行业(区域)可协商产生行业(区域)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最低增长幅度,各个企业在最低工资增长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2、工资分配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本企业实行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示企业应当制定覆盖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包括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等结合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形式的工资制度如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销售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等
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岗位采用工资形式;提示企业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如管理岗位采用计时工资、生产服务岗位采用计件工资、销售人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十六条行政应依照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件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第十七条企业行政按规定标准定期给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津贴,并分别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和冬季的防寒工作第十八条行政在新、改、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引进新设备、新工艺时,应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第十九条工会应支持、协助行政加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危及职工安全的现象,有权依法提出,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支持行政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处理第二十条企业发生职工工伤事故,行政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会有权和义务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二十一条行政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和女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两年对企业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同时每年组织部分职工疗养工会应协助行政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第七章、合同期限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续订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续执行本合同第八章、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均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将修改条款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生效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第九章、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劳动用工.行政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招聘职工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均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意见.行政依法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本合同相悖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行政解除职工个人劳动合同要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规定执行,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劳动法》所规定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进行第十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第二十五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会以对等的原则派出代表,组成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的签约代表,对执行合同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申请仲裁的时效改为从发生争议起60天内)第十一章、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有违反责任合同条款的行为,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第十二章、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八条行政有关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应征求工会和职代会意见工会有责任动员、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行政各项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第二十九条行政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按《工会法》规定提取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应动员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劳动,尊重和维护行政生产、经营、管理权威第三十条行政和工会双方要不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增加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不断发展第三十一条工会主席(或代表)参加行政定期召开的办公会,参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报工会重要事宜,协商处理所遇到的有关问题第三十二条教育与培训.行政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应征求工会意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行政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使用情况应向工会通报.企业应建立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培训制度,做好职工的转岗、待岗、重新上岗工作.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教育、培训、转岗、上岗工作,配合党政在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积极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第三十三条纪律与奖惩.行政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经职代会审议同意后实施工会应支持行政按规定办事,并协助做好工作.行政对违规职工处理时,应征求工会意见,按有关程序办理
3.工会应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三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按规定在7日内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时上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市劳动行政机关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行生效厂长年月日集体合同篇6甲方(员工方)(企业方)涉及员工人数人数家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姓名姓名职务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代表产生方式代表产生方式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区域内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的甲方,是指本区域内企业的全体员工甲方由园区或社区工会(或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通过集体协商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三条本合同的乙方,是指本区域内所有企业乙方由企业代表代表企业与员工通过集体协商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第五条本合同对本区域内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六条本区域内员工月工资不低于元(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七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按约定的工资发放日足额发放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第八条企业应按《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以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以计件工资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第九条本区域内企业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经济效益,确定本年度本企业员工工资增(减)幅度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方式依法建立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一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
(一)企、也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
(二)与企业工会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
(三)企业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企业工会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第四章保险福利第十二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第十三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十七条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十八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第十九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第二十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第六章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应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订立本区域内的集体合同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登记,自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15日内审查登记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曰年月曰集体合同篇7很多人容易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混为一谈,认为同是合同,二者的法律效力应该差不多那么两个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签订时有哪些规定?那么做个对比,二者异同之处,很容易便被发现
一、签订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所在的工会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方面,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上面的所有约束都是对劳动集体而设定的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后,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二、签订内容不同集体合同反应的是企业里所有的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福利、保障,所以集体合同反应的是集体共性的问题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和单位签订的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签订的合同内容在《劳动法》的范畴下,对于一些具体的,带有个性的东西进行约定比如员工所要承担的具体工作、岗位、享受的待遇等等
三、签订方式不同集体合同适用的是大型企事业单位,员工较多且有工会集体合同在双方签订之前,必须先制定集体合同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双方当事人才可以签署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商量满意之后,就可以立即签署了
四、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对于集体合同而言,即使通过职工大会表决,签订后也不能立即生效必须上报相关劳动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话,那么在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集体合同便具有法律效用了劳动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便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在合同约定到期的这段时间里,双方就应严格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事如果有违约的,可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参考劳动法,向上级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员采用提成工资、技术岗位采用项目工资等对于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一般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实行提成工资的岗位,可通过协商确定提成比例
4、工资分配结构基本工资从月起提高元/月(或%)o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例不低于%o提示工资结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等组成企业应当以确立的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为基础,合理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可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水平和所占比例
5、最低工资企业的最低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为(或不少于)%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占全部劳动者的比例不超过%O提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收入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企业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协商确定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基本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人数应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同类工种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可协商确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
五、二者约定期限不同劳动合同有两种期限固定期、无固定期固定期的,合同签订期限则是根据双方的需要自行商谈,可以是一年也可以是三年到期后,如果双方对合作比较满意的话,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续签三次的,则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合同而集体合同只能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一般是一至三年合同结束后,工会可以通过员工大会的讨论,看是否应该续签如果觉得合理的话可以再次签订,如果有需要改正的地方,双方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修正签订集体合同后,劳动者还需依照《劳动法》规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工资待遇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有冲突的话,则衡量双方最高标准,按最高标准来执行例如集体合同上约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该为1000元,而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800的话,那么工资就应按照1000员的标准发放给职工集体合同篇8
一、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表现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如果集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二、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问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通常以其存续时间为标准一般从集体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届满,其效力终止
三、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总之,应对集体合同的效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集体合同效力的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集体合同篇9为明确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协调两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两者的积极性,促进和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督促经营者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努力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经商定,签订年度集体合同第一条承包指标
一、经济技术指标.全年实现利润总额元,比年经理任期目标元增长%O.完成施工产值元.实现竣工面积平方米.全员劳动生产率元.工程质量要达到合格品率乐优质工程率%o.安全生产,事故频率控制在7以下,杜绝重大伤亡、火灾、交通事故.职工年人均收入实现元
二、为职工办好以下福利事业L完成号住宅平方米,保证月末前竣工,年末前再开工平方米.陆续为市内居住的年底以前入厂,确实无罐的离退休职工发放液化气罐.召开第届职工运动会.在职工集中住宅区设液化气服务点,方便职工.生产大忙季节,通过轮换休息让职工每月休息一天.年内号、号、号楼煤气管道开栓,让户职工烧上煤气.改善施工现场职工生活条件,%的现场按标准分别达到有和有O.在十个大型现场设立临时淋浴间.成立五个工区级兼职职工生活服务队,工会负责组织工作,行政负责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为一线生产工人解决实际需求和生活困难第二条责任
一、经理责任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生产力标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推进企业升级认真贯彻三个条例,增强民主意识,支持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行使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实现经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民主协商对话制度,公司、工会每季度由经理、主任与职工代表对话一次包工队每月对话一次对职工代表的提案、方案、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做到提出建议有着落采纳与否有答复,实施见效有奖励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合同指标,确保合同实现
二、工会责任.围绕实现合同指标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心,积极参与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企业内部各种利益关系,在维护企业总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和民主权利吸引动员和组织职工实现集体合同.组织开展三优三创建三厂竞赛,抢关键立功竞赛、三长竞赛、班组升级赛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竞赛活动,配合行政搞好班组建设促进经理目标的实现.开展工人企业家、合理化建议等活动,集中群众智慧,为经理献计献策.开展四有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与经理同舟共济,共担风险.检查合同实施情况,及时沟通信息,提出意见、建议,以解决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第三条奖罚
一、全面完成合同指标,奖励经理元
二、超额完成利润指标,按超额值%提取超额奖金,减少对等扣发
三、竣工面积,每增加%奖励元,减少对等扣发
四、全员劳动生产率,每增加%奖励元,减少对等扣发
五、工程质量优质工程率每提高%奖励元,减少对等扣发
六、安全生产,每出现一起重大伤亡事故,扣发元,火灾、交通事故,扣发元
七、职工收入,每增加%奖励元,减少对等扣发
八、职工生活,每减少一项,扣减元
九、在经理领导下,职工支持经理行使经营权,并努力工作(劳动),全面完成合同经济指标,并完成本单位承包合同指标时,经理奖励职工每人元
十、对工会主席,视其合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任实现情况与经理同奖罚第四条考核办法
一、由职工代表大会授权工会生产经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会同与本合同有关科室、部门负责考核
二、合同期满,由经理向工会委员会联席会议汇报合同完成情况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认定奖罚
三、合同实行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第五条奖金来源,经营集团奖金由职工竞赛奖支付;职工奖金由工资基金中支付第六条本合同实行资金抵押,经理及其副职交抵押金yc©第七条合同执行中,如遇重大争议问题,由党政工协商解决,或由上级主管机关、工会裁决第八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字后生效,年底兑现后失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二份,经理、工会出席各一份,副本份,党委书记一份,报行政主管机关、上级工会和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备案各一份,存档一份行政代表(经理)(签字):职工代表(工会主席)(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集体合同篇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同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乙方)高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经集体协商可以达到一致意见的单项、多项或者所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分配方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增减幅度,工资收入水平,延长工作时间付酬标准,特殊情况下工资标准等
二、工作时间包括工时制度方式,加班计划和限制,特殊工种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的确定等
三、休息休假包括月休息时间、调休息安排、年休假标准,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职工休息休假等
四、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依法参加的各项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的设立项目、资金来源以及享受的条件和标准、企业福利设施的修建、职工文化和体育活动经费的来源职工补贴和津贴标准,困难职工救济、职工疗养、休养等
五、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卫生的目标、劳动保护的措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改善的具体标准和实施项目,定期健康检查以及对职工未成年的特殊保护
六、劳动合同管理包括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办法、经济裁员的条件和办法等
七、职业培训包括职工上岗前和工作后的培训,转岗培训、培训的周期和时间表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予以公布有效期五年,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九、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集体合同按签订集体合同程序进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2、集体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者企业生产工艺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4、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甲乙双方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劳动部门协商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集体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认可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集体合同生效后,签约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向全体职工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2、签订两年期以上集体合同的,可以每年就工资等不定因素方面的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年度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和补充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见证监督方(签章)身份证号年月日基本工资的劳动者人数的最高比例
6、工资支付工资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工资支付日为每月—日加班工资按—结算,在次月—日发放提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做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并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单工资一般应通过银行发放并按时足额存入劳动者个人银行帐户加班工资一般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发放;执行综合计时工时制度的,按批准的周期进行结算
7、津贴补贴
(1)企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o提示中班为工作至22点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点以后下班或夜间连续工作12个小时两种情况,早班为凌晨5点以前上班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贴标准
(2)高温季节津贴适用的岗位是、、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高温季节津贴的发放对象
(3)工作餐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元/餐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提供免费工作餐或者发放工作餐补贴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工作餐标准或补贴标准
(4)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或不低于)元/月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上下班提供班车或者发放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行业(区域)可协商确定本行业(区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
8、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保险福利项目提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除法定社会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项目,如企业年金、补充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市总工会的各项保障计划、商业保险等以及设立体检、疗休养、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福利项目,并协商确定相关福利项目的费用标准行业(区域)可协商设定本行业(本区域)的保险福利项目,以及相应的最低费用标准
9、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并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生效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由协商代表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行业(区域)协商应列明覆盖的企业以及覆盖的劳动者人数
10、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11、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未规定的事项,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2、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式三份,企业方和职工方各执一份审查部门存档一份提示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所覆盖的企业和工会都应持有本合同文本
13、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适用于劳动者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原则上应适用于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可以纳入用工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建立劳务派遣员工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行内部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同工同酬
14、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双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方案提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涉及职工年度工资调整方案,并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密切相关,有效期一般应为一年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企业盖章)(工会盖章)一年—月—日—年—月—日集体合同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构建新时期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企业与工会经充分协商,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第一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待遇、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条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第四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五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工作量或者安排其他工作对怀孕反应特别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女职工,经医务部门证明应照顾休息的其休息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第六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休息一个小时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的产前检查,应算作工作时间第七条为女职工购买特种疾病保险第八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①单胎顺产者,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③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④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第九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晚育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期九十天第十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单位在每班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第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工作第十二条企业对女职工每一年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检查,所需经费由单位行政出资第十三条女职工生育、人工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郑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第十四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在单位调整或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假、哺乳假,应按出勤对待不影响参加调整或增加工资第十五条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期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第十六条女职工因上环、取环、带环怀孕做人工流产后,可享受计生假,享受正常出勤待遇第十七条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女职工,享受产假90天第十八条晚育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其配偶享有一个月的护理假,护理假视为出勤第十九条按月发给女职工卫生用品(或折发人民币元)第二十条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分配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第二十一条企业行政每年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双方签字,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生效甲方(行政)乙方(工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集体合同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