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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解除租赁合同范文集锦5篇解除租赁合同篇1甲方(原出租方)乙方(原承租方)甲乙双方于20xx年6月21日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由甲方将位于贵昆路709号(原阿拉乡阿拉村宝恩储货场)房屋及场地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间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7月1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6月30日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6月30日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6月21日日签订的《租赁协议》
二、基于提前终止《租赁协议》,乙方之前在此场地空地上建盖的厂房、仓库,合计面积平方米,甲方同意按每平方米元给予乙方补偿,合计补偿款元,此补偿款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全额补偿款一次性交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补偿款后将属于乙方生产经营用设备设施及其附属品搬迁完毕,将场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不按协议条款执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全额补偿款3倍的违约金
四、在《租赁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20xx年6月21签订的《租赁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曰年月曰解除租赁合同篇2xx先生(女士)我与你于XX年XX月XX日就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XX区XX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合同法》和《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望收函后10日内,迁出该房屋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你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阁下自行承担特此通知!XXX20xx年X月X日解除租赁合同篇3胡先生为开办浴场向某公司租赁了一处营业场所,双方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某公司将1300多平方米的房屋及相应公共设施出租给胡某开办浴场,租期为5年,租金为每年人民币20万元,第一年租金进场时支付10万元,签订合同时支付10万元,第二年起于每年7月1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如果拖欠租金时间超过两个月,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另外,双方还在合同中约定在租赁期限开始之前,给予胡某三个月的时间作为浴场的装潢、装修、预备开业期,此三个月为免租期合同还约定,胡某不得对租赁物的结构装潢、装饰作改动,租赁期满,浴场应将保持完好的房屋及占据使用的土地全部退还某公司合同签订后,胡先生在承租房屋内开办了咖啡馆及浴场,前两年度的租金已付清但从第三年起因欠外债,无力偿还,咖啡店及浴场停止经营拖欠租金时间已达半年为此,某公司将胡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被告偿付拖欠的租金,同时迁让出租赁房屋,搬走屋内的可移动物品,对租赁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原告所有本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拖欠租金时间超过两个月,某公司就有权终止合同,现在,胡某拖欠租金已达半年,某公司终止合同是可以的,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也是可以的关键是装修的处理,是否可以要求将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自己所有对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装潢物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承租人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或虽未经出租人明确同意,但出租人知道不反对构成善意添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善意添附,合同终止,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时,出租人享有了因承租人的添附行为而增加的租赁物的价值通常情况下,该受益因缺乏法律或合同依据而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对此,可以分别处理租赁合同正常终止按房屋装修的现存价值为参考给予适当补偿;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应根据违约责任原则,由出租人按装修的现存价值予以全额赔偿;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这种损失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这可视为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那么构成恶意添附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对出租人的房屋造成了侵害,需承担侵权责任在承租人构成侵权的情况下承租人非但不得要求出租人对其装修投入进行补偿,相反出租人却可以因恶意装修造成其损失而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是由于胡某自己的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这种损失应由胡某自己承担某公司要求将房屋内部不可移动的固定物及装修判归自己所有也是可以的解除租赁合同篇4被告陈棋于1965年起在原告马尾区某机械厂工作,1988年7月,经原告厂委研究,安排被告居住在厂里的一间宿舍20xx年2月20日,原、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未涉及到宿舍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被告仍继续居住在原告原先分配给自己的那套宿舍20xx年2月8日,原、被告签订了关于宿舍的租用合同,约定租用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80元,被告按约支付了租金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之后,被告继续承租,按原先的合同约定支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无异议,继续收取租金20xx年1月双方口头约定每月租金100元,被告继续承租20xx年7月至12月因当时张贴出拆迁公告,原告主动提出免交租金,被告在此期间未支付租金后因原告业务需要急需用房,遂于20xx年12月12日书面通知被告20xx年1月10日腾空房屋,被告拒不退还该房屋,也不支付20xx年1月至今的租金,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法院审理】经审理,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此租赁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此案当中原被告于20xx年2月18日签定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被告继续租用该房屋,交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未提出异议,继续收取租金,从双方的行为可以推定双方合意续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此时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都有解除权【律师评析】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届满之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另行租赁,保障其基本生活法院最后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被告陈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搬离房屋,并且支付给原告从20xx年1月至搬离房屋期间的租金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篇5甲方z丽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乙方与甲方于一年一月一日签订了一份编号为“号”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租赁甲方位于z市ZZ18号z购物中心一层一号商铺,用于经营截止一年—月—日,乙方已累计拖欠甲方租赁费用合计元(其中租金元、管理费元、推广费一元POS机租金—元,电费—元,滞纳金—元)甲方依据租赁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缴,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缴交欠款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已逾期缴付租赁费用达30日以上,且乙方于一年一月起擅自停止该商铺经营活动根据《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六条之有关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擅自停止经营活动等约定,甲方已于一年—月一日正式向乙方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为妥善处理,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按如下条款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确认于一年—月—日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乙方必须在一年—月—日前,自行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后,将该商铺按现状交还甲方,该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逾期,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将乙方遗留在该商铺的一切动产搬离,并收回该商铺
3、乙方所缴交的租赁保证金—元、管理费押金—元(合计金额—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同意退还水电装修押金元给乙方本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按上述条款履行到位后,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责任纠纷若乙方不按上述条款履行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特此确认甲方确认乙方确认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