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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保证合同10篇保证合同篇1保证人(以下称甲方)住所电话传真债权人(即承包商,以下称乙方)住所电话传真债务人(即业主,以下称丙方)住所电话传真鉴于乙方与丙方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向乙方提供业主支付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所称担保是指甲方为丙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保证丙方履行号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是指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方停发其未发放的贷款,并解除此后的甲方保证责任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一、本合同项下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示、命令或其地位及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的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或主合同的无效解除而免除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若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与责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不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免除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甲方、乙方或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他各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
一、乙方已按主合同约定条件全部偿付借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
二、
三、
四、
五、
六、七款规定的情形,甲方终止保证责任时;
三、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
四、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本合同;
五、主合同被宣告无效;
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委托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则可向-机关申请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如本合同一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其他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机关调解,如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委托也可以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如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则本合同应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方承担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第十四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由三方订立书面补充或修改协议该补充或修改协议生效后,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之处,则以该补充或修协议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主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O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送备案0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S签订地点保证合同篇3甲方(出借人)住所乙方(借款人)住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阻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借款人用户名账号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保证合同篇4集团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就被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由担保人填写担保人资料姓名固定电话邮政编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担保人资料姓名固定电话邮政编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盖章)担保人(盖章或签字)年—月—B保证合同篇5保证人(甲方)铜仁地区维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保证人(乙方)乙方身份证号乙方住址乙方联系电话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经过调查分析,同意为乙方向铜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以保证方式提供贷款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甲方愿意就下述三点进行保证
一、保证范围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二、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方式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约定代偿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毕之所有债务第二条甲方的代位求偿权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向贷款方清偿了所有债务后,即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所有债务,自代偿付款日起所有债务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该项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甲方为乙方代偿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第三条甲方的抗辩权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抗辩权第四条乙方的优惠因乙方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对象,故甲方优惠在贷款期限内免收乙方担保费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甚至代偿的,从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加50%收取担保费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1%的违约金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右手拇指)年月日年月日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签订地点铜仁市共青路2号保证合同篇6合同编号年字第号保证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贷款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借款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曰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借款人(以下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称丙方)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第二条保证范围及方式甲方为丙方提供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总价的%数额最高不超过(大写),币种甲方在丙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三条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甲方代丙方向乙方支付主合同约定的应由丙方支付的工程款,但支付总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担保范围约定的金额,即不超过元第四条保证期间甲方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应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支付之日后日,即至年月日止第五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必须全面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乙方发生下列违反主合同义务的情形,致使丙方不能全面履行主合同,则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2、乙方未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乙方未提供等额承包商履约担保
二、丙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乙丙双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主合同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第二条内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签订合同地点XXX省(市)XXX市XX县(区)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保证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应借款人的要求,为借款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时与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保证人提供担保时,则多个保证人同时作为丙方参与签订保证合同各个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中约定
三、第二条、第四条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四、第十条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五、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中填写
六、第十三条是对合同签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保证合同篇7借款人名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户金融机构贝长号电话邮政编码贷款人名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保证人名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日期签订合同地点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和罚息第二条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保证合同篇8合同编号保证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贷款银行(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货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曰年月日保证合同篇9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乙方地址邮编电话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将主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与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五、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监督丙方履行主合同,并对丙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和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六、因政府的政策或命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主合同义务,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或乙方与丙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丙方部分或全部义务的,甲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八、甲方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享有追偿权第六条承担担保责任的程序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丙方未全面履行主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如果乙方认为工程质量符合主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还需同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五、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年月日乙方代表人年月日丙方代表人年月日保证合同篇10合同编号年字第号保证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贷款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借款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借款人(以下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称丙方)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第九条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它条款第十条附则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保证合同篇2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金融机构账号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身份证号码开户金融机构账号营业执照注册号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金额及期限
一、根据主合同第条、第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项目)在期内向丙方借用币种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币种)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币种)元整
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第二条保证责任
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
(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当乙方不能偿还,直至丙方对乙方的财产申请并实施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偿
(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代为偿还
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出甲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的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如期偿还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约定代为偿还,或丙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而相应部分或全部扣减,同时相应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证责任第三条除甲方外,若还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甲方仅就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同其他担保人之间,不负连带责任第四条甲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
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
(一)甲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
(二)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
二、同时,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借款担保人的求偿权第五条乙方与丙方的义务如下
一、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等;
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在有权要求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6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与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
四、乙、丙方如需对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应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五、如丙方发现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应在5天以内通知甲方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有关情况;
六、在下列情况下,丙方可以决定提前收回借款,但应在发现情况后5天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则应给予甲方不少于120天的清偿宽限期;
(一)发现乙方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二)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三)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四)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财产,强制执行的裁决;
(五)乙方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还款债务的事件
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求偿权,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偿还全部应付款项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并可视情况按甲方保证金额的%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证责任
三、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的所有保证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终止
四、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
三、
四、
五、六款的约定,丙方应按照甲方保证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由丙方赔偿其不足的部分;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证合同
六、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和第八款的约定,甲方有权通知丙方停止发放贷款或解除甲方部分或全部的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除有权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扣除其应付款及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外,还有权通知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