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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物业服务合同汇总6篇物业服务合同篇1甲方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沙泉海住址平凉市岭恫区城西路6号乙方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住址为了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甘肃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平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乙方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名称西景园.新港湾;坐落位谿平凉市晚胴区城西路1号新港湾楼单元室;物业(房屋)类型住宅、商房、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区域四至东依公路局家属院城墙、南至西景园8#、27#楼、北西沿城西路;物业服务企业平凉市兴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住所公司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建筑区划名称建筑区划类型(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座落位置成都市区(市、县)路(街道)段(巷)号附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O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A).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物业服务合同篇4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o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0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O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物业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o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一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道、公共楼梯间(电梯间、管道间)、户外墙面、屋面、计入公摊的露台;
(二)由单幢建筑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各类共有水电管线、信报箱、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围墙、各类水电管线及管沟、池井、水泵、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消防设施、计入公摊的露天停车场、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园林景观、计入公摊的花园、道路、垃圾中转站、业主委员会用房、传达室、警卫室等第三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开发建设单位所有
1、地下车库;
2、不计入公摊的露台;
3、不计入公摊的花园;
4、不计入公摊的露天车场;
5、不计入公摊的门卫及大门;
6、建设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办公楼、设施设备;
7、开发建设单位所持有的其他设施设备开发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购房人正常使用物业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o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2.o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o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o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o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o第九章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类型幢数套(单元)数建筑面积(平方米)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别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楼车库会所学校幼儿园用房合计备注附件二物业共用部位明细.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O附件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绿地平方米;.道路平方米;.化粪池个;.污水井个;.雨水井个;.垃圾中转站个;.水泵个;.水箱个;.电梯部;.信报箱个;.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共用天线;.机动车库个平方米;.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o附件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
3.o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o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o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o
五、车辆停放管理;;o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o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o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四条按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甲方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有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指业主专有部位的服务,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向业主公开,业主自行选择)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管理服务项目如下
(一)共用部位维护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梁、柱、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共用设备维护承担房屋公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建筑本体共用的上水主管道(立管)、污水主管道(立管)、雨水排放主管道、通风主道、排烟主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业主电表箱之外至供电部门接入端头之间的配电设施、楼宇共用消防设施设备、供暖主管道(立管)、公益性文体设施
(三)公用设施养护承担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通道、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检查井、泵房、路灯、门房及自行车棚(库)
(四)配套设施管理:配合相关产权单位对小区内室外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网络宽带、液化气管道进行防护和管理
(五)环境卫生保洁承担公共环境(业主进户门以外的公共场地、建筑物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扫、保洁工作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o
九、其他服务;;o《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物业服务合同篇5出租方(甲方)受权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承租方或业主(乙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受权代表人本物业名称甲方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一号楼—层一号铺
2、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ZjSO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舌L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一年—月—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按—元/m2月计算;(—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季或()物业管理费为元整商铺水费按
3、15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商铺电费按
1、15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第五条广告牌设置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
(六)环境绿化美化负责小区绿化设施和绿化景观养护管理
(七)小区秩序管理
1、承担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等秩序管理;
2、公共区域、休闲、健身区秩序;
3、小区噪音控制管理;
4、户外广告发布管理;
5、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秩序管理;
6、楼道内堆放杂物和高空抛弃杂物等管理
(八)安全协助管理按本物业服务标准对小区范围内进行巡逻巡视,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小区公用设施、设备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不含业主专有部分
(九)装修监督管理依据双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房屋装修装饰施工管理三方协议书》对乙方装修工程进行跟踪管理
(十)楼宇外观管理业主在楼宇外安装空调、防护栏、广告牌、太阳能及其它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物业档案管理做好小区物业设施、设备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管理工作
(十二)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认真做好小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第三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武汉市研口区房地局备案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物业服务合同篇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本物业名称市文化居住区区座落位置区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装修押金元(业主交纳元,装修企业交纳元).装修管理费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xx]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月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第十六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元/辆•月.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元/辆-月.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小型车元/小时、大型车元/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生活垃圾清运费元/户-年;.有线电视收视费元/户•月;.自来水元/吨;.燃气元/立方米;.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二H^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第六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四)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费、车辆停放服务费及其它约定的费用;律效力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甲方签章物业管理经营公司法定代表人经办人乙方签章业主签字委托人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承诺书为维护小区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禁止在平台上乱搭乱建各种房屋,一经发现,须及时拆除;.禁止从平台上往下扔物品、泼水等,以防砸伤路人及破坏小区公共卫生;.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会、聚众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种广告招牌;.禁止在平台内饲养家禽、家畜等;.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处行走;.禁止将平台上护墙打通、拆除;.禁止在平台上进行烧烤,以防火灾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禁止在平台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装、使用电网;.只允许种植盆栽类植物,禁止在平台上铺土种植各类花草尤其是攀岩类植物;.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屋顶、平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附件2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了维护业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诺书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使用锅炉进行采暖前仔细阅读采暖炉的使用说明.采暖系统包括采暖炉、采暖管线及设备、室内温控面板、分流器、阀门等.无论是否装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证将锅炉设置在低温防冻运行状态,以免冻坏采暖管线设备和炉内配件,造成损失.采暖系统在运行中,每天观察锅炉的水压是否在1〜2kg之间若低于此水压及时补水,并注意放出系统内的空气.采暖系统运行期间经常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暖炉厂家或联系物业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办理采暖系统托管低温运行协议,以保证米暖系统女全、正常运行6采暖系统运行需足够的燃气和电源,才能达到自保保证在电表和燃气表中输入足够的能源,短缺时及时补充
(五)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七)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A)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物业使用和维护第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三)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珞安装,未预留位谿的,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路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造成建筑外观损坏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五)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六)业主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实时清理宠物粪便;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溜宠物时应拴链并避开人群;
(七)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八)机动车在本物业区域内行驶应避让行人,严禁鸣笛;车辆出入应按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或登记;物业服务合同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第五条管理目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第六条管理服务费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物业服务合同篇3甲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