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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汽车租赁合同范文集合7篇汽车租赁合同篇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补充说明
1、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o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原有库存油量进行测量,并签字确认,以保证车主的利益甲方付款给乙方时,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租赁发票、油发票、机械发票、机械配件发票等
五、进出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由甲方承担,若甲方租用半年以上,出场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机械在甲方租赁期间,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当日工作完毕必须由驾驶人员检查机窗玻璃及车门关锁好方才下班
八、责任和任务
1、在租赁期内,燃油费、操作工食宿费均由甲方负责
2、驾驶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但甲方无权要求驾驶员违章操作
3、乙方按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时,甲方应安排时间给予配合
4、乙方在土石方的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汽车行驶的安全,确保安全驾驶,并经常检查机械故障,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凡因汽车飞石或掉石造成过往行人或其它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由乙方承担因汽车驾驶不当或机械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公路边电线被拉断,电杆破损的一切损失
5、设备在租赁期内,若有变动,甲方(或乙方)应提前通知对方,以便安排
九、若有一方违约或双方发生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自乙方机械进场,正式开工之日起生效,至机械报停后租金截止,由甲方付清乙方租金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备注其它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年—月—日日汽车租赁合同篇4联系方式(以下简称甲方)单位所在地址车主(单位)身份证号码(机构代码)(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地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义乌市汽车租赁业,加强对租赁汽车的规范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第二条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严格遵守省,市对汽车租赁的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履行本协议第三条乙方自带具备汽车租赁备件的汽车壹辆,车牌号,由甲方承租赁代理业务,所有权不变第四条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五条合同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额向甲方缴纳代理费及国家规定等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按每日出车的20%计算第二个方案初始代理费5000元,后续代理费700元/月第六条乙方委托代理租赁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乘员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车主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甲方应按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配齐各管理岗位的人员、制度并公布各管理岗位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有关服务质量、驾驶员守则及车辆保养、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关的责任第八条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做详细的记录,以供结账核算如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又不能及时赔付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车辆作留置,赔偿后余款返还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赔偿第九条代乙方缴纳各项规税费,发放各类证件,提供财税部门统一票据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与甲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第十一条如果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承担20%的损失,其余80%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车辆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估价的5%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业务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摊派和公务用车第十三条乙方按规定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和整洁的车貌,年审不合格,则须强制停车整修,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运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第四章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第十四条因甲方违约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按乙方损失额给予赔偿第十五条乙方违约按有关条款处罚,并赔偿甲方损失第十六条乙方按时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及有关规税费,每迟交一天甲方收取滞纳金20元第十七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
2、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致使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履行;
3、从事违法活动触犯刑律的;
4、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瞒报的或擅自处理的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合同所规定乙方应上缴国家征收的规税费及其他应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变相收取费用合同期内如遇到国家征费有所调整,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进行交纳第十九条合同期满,若乙方愿意续签合同,甲方应优先安排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约定管辖地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胜方的律师费用有败诉方承担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约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篇5出租方XXXXX货运公司承租方XXXXX建筑公司施工三队合同编号—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汽车租赁合同篇6合同签订方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租赁物•华晨宝马520L1领先型(或豪华型)颜色车辆号牌1租赁合同期限1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1租赁费用每月租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不含汽油费,车辆保养费,驾驶员工资)1租车押金一辆陆万元整1押金、租金的支付方法1租车租金每月预付结算一次租车押金一次付清1租金以现金、支票或托收方式支付到甲方银行账号1银行账号1户名1账号1开户行
一、甲方的权利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且保证无第三方主张权利,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没有障碍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
二、甲方义务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四、乙方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华晨宝马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华晨宝马4S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8、乙方指定驾驶员须是驾驶技术熟练,路况熟悉、责任心强、驾龄不低于1年者
9、承担不高于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保费上浮损失;承担因交通肇事引发的其它责任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五、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3、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费用支付
1、月租车费包括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2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六、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汽车租赁合同篇7甲方乙方为进一步促进省旅游业的发展及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而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自驾车租赁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自驾租赁车辆,租车价格如下时间车型日租(元/天)协议价押金(元/天)接送机接送机备注5天内5天以上市至机场协议价市至机场协议价租车1)6小时以内按半天收费2)日租24小时,日限400公里,租用2天以上不限公里数3)燃油费自理接机费用已含燃油费及司机费注
(1)市内、市内指机场公司10公里内,超出部份按元/公里计算;2按送机服务以两小时为准,如遇误点,超出时间按元/小时计算每超出20分钟按1小时计
二、车辆预订、更改、取消和责任1乙方在客人要求预定车辆时,必须注明客人人数,用车要求、车型、使用天数、结算方式及标准,送车地点等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预订工作2乙方如无特别要求,一般预定只保留至约定时间延后3个小时;节假日期间,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交纳所订车型及所租用天数的租车预订金预定金不少于租金的20%如客人未按约定提车,甲方不退还预定金,预定金不计利息3乙方因故取消或更改预订,平时须提前6个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节假日须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有效预定4乙方的任何预定在甲方未确认或已确认但乙方未向甲方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对甲方均无约束力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执行的租车价格不能高于甲方制定的市场门市价6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十一国庆节预定须提前3—7个工作日办理预定手续7节假日期间价格按协议同比上浮20%—50%不等,依据当时公司规定的市场价以电话或传真为准o8租车押金及租金在租车时一次性付清,具体规定以《机场公司汽车租用合同》及《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预订后,根据乙方或客人要求,在离甲方办公地点十公里内免费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将客人接到甲方营业厅办理手续
(10)乙方代为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应按甲方租车标准严格审核租车人的资料,按甲方要求填写租赁合同书并提供担保
三、租车优惠
(1)乙方人员在甲方租车可享受价格优惠、优先办理,租车紧张时优先安排等服务
(2)乙方租车累计积分达分(1分/元),可享受一次免费机场接送,享用完此优惠,重新累计(免费接送机路线指市区<—*机场、市区<—机场)
四、结算方式甲方在协议价格基础上为乙方代收超额部份,乙方凭甲方确认的车辆预订传真件与甲方财务部门核算,月底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此超额部份转帐至乙方指定帐户,服务费按标准扣除6%税金
五、违约责任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在其他补充条款项补充,所补充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Ho
七、其他补充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3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4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五、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700——PM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修理
3、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篇2合同号出租方承租方本合同签订地点术语释义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第二条租金L每天月租金元币/辆,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承租方租车在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承租方以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第三条租车期限出租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n.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汽车租赁合同篇3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由甲方承建的芳草地〃雪岭仙山B组团平基土石方工程,甲方租用乙方的铁马汽车(运建筑弃土用)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租用汽车运输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用时间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或工程结束
二、使用场地武隆县仙女山镇芳草地巴维亚〃雪岭仙山B组团平基工程施工现场
三、租金及计价方式月租20xx0元/月/台,汽车每天工作时间与工程进度同步,根据工程的需要,汽车每天基本工作时间为早上630至当日晚上1200每月汽车维修时间三天,若超过三天,则甲方按666元/天扣除乙方该机具的基本月租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如下雨、下雪等),导致无法工作,乙方租金照收
四、付款方式为月结乙方工作时间满一个月后,甲方按实支付乙方租车费用,乙方汽车进场后,我司加油员对每台汽车在加油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