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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有关保修服务合同3篇保修服务合同篇1甲方乙方:为保证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家、肇庆市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的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内装修工程,以及虽未列明但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对于甲乙双方工程招标选定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分包工程及材料设备供货的保修工作,乙方应负责组织督促相应分包单位、供货单位及时完成保修工作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问题.施工、安装质量问题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按第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规定向承包方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本合同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
九、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属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
十一、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其他问题对于上述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且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年限为2年,其他涉及工程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各分部工程对应专业工程保修期年限根据各分部工程对应的以下内容进行质量保修期的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
3、采暖、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通风工程为年;
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应当向乙方发出保修通知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书面通知乙方.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如乙方不能按照本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利自行确定其他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保修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支付给保修工作的承担单位
四、质量保证金的留取本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5%由甲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直接留取合同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内,如乙方履行了本保修书约定的相应义务,则本质量保证金分两期无息返还该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两年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维修责任若乙方未能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当期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概由乙方支付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书面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即使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返还乙方,乙方的保修责任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
六、其他本质量保修书签订后,原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并成为本质量保修书的一部分本质量保修书有效期限至甲乙双方履行完保修书约定的义务之日起失效本保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约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约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保修服务合同篇2no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如下,合同双方需遵照执行
一、甲方确保乙方设备在合同期内正常运转,如发生故障,甲方24小时内赶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耗材,不得自行拆装机器或另请第三方维修,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合同期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上门费,维修费合同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要更换时,甲方以市场批发价为乙方更换,且负责保修,配件费用由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四、乙方硬盘数据不属保修范围乙方需注意备份,如被病毒等破坏,甲方可协助修复,但另行收费,且不承诺一定修好或多长时间修完,但保证不会破坏更严重
五、甲方所售配件都贴有保修标签,乙方应确保完好无损,否则甲方不予保修配件保修期以甲方更换该配件时开具的保修单为准
六、本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七、被保设备、保修费用如下I设备名称I配置I单价I数量I保修期限I保修金额总计万仟佰拾元整(¥元)
八、以上金额,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一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保修服务合同篇3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以单位工程为准)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施工合同编号交付竣工工程日期年月日发包方(用户)名称工程名称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
一、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议定
二、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屋面漏雨;.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结构及其它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三、保修责任施工单位自接到建设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式样附后)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设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设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四、保修抵押金.保修抵押金计算方法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计算,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万元以内的,按
2.0%计算;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
1.5%计算;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按
1.0%计算
(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按
1.0%计算.本工程保修抵押金为元金额大写o
五、保修抵押金返还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以下规定向承包方返还保修抵押金.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为元保修期满三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单独承包装饰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争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