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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代销合同范文锦集10篇代销合同篇1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第一条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O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代理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进行打折销售,但不得影响甲乙双方约定得“产品结算价”乙方仍应按照产品结算价”,根据产品实际销售量向甲方支付货款
5、具体结算方式乙方根据销售额每半月和甲方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两次,结算时甲方应提供详细发货清单,供乙方核对,双方应按照双方商定得“产品结算价”和实际销售量进行对账,对账一致后,甲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得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符合要求得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得要求和指令,按时发货,不得延误,否则甲方须按该单产品得网络店铺销售价向乙方进行赔偿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得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具体质量标准由双方根据服装类型具体约定)
3、因网络销售得特殊性,如销售过程中,发生任何原因得客户退换货,责任与后果均由甲方进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3.1如发生客户调换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协助调换,并承担因调换货而发生得运费
3.2如发生客户退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接受退货,并在收到退货得三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付得货款,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在后续货款中予以扣除
4、甲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得乙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得甲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第五条得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合同终止与解除.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免责.因甲方公司突发状况(公司解散、破产等),严重影响经营甲、乙双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纠纷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得,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得终止、撤消、无效不影响此款约定得效力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得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日期日期代销合同篇4甲方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
一、原则条款第一条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二、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甲方位于城市客厅展区进行销售乙方负责提供陈列产品,甲方负责销售
三、名词解释第四条产品是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第五条销售支持指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过程中乙方无条件给予甲方的优惠条件、资金、物质支持第六条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售后服务三包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第七条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自进入甲方库房之日起超过一天未能形成销售的剩余产品第八条返利指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乙方以甲方在乙方的进货额(或回款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甲方的进货折扣第九条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加上甲方扣抵的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金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第十条利润补偿款指按合同约定,在甲方销售的乙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于补足甲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第十一条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第十二条货款结算周期指甲方销售乙方提供的产品,每隔一定期间,甲方向乙方就该期间内甲方所售出的产品进行结算,该期间即为结算周期第十三条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因乙方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
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3、因乙方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
4、虽未被曝光,但因乙方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5、乙方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2%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6、其他乙方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进场第十四条乙方产品进入甲方销售,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明;
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明;
4、相关产品的各类有效证件;
5、商标注册证和质量认证标准;
6、专利产品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并承诺提供的产品均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其他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
7、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的商检、报关等一切合法手续;
8、乙方如为产品代理商,应提供代理商资格证明
9、甲方指定的.其他证件乙方提供的上述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上述证件如需年检、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必须及时变更,并在甲方备案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件中,存在虚伪、伪造、变造、不真实、不完整情形的,乙方需支付相应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且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产品作清场处理第十五条乙方应保证产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征税和费用已经缴纳,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未被用作抵押等一切担保形式,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商誉等一切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赔偿乙方提供捆绑销售的赠品/附件以及说明书、宣传资料、POP等也受本条款约束
五、产品价格第十六条乙方有制定产品零售价的权利,但零售价不得超出同等销售规模商场的零售价乙方制定的零售价需在甲方备案,并采用甲方统一标签标价后,方可陈列第十七条甲方所发行的各类礼券及贵宾卡,乙方产品也享受同等优惠,乙方并承担贵宾卡优惠金额的%的费用
六、产品订购第十八条甲方从乙方处进货时须提前日向乙方传真送交进货计划,乙方在接到进货计划后日内书面答复甲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乙方的公章),并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第十九条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七、产品运输第二十条乙方负责所有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其间的一切费用(含装卸费)由乙方负担第二十一条乙方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验收(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货款结算第二十二条乙方产品的销售货款,统一缴甲方收银台,不得漏缴少缴第二十三条甲方按下列方式提取收益甲方按乙方产品每月销售额的提取收益第二十四条货款结算周期为,在次月5号双方对帐签字确认次月10号前甲方支付乙方销售货款甲方与乙方帐目未对清,甲方有权暂不结算第二十五条货款结算方式为(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
2、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第二十六条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增值税票可按以下办理
(一)甲方向乙方按扣除返利后的差额付款,乙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不得在价格中直接低开,甲方不再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向甲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甲方向乙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第二十七条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九、销售支持第二十八条门店营业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甲方同意乙方派出具备该项商品专长、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员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并将此列入该员工的考评、升迁依据第三十条甲方销售人员工资、餐费、制服费、物品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三十一条甲方举办的各项促销活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如乙方参加,应全力配合,合作细则由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单独推出的各项促销活动,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如需作任何折扣促销或调整商品原售价格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实施乙方产品设置任何广告时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进行如在任何媒体作广告时,涉及使用甲方名称,均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以违约论第三十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样品,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需确保产品安全,乙方如需调换产品,应经甲方商场主管同意,并开具放行单由保安人员检查后,依规定出入口进出,违者按甲方管理规定予以处分第三十三条对于甲方售出的乙方产品,如遇顾客投诉,由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先行负责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尊重甲方的处理意见若乙方不当拖延,应视为认可甲方处理意见第三十四条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甲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第三十六条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十七条乙方应以(任选一种)(
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5日内以现款;
2、第一次结算时扣除)方式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乙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甲方已经销售的乙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甲方直接用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12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10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甲方享有追偿权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第三十八条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第三十九条乙方产品进入甲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两个月试销期内,如乙方产品连续两个月在甲方的销售额在元/月以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试销期内乙方的所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第四十条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的,或乙方收到甲方订单,逾期5日未向甲方按订单约定数量供货的;
2、合同约定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3、乙方可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形成经营风险的;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第二条代理许可的期限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年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第三条代理许可条件乙方一次纳品牌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第四条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丧失商业信誉的;丧失履行合约能力的;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产生重大诉讼的等等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内仍不改正的第四十一条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第四十六条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十三、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有效期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十九条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如最终没有签订新协议按本协议执行第五十条合同期限届满未再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周内(含双方约定的撤柜日期),负责将所列销售商品撤离,如拖延未履行时,甲方有权自行腾空,乙方物品因此而有遗失或损毁,概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十五、其他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于/甲方注册地)签订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代销合同篇5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代销商品
1、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商品价款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供应商有权向零售重新书面指示价格,价格变动在到达零售商处时生效零售商应依据新价格进行销售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2)订货合同
(3)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所订购商品数量的%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残次、季节性商品过季时、滞销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中提出(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2、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一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
2、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3、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铺货期为个工作日,对帐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对帐日为每月—日对帐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4、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1)10日
(2)15日
(3)30日
(4)45日
(5)60日
5、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6、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7、双方确认的佣金或货款结算方式为1扣率结算方式2佣金或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8、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
2、
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甲方拥有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为了严格贯彻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第三方的;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帐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收回,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将该批货物公证提成,提成费用由甲方支付;对帐后,5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退货的,视为乙方已卖出剩余货物,由乙方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余货货款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共一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开户银行/帐号税号代销合同篇6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兹经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友好协商,就20xx年度新玉米购存合作一事,订立本合同
一、生产年限和品种乙方为甲方收购、储存玉米,按国家临时存储及有关规定,收购必须是20xx年度生产的新玉米
二、收购数量及保证金总额收购数量为6000吨因故不能达到6000吨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甲方按收购量需用资金总额一次性付10%的贷款定金或者有效资产做抵押,按14%的水分的玉米,2300元/吨的收购单价估算,6000吨需收购资金壹仟伍佰万元整¥
13800000.00元,甲方需支付贷款定金壹佰伍拾万元整¥
1380000.00元收购时间段及收购时机由甲方全权决定,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既定收购计划
三、费用拨付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收购数量,经甲方检查验收后确定数量为准验收不合格的不计入数量,由此发生的一切收粮款由乙方自承担待收购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按照出库情况及储存情况,甲方分期付给乙方收购费和保管费60元/吨,甲方每半年拨付一次
三、质量标准及处理方式以甲方到站实际抽样化验的结果为准,质量标准玉米GBI1353-20xx无异味、无掺假安全水分W14%±
0.2%、容重>685g/L、不完善粒总量W
5.0%霉变粒W
1.5%杂质%o其他指标符合饲料用玉米国家安全标准质量不合格处理
1、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水份检测超过
14.2%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玉米,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2、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不落锤方法,如某批次玉米容重检测低于685g/L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3、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霉变粒检测超过
1.5%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4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不完善粒超过
5.0%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玉米,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
5、以甲方在到站抽样检测结果为准,如某批次玉米杂质超过1%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玉米,乙方自行处理该批玉米,由此带来的一切处理损失(含损耗、处理价格损失等)由乙方独自承担如出现以上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情况,甲方需在化验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默认货物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不合格货物的退货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委托甲方协助处理不合格货物,但甲方不承担任何处理损失
四、玉米收购价格确认、现场收购工作分工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收购,双方根据当期实际的收购价格和收购量另行函件确定每批玉米单价、数量、金额在双方确认好当期的收购价格后,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收购技巧,但甲方在现场有权对乙方的代收玉米的质量进行监督,并拥有在收购现场对收购玉米质量的否决权;由于收购价格在地域上具有较强的统一性,如甲方判断某个时期是低价收购时机,而对外公开价格又不宜提高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采取让水等方式进行抢收乙方在进行让水收购之前,乙方必须做到以下几点a、与甲方共同确认收购单价与让水的计算规则;b、与甲方共同确认原始水份的检测方法和检测规则;c、保管好原始水份检测的原始记录供甲方检查;d、让水与收购结算单上载明结果并接受甲方的稽核、检查;甲方再根据双方约定的让水的幅度按比例与乙方另行确认实际收购结算价格确认的结算价格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收购单据控制和管理、收购和货物存放地点、收购价格确认方式及交货时间乙方每日为甲方收购的玉米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质量检验单、业务结算单备查,如乙方不能出具相关票据供甲方审查,视同乙方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收购在乙方粮库内进行,货物存放在乙方粮库内仓库乙方必须对玉米进行处理并妥善保管达到合同约定的品质标准
六、货权乙方必须将每天的收购凭证及时报送甲方,以便做账务处理和乙方资金用款计划甲方在乙方粮库内利用国家临储资金收购的玉米货权属于甲方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或第三方不得做任何处路;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私自出库,则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除按合同约定追回因私自出库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外,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双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负责确认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数量对每日的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票据(包括数量、品质、价格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签字确认
2、负责与乙方共同确定收购标准,并共同签字确认收购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凭证的玉米入库结算凭证(含数量、品质、仓位),双方各执一联(传真件有效);
3、甲方有权对收购过程中的检质、检斤、过筛等环节进行监管,并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
4、对乙方在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期间的政策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义务
(二)乙方
1、负责收购环节,即承担收购、检质、检斤、付款、开票、过筛等工作;同时接受甲方在上述收购环节中的监管、检查和调整意见的改进执行
2、负责甲方代收代储的玉米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仓库进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并单独台帐登记,以便甲方随时抽查检验
3、负责与甲方每日核对收购票据,共同签字确认收购自然水分玉米的收购凭证及烘干后玉米入库结算凭证(含数量、品质及仓位),双方各执一联
4、乙方在收购和储存期间,所收购和保管的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发生虫害、霉变、生芽、保管自然损耗、水分减量等异常情况的,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收购的玉米收购和集并入库后,乙方要服从并积极配合甲方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6、乙方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收购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一甲方
1、对乙方提出的执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有关咨询未作及时答复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用,由粮食部门查处,并报上级单位,由其上级单位督促及时支付,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追究责任二乙方
1、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1违反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质价政策,先收后转、低收高转、以陈顶新或移库充抵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抬级抬价、压级压价,收“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收购进口玉米的;2受甲方委托承担20xx年国家临时存储收购任务的同时,再接受其他企业或个人委托收购任务的;3再委托第三方进行收购或未经甲方同意租库仓收购的;4未经国家批准,擅自放宽收购质量标准的;5不按要求搭建露天储粮设施收购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停止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保管费用,并由甲方、承贷农发行共同追缴,落实农发行的还款来源后,停止拨付并追回已拨付的保管费用,乙方赔偿全部损失:1不按要求填报、整理、保管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统计凭证的;2不按要求建立专账和上报统计报表,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虚报、瞒报委托收购玉米的数量、质量的;3委托收购的玉米出现虫害、霉变、生芽等异常情况,不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4从现有库存中划转、移库或以政策适用期以外收购的玉米充抵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5不按甲方仓储管理要求进行库存管理的;6擅自处理或动用委托收购的玉米,或以委托收购玉米对外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7单方终止、解除协议或中止协议履行的;8未按甲方要求组织出库,或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出库的
3、乙方不及时结算农民交售玉米的价款、给售粮农民打白条、压级压价收购、抬级抬价或价外加价收购、代扣代缴任何费用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追究乙方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乙方收购入库的玉米质量、年限不符合协议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将收购玉米集并到指定储存库点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追回已拨付的集并费用,乙方还应赔偿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6、乙方违反约定,对委托收购的玉米应特定化为“20xx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而未进行特定化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发生不可抗力时,乙方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失扩大的,乙方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乙方未及时报告甲方或未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和材料,造成甲方索赔延误或无法索赔的,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储存在乙方的玉米销售或调拨出库时,调出数量少于甲方和承贷农发行共同验收确认数量,质量低于共同验收确认的质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10、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储有委托收购玉米的仓房等资产受到查封等强制措施,没有立即报告甲方和承贷农发行的,甲方有权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并追偿全部损失
八、其他约定
1、因合同一方单方面中止合同造成合同他方发生经济损失,中止合同一方(即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这部分经济损失且还需支付另一方10万元违约赔偿金
2、乙方交于甲方的货物质量标准不能达到此合同约定标准的,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有义务对假冒商标和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oO.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民币万元销售任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甲方有权按质量超标比例进行扣款,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授权而对甲方委托收购代管的资金、玉米进行挪用、交易都视为乙方偷窃甲方私有财产,任凭甲方做任何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处路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5、本协议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旗粮食局
2、本协议涂改无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20xx年H月30日止甲方乙方代表(签章)代表(签章)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代销合同篇7甲方(供方)法定代表人乙方(需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民事及相关法律,并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代售本合同的标的物.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代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代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代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代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万元(折扣后)O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代售.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坏如划伤、压裂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为,即代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代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代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五、代售政策.乙方须代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代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折(除特殊产品以外)零售价见附表.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乙方日期日期血早壶早代销合同篇8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代销甲方酒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酒水品牌、名称、规格及价格(略)
二、质量.甲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及保证,符合行业及国家的质量标准;.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若甲方所供酒水经鉴定为假冒产品,乙方可向甲方收取假冒产品总金额30倍的金额作为甲方对乙方形象造成损害的赔偿金
三、产品的报单与交付.乙方所需产品应由专职人员提前一日以电话或传真等形式通报甲方,并说明所需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要求等;.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单后应于次日上午1200之前将乙方所需的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配送货物的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收货地点验收,验收完毕后,乙方应给甲方开出符合要求的正式入库凭证;.因甲方断货、送货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乙方经济利益受损时,甲方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四、货款的结算与支付货款结算采取实销月结的结账方式,即当月结算上月货款,结账金额以乙方的实际销量为结款依据如超过约定时间仍未结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五、退货及换货.对于在收货时发现的产品破损、数量短缺、不符合质量要求等问题时,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的损坏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退换货物
六、合同的终止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后仍未予以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签字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事宜.甲方在乙方店内所作的所有促销、对服务员的激励等活动,必须经过乙方同意,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甲方所有产品的销售,并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乙方按照甲方年销售金额的
1.5%收取年终返利年销售金额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该供货商的累计销售金额,对于供货商中途撤场或合同终止且不再续签时则以撤场或终止日期作为年终返利核算日期,并从未付款项中收取甲方乙方XXX市莲湖区醉秦坊酒楼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代销合同篇9正文:甲方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广场”是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高层商住项目,已依法取得开发该项目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见附件)甲、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广场”商业用房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销范围位于XX市浦建路号的“广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实际面积)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包销期内,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销售
四、包销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销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天,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过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销售本协议约定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
六、包销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具体预售或销售合同由具体买受人与甲方签订;包销期满未售出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并在包销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款结算完毕
七、甲方的职责和义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取得广场商业用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上述商业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材料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乙方的;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但最长不得超过个月;3旧城改造中原有管线作重大改造时,需市政等单位实施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甲方保证该商业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业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以达到标准或赔偿装饰、设备差价.甲方应当在该商业用房支付使用的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约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
(2)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的职责和义务.乙方应依约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乙方自行负责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所包销的房屋仅作商业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业用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由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九、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十、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对本协议所作的补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旦达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第七条保密守则.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第八条其它
1.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日期乙方授权代表日期正文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本销售合同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鉴于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主要销售故此,双方就有关销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销售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产品的单价元/只(不含税元/只)第二条结算方法.第一批进货只,预付款%第二批起付款发货.乙方连续个月卖不完第一批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剩余货物,退回预付款,结清帐目第三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乙方所在地内产品直接用户向甲方联系购买时,甲方不得低于以下价格元/只(不含税元/只)第四条如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向直接用户提供低于第三条规定价格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第一批未付货款第五条出厂包装标准用纸箱包装,只一箱为单位发货为节约运输费用,可根据乙方提出面壳与头箍拆开包装,到达时由乙方组装第六条甲方代办托运到达乙方指定站港,费用乙方负担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初期的宣传广告资料,并对产品因制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包换,一年内免费维修第八条陈述和保证.甲方的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罚款元但无论如何,罚款金额不超过已成交价款金额的%.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第十条保密一方对因本次销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第十六条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七条通知.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第十九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代销合同篇10甲方有限公司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签定以下车辆代销协议,协议具体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辆商品车作为代销车辆,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车辆为手续完整、质量合格的车辆
二、乙方必须在提车前向甲方支付%的车款作为保证金
三、乙方在提车日内需向甲方支付车辆的全部款项逾期故意拖欠车款的甲方有权立即收回乙方的代理权
四、甲方要保证为乙方提供充足的货源,乙方则要向甲方保证每月不少于台的销售量,如果乙方连续个月都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量,甲方有权将代理权转为其他公司所有
五、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维护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如有发现乙方有损坏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
六、乙方要及时的为甲方提供最新的信息,反馈信息中间包括价格、销量、客户反馈、同级经销商意见反馈、当地货源等,每月不少于次甲方会针对反馈的有效信息制定相应的计划
七、代理期间,乙方应确保代销车辆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收车时应全面检查车辆的质量,甲方交车完毕后,如车辆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负如车辆出现有乙方引发的质量问题,则甲方可以自行按维修费用的%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扣款超出保证金的要乙方补足若车辆发生被盗或报废则由乙方按此车的原价支付全款
八、乙方将全部车款付清后,由甲方向乙方的指定客户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附加条件O甲方(盖章)有限公司业务代表(签字)日期乙方(盖章)业务代表(签字)日期
2.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第九条附录.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家以上,合同期内完成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为广告支持;.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家合同期内完成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为广告支A.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B.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
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第十条补充协议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第十一条附件.乙方营业执照;.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代销合同篇2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给乙方供应货物
四、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的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乙方的义务
1、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供货或货物质量不合格应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拖欠实销货款不按期清偿,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代销合同篇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甲、乙双方合作得运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合作当事人得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服装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法共赢、友好协商得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类款式得服装,由乙方代为在乙方得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即网络店铺)上进行销售甲方根据乙方得销售进展和发货指令进行发货,甲乙双方根据服装实际销售情况定期进行结算
二、具体合作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包括产品款号、图样、规格及产品价格),双方应结合产品生产成本及同类产品网络销售价格,商定“产品结算价”和“网络店铺销售价”其中产品结算价即为甲乙双方之间进行货款结算得依据;网络店铺销售价仅则作为乙方进行网店销售得定价参考价格
2、以上报价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章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得附件
3、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商议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如同类产品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或产品销售情况出现异常,双方可协商调整产品价格,价格调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为促销需要,乙方有权在双方确认得网络店铺销售价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