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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租车合同9篇租车合同篇1合同编号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型号为车牌为颜色为本车折价为元人民币,承租给乙方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一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一元整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元(超时6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第七条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租车合同篇5甲方乙方
一、车型用车数量
三、使用起始日期年月日;使用结束日期年月日
四、营运模式口一天包租口多天包租
五、行程说明
六、费用合计;支付方式;预付金;支付方式
七、营运服务保证车容干净整洁;准时准点;司机礼貌热情;服务舒适,方便,经济,快速;提前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八、用车注意事项
1、机场接送有人同去加收50%;
2、室内包车为小时公里;
3、超时由第十个小时起计算;
4、超公里每公里按车型收取至元;
5、以上费用包括司机餐费;
6、车辆提前分钟到达预定地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租车合同篇6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约定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为汽车临时租赁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二、本合同租赁期限从年月一日起至年月一日止
三、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需提前一天以电话的形式预约,通知甲方其所需的车型和租赁车辆行车的全部路线行驶所需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将双方同意的内容填写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上,并用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交乙方,乙方以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确认乙方随时可以核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填写的内容
四、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甲方在每月1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乙方需在接到发票的5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总租金额5%.现金方式甲方在每月1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乙方每月将月结租金在5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总租金额5%.
五、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选用的车型为;车辆每日工作时间为十个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元,若车辆超时工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元/小时,不足一小时以一小时计收;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需要,导致甲方车辆驾驶人员需在外地住宿的,由乙方支付司机食宿费人民币200元
六、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车辆车况状态良好;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期限;所配备的司机服务态度良好,熟悉路程,并保证按时到达
七、本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在本租赁合同期内,按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列出的行驶区间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司机违法违规行驶,及在禁止停车的场所停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九、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支付情况以甲方提供的《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为依据
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达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十一、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提供准确的行驶路线并严格按照事先双方协商同意的路线行驶,若乙方要求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内容不一致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十二、在租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个小时内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级别的车供乙方使用,但不负责因此对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三、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而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不提供任何行车服务,且乙方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给乙方带来的一切后果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交由合同签订地(深圳)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租车合同篇7甲方房县吉祥婚庆乙方甲方在年月日向乙方租车辆做为婚庆迎亲车队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具体合作细节如下.乙方必须在年月日早上点将辆安全状况良好的车辆准备在等候o.车辆的类型和档次.迎亲路线.乙方提前检查车辆的安全清洁等状况,必须按上述时间和路线以及热情周到的服务保证迎亲过程的顺利进行!否则出现任何问题有乙方完全负责.甲方必须迎亲完成后付清乙方全部费用.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车合同篇8甲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身份证号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汽车服务经营服务规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作为乙方班车事项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承租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自至第二条承租车型甲方将一辆车牌号为提供给乙方驾驶第三条承租金额及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自合同开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给乙方第二条款之车型,每辆车的月租为人民币.结算方式采用先结算后用车,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个月租金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车辆的齐全手续(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甲方及时缴纳车险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对车辆进行年审,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准时或无法提供服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需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转租甲方车辆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租金.乙方负担租车费用、合同期间维修和保养费用及其他乙方经济责任,而车辆保险、验车费均有甲方承担.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在乙方租赁车辆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导致发生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或向第三者方索赔的责任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向乙方报销.乙方在按时交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完好,内饰整洁收逾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元整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元作为违章押金,在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租金的30%租期的剩余时间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租金的20%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上海市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元;连续租三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逾期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定一致后另行制定补充合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履行责任,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当月租金并要求甲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履行责任,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第八条其他.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曰年月曰租车合同篇9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为长期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年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的车辆、型号,车牌为,颜色为白色的,总价为车辆租赁给乙方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零时止
四、租金为每年元(不含税收)乙方应于当年4月12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租赁期内若乙方毁约,将赔偿甲方以年租金2倍的毁约金作为赔偿,甲方毁约同样
六、租赁期间乙方每年行驶三万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零点五元
七、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附加险
八、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他非法用途,如经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良好的车况,全额的保险并对车辆正常磨损以及损坏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保养,轮胎的跟换、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一、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二、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三、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四、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签订日期乙方签订日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经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3000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租车合同篇2出租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一家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公司,乙方因举办公司年会接送员工、运送物品等事宜,故向甲方租赁汽车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租赁车辆车型每辆车承载人数为人;.租赁车辆数量.甲方应当指派专职司机驾驶上述车辆,并根据乙方的要求接送乙方员工及相关物品至指定地点
二、租赁期限上述车辆的租赁期限为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租赁上述车辆的租金为元/天/辆,共计元
四、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当在乙方年会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正确金额的正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以转账形式向甲方支付上述租车费乙方应当将上述租车费用支付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中收款单位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银行名称货币人民币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保证车辆的各项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及专职驾驶人员持有行驶所需的各类有效证件;.保持车辆内外整洁;.保证上述车辆已经购买相关险种的保险,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乘客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保证专职司机具备优良的驾驶经验、能够提供良好的驾驶、接送服务;.若甲方司机发生行车事故,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应当立刻另行委派同类型的其他车辆完成接送乙方的任务;.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租赁车辆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当按照车辆的性能用车,不得任意承载与车辆用途不相符的运输任务;.乙方不得将承租的车辆擅自挪作他用;.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乙方有权根据年会举办实际情况变更行车路线及地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作为附件,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上海市XX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盍早壶早代表人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租车合同篇3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年月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小时,即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年月曰租车合同篇4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第一条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租赁物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