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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集体合同范文汇总6篇集体合同篇1本合同由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一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条本企业实行工资制度第十一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北海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十二条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三条本企业实行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日;实行特殊工时的岗位,要报劳动保障部门许可第十四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集体合同篇-5企业名称(盖章)经济类型:企业地址邮政编码职工人数甲方企业首席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职工首席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资集体协议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行意见》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工资协议的内容
1、企业基本工资制度;
2、工资标准;
3、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
4、企业年工资总额达到万元,年增长肠;员工年平均工资达到元,年增长%;
5、企业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于每月日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办法为;
7、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计划生育假、产假等假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8、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
9、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
10、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和标准为;
11、各项福利待遇为O第三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第四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工会或协商代表应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第五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3、本地区或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
4、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收入较大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协商双方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员工公布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各一份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员工首席代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集体合同篇6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XXXXXXXXXXo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层高为3米,建筑面积
220.9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196.79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精装修;该房屋未设定抵押乙方租赁房屋做为员工宿舍使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Ho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XXX元/月,年租金总计XXXXX元(大写XXXXX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年付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五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在该房屋交付之前,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或由该房屋产生的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该等损毁、灭失的风险在该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三)返还租赁期满且双方未能达成新的租赁合同,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后十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装修的完好第七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甲方和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经甲方事先确认乙方有权时该房屋进行转租的,乙方之承租人只能为一方且无权将该房屋的任何部分或者全部再次进行转租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超出底商经营业态要求的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曰签约日期年月曰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第二章职工聘用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第七条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第三章工作日制度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第四章工资和津贴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第五章职工福利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
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第六章劳动保险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上海市集体合同范本(3篇)上海市集体合同范本(3篇)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第七章劳动动保护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也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集体合同篇2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本单位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由企业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与以公司工会为代表的公司全体员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企业的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企业支持工会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设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会小组设立劳动保护检查员第二条本单位参加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基层工会负责组织和实施第三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纳入企业的主要议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第四条企业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第五条企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六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七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对新工人和调岗工人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第八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和上报第九条本单位成立由行政、工会代表组成的集体合同条款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条款的履行情况第十条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年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各一份备案甲方XXXX公司乙方XXXX工会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集体合同篇3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才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第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一般说来集体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是允许变更或解除的允许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目的是为了使企业与工会及其所代表的全体职工之间的合同关系更能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必须以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为前提第二,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宏观调控计划修改或取消当国家宏观调控计划修改或取消,集体合同中有关生产经营计划的条款就应作相应的变更第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订立集体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当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后,继续执行原合同中与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条款其行为已具有违法性集体合同必须做相应的调整第四,企业破产、停产、转产,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企业破产、停产、转产这一法律事实,说明当事人一方已经失去了全面履行集体合同的能力和条件,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第五,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因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无法抗拒的某种外部力量,包括诸如地震、风灾、旱灾、雷击等自然界发生的突变现象等自然现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灾害程度决定集体合同是否履行或推迟履行第六,由于当事人一方违约,使集体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认为全部或部分履行集体合同成为不必要,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第七,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工会撤销或解散,集体合同随之解除如果工会撤销或解散后又与其他工会合并,那么,集体合同中规定的原工会的义务应由合并后的工会承担集体合同篇4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四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五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六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七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第九条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