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有关代销合同范文汇编七篇代销合同篇1合同编号甲方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商品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0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第七条报酬的计算方法第八条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第九条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第十条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一条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第十二条代销人违约责任委托人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委托人(签章)代销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代销合同篇5甲方(需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供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材料名称及花色规格(毫米)及型号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第三条验收方法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第五条交货规定
4.运输费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罚金付给甲方.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罚金.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付给乙方,延期罚金.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作为罚金付给甲方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订立合同人甲方(盖章)经办人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乙方(盖章)经办人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代销合同篇6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代销甲方酒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酒水品牌、名称、规格及价格(略)
二、质量.甲方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及保证,符合行业及国家的质量标准;.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若甲方所供酒水经鉴定为假冒产品,乙方可向甲方收取假冒产品总金额30倍的金额作为甲方对乙方形象造成损害的赔偿金
三、产品的报单与交付.乙方所需产品应由专职人员提前一日以电话或传真等形式通报甲方,并说明所需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要求等;.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单后应于次日上午1200之前将乙方所需的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配送货物的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收货地点验收,验收完毕后,乙方应给甲方开出符合要求的正式入库凭证;.因甲方断货、送货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乙方经济利益受损时甲方应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四、货款的结算与支付货款结算采取实销月结的结账方式,即当月结算上月货款,结账金额以乙方的实际销量为结款依据如超过约定时间仍未结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五、退货及换货.对于在收货时发现的产品破损、数量短缺、不符合质量要求等问题时,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的损坏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退换货物
六、合同的终止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后仍未予以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签字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事宜.甲方在乙方店内所作的所有促销、对服务员的激励等活动,必须经过乙方同意,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甲方所有产品的销售,并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乙方按照甲方年销售金额的
1.5%收取年终返利年销售金额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该供货商的累计销售金额,对于供货商中途撤场或合同终止且不再续签时则以撤场或终止日期作为年终返利核算日期,并从未付款项中收取甲方乙方XXX市莲湖区醉秦坊酒楼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销合同篇7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代销商品.代销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代销商品清单).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一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八)附则O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鉴证机关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代销合同篇2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商品名称、规格、产地、计量单位、代销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物品的所有权属于所有O
三、质量标准
二、代理人.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三、订货.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⑵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⑸其他.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五、商品促销.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双方应当就具体的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三六、商品的保管与退换.商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但是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代销商品双方确定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率为商品总数量的%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灭失、毁损的损耗率超过约定比例的,乙方应当就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应当允许乙方就过季商品提出退换货但是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以上的期限中提出.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乙方应当保证将代销商品的货款专户存储,并不得挪作他用.代销商品的结算在商品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后进行,乙方应当每(日/周/月)为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具体对账日为每月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月结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日至末日b.当月日至次月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2)滚动结算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⑶其他,具体定义为.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⑵转账支票⑶电汇
(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的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己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的违约金;延迟一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
2.
3.
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合同解除后财、物的处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除代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的货款作为代销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一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乙方处的剩余货物在对账后由甲方在—日内负责收回,日内因甲方原因不收回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住所地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税号盖章盖章签字日期一年—月—日签字日期一年—月—日
四、包装规格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七、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八、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二)乙方.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2乙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造成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人(签盖)受托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代销合同篇3合同编号北京市食品(成品)代销合同第一条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I编号I品名I品种I商标I规格I数量I产地I包装标准I保质期限I产品标I运输保I单价I总价IIIIIIIII及要求I及要求I准I管条件III第6页共28页I合计人民币(大写)第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第三条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第五条食品验收方法第六条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七条报酬的计算方法第八条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第九条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第十条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一条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第十二条代销人违约责任委托人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委托人(签章)代销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合同编号第一条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第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口《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口《税务登记证》口《组织机构代码》口《开户许可证》口《生产许可证》口《卫生许可证》口《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口《食品检验报告》□其他O第三条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第五条食品验收方法第六条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占
八、、
3.交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