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9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有关集体合同模板锦集五篇集体合同篇1发文单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文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xx]31号发布日期20xx-9-29执行日期20xx-3-l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协商代表第三章平等协商第四章集体合同第五章区域、行业集体合同第六章争议的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于20xx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xx年9月29日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第六条本单位于每月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第七条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第九条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条本单位对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因生产需要对某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第十一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第十二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第十三条本单位对连续工作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十四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第十五条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第十六条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第十七条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第十八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九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第二十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第二十一条单位对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I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第二十二条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第二十二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第二十三条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年组织全面的体检第二十四条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二十五条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十六条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接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渡、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第二十七条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第三十条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度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三十二条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第九章奖惩第三十三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第三十四条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第三十五条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单位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三十七条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律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条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第四十一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四十二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生效,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单位(盖章)工会(盖章)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集体合同篇4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XXXXXXXXXXo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层高为3米,建筑面积
220.9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196.79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精装修;该房屋未设定抵押乙方租赁房屋做为员工宿舍使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XXX元/月,年租金总计XXXXX元(大写XXXXX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年付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第五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在该房屋交付之前,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或由该房屋产生的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该等损毁、灭失的风险在该房屋交付乙方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三)返还租赁期满且双方未能达成新的租赁合同,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后十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装修的完好第七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甲方和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经甲方事先确认乙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转租的,乙方之承租人只能为一方且无权将该房屋的任何部分或者全部再次进行转租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超出底商经营业态要求的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曰签约日期年月日集体合同篇5第
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个劳动者处于弱势而不足以同用人单位相抗衡,因而难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由工会代表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工方可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第四条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第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该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不一致的,按照集体合同执行体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就可以规定集体劳动条件,集体劳动条件是本单位内的最低个人劳动条件因此,集体合同能够纠正和防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过分不公平,使之比较公平合理,也使劳资双方在实力取得基本的平衡第
二、许多在劳动合同中难以涉及的职工整体利益问题,可通过集体合同进行约定,如企业工资水平的确定、劳动条件的改善、集体福利的提高等根据工资方面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制度时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这实际上就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第
三、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经济形势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那么可以通过集体合同调整和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应当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因此,在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内容,实际上是将经济性裁员规范化,有利社会的稳定第
四、劳动关系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如果事无巨细均由劳动合同规定,那么每份劳动合同都将成为一本具有相当篇幅的小册子,订立一份劳动合同将成为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通过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内容进行全面规定之后,劳动合同只需就单个劳动者的特殊情况作出规定即可,这样就会大大简化劳动合同的内容,也会大大降低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由于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具有上述作用,集体合同被认为是劳动合同的“母合同”第五,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更好地保护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实现我国《劳动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立法宗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优越性第六,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的调整上可以在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劳动合同的调整中间增加集体合同的调整这一层次,实现对劳动关系的多方位、多层次调整集体合同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同一般的劳动法律法规相比对不同企业劳动关系的针对性比较强,同时也有利于消除或弥补劳动合同存在的某些随意性,给企业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一种新机制,从而使企业劳动关系更和谐、更稳定、更巩固,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第七,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使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更生动、更有效,使工会的“维权”职能实现法制化第八,实行集体合同制度,有利于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矛盾,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减少和处理,有利于职工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难问题,社会把予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纠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如果国家有健全的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如果在用人单位实行集体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权力政府居中裁决,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悲剧,政府的压力也将大大减速轻第九,实行集体合同,有利于政府从救火队到裁决者的角色转变当前很多劳动纠纷,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矿难问题,社会把予头都指向政府,认为政府没有尽到责任但是平心而论,政府在这方面是花了很多功夫,发了很多的文件,三令五申,却没有收到实效纠其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而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如果国家有健全的集体合同法律制度,如果在用人单位实行集体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权力,政府居中裁决,就不会发生这么多悲剧,政府的压力也将大大减速轻第六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对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进行指导、帮助,依法实施监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教育和组织职工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会议制度三方会议对平等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第二章协商代表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指派,职工方的协商代表由职工方通过推选等民主方式产生双方协商代表的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三至十五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的任期与本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一致,尚未建立工会的任期为三至五年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第九条用人单位首席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用人单位其他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专职或兼职工会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第十条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会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担任首席代表的,应当书面委托本方其他协商代表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职工方其他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或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由地方总工会或者产业(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出候选人,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人数占全体职工人数五分之一以上的,职工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代表第十一条协商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平等协商;
(二)向本方人员征求意见;
(三)接受本方人员询问;
(四)提供与平等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五)代表本方参加平等协商争议的处理;
(六)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除以上职责外,首席代表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和主持平等协商会议;
(二)负责向本方人员公布平等协商情况;
(三)在平等协商会议纪要、集体合同及平等协商的其他法律文书上签字;
(四)协调处理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中的有关问题第十二条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守在平等协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方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不胜任、不履行职责的,按照其产生程序予以撤销或者罢免协商代表因撤销、辞职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下一次协商会议召开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产生新的协商代表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和条件协商代表团履行职责占用工作集体合同篇2会议名称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协商时间20xx年8月20日地点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人史成军参加人员企业行政方张永久、史成军、陈鹏飞、李红春、王展新、李慧俐、梁国全企业职工方张孝春、张洪孝、路兴梅、王磊、孟德利、苏惠香、刘威纪要经双方协商以下事项达成共识,企业方可遵守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期限为一年
二、工资分配及发放方式员工固定工资800元+产量工资(岗位系数*产量)+绩效工资管理人员固定工资1000元+产量工资(岗位系数*产量)+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的劳动强度、工作量多少、技术含量等诸多因素,商定出同岗不同酬的岗位工资系数每月31日前将员工工资全额转入工资卡内
三、劳动时间、休假方式按行劳动法规定执行
四、按国家政策100%全员办理五险
五、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相关要求为员工配置劳动保护
六、其他规定第一条婚假请假时须有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结婚证明,假期为三天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晚婚条件的,假期为十天婚假均含公休假日若无特殊情况,婚假必须一次休完,此假期带薪第二条产假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天(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晚育(男26周岁、女24周岁及以上初育为晚育)增加30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出生证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核实
(二)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编号Q/FGR/JL—RL—007—20xxNO.难产(须有医院证明)增加15天.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予流产假42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以上假期均含公休假日
(三)男员工护理假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
(四)婴儿在一周岁以内的,每天可享受一小时哺乳假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五)女员工怀孕期间,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六)产假期间薪资,按所在岗位日薪的70%发放,车间工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七)女工生育休假、薪资均执行女工生育保险政策集体合同篇3企业名称(盖章):经济类型企业地址邮政编码职工人数甲方乙方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姓名姓名职务职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一章总则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一条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本单位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第二条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十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除职工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第四条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五条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