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0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有关解除租赁合同汇总九篇解除租赁合同篇1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年月日就乙方承租方大美博城号商铺签订《方大美博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弃上述商铺优先续约权及承租权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商铺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年月日解除,甲乙双方租赁关系即同时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年月日前将铺位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甲方将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取房屋占用费
(三)乙方承担商铺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费、通讯费、广告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商铺时应保证商铺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商铺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解除租赁合同篇8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的土地租凭给乙方作.茶楼.之用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因租凭合同期限已满,甲方提出(口清理/口整改/口撤除)和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租赁期间,除甲方已有建筑和设施外,在该土地上新建、新搭设的所有建筑和其他设施与甲方无关,租凭期以满,甲方如要求撤除乙方应无条件撤除,撤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费用和物品损坏由乙方承担
二、未缴纳的费用乙方在租凭期间的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应在租赁合同解除当日全部缴纳,双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未缴纳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三、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本协议于年月曰在签订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身份证身份证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签署日期签署日期解除租赁合同篇9xx先生(女士)我与你于XX年XX月XX0就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XX区XX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合同法》和《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望收函后10日内,迁出该房屋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你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阁下自行承担特此通知!XXX20xx年X月X日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扣除乙方欠缴费用后退还承租押金,明细见附件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1、乙方收款信息
2、收款人全称
3、开户行帐号
4、开户行全称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有权将该商铺进行二次招商并可随时与意向经营户实地参观该商铺直至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页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解除租赁合同篇2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甲方(出租方)石林乙方(承租方)宁夏万维实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原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身份证号年月曰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日月解除租赁合同篇3朱国棠你与我公司于20xx年7月28日就萧山市心北路181#-A商铺租赁事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你应于20xx年6月7日支付租金
38587.5元,但你未依约支付,此前我公司对此催讨,未见你积极回应现你延期支付租金已逾30日,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特致函于你
1、立即解除你与我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你实际承担的租金及应承担的违约金,在折抵合同保证金后,我公司保留向你追偿的权力杭州久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xx年7月8日解除租赁合同篇420xx年7月,沈女士在本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门面房,本来打算自己经营面包房的,可是由于资金等原因,无法经营于是沈女士就将该门面房先出租给俞先生,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约定,沈女士将其所有的一套门面房出租给俞先生,租期为三年,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4日止,月租金为9000元20xx年8月,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俞先生打算继续租赁,沈女士也没有收回该门面房,但双方并没有另行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20xx年2月,沈女士找到了合作伙伴,打算收回出租给俞先生的门面房自己用也就是要求解除其与俞先生之间的租赁关系,而且要求俞先生支付自20xx年1月1日起至交付门面房之日止的租金俞先生认为双方对给付租金的期限未明确约定,按照惯例是每年年底给付上年租金对于20xx年的租金其应在20xx年年底前给付,现在还未到给付期限,沈女士就要求解除租赁关系,支付租金是没有道理,故不同意沈女士的要求双方协商不成,无奈之下沈女士起诉至法院评析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在本案中,沈女士与俞先生之间的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作为承租人的俞先生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且沈女士对此没有提出异议,虽根据法律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而且双方对20xx年8月后的租赁关系并未采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各自的陈述相互否认,且均不能提供证据,故法院应认定该租赁关系是不定期租赁;对于双方间的不定期房屋租赁关系,沈女士和俞先生均可以随时主张解除,故对沈女士要求解除双方间的房屋租赁关系的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当然沈女士要求俞先生退还房屋应当给予合理的期限;俞先生也应支付相应的租金解除租赁合同篇5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年月日就乙方承租号商铺签订《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履行《租赁合同》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商铺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年月日协商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年月日前将铺位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商铺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商铺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商铺时应保证商铺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商铺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还;但可退还管理费及推广费部分,共计元;因乙方尚欠甲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共计5元,故甲方实际退费金额为7Lo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解除租赁合同篇6通知人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但贵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如下违约行为,根据口《租赁合同》第条/口《合同法》第条的规定,我方可解除《租赁合同》现我方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请贵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在接到本通知后日内腾退房屋、付清费用,并根据《租赁合同》第条承担违约责任特此通知通知人时间解除租赁合同篇7被告陈棋于1965年起在原告马尾区某机械厂工作,1988年7月,经原告厂委研究,安排被告居住在厂里的一间宿舍20xx年2月20日,原、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未涉及到宿舍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被告仍继续居住在原告原先分配给自己的那套宿舍20xx年2月8日,原、被告签订了关于宿舍的租用合同,约定租用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80元,被告按约支付了租金20xx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之后,被告继续承租,按原先的合同约定支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无异议,继续收取租金20xx年1月双方口头约定每月租金100元,被告继续承租20xx年7月至12月因当时张贴出拆迁公告,原告主动提出免交租金,被告在此期间未支付租金后因原告业务需要急需用房,遂于20xx年12月12日书面通知被告20xx年1月10日腾空房屋,被告拒不退还该房屋,也不支付20xx年1月至今的租金,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法院审理】经审理,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此租赁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此案当中原被告于20xx年2月18日签定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被告继续租用该房屋,交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未提出异议,继续收取租金,从双方的行为可以推定双方合意续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此时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都有解除权【律师评析】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届满之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另行租赁,保障其基本生活法院最后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被告陈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搬离房屋,并且支付给原告从20xx年1月至搬离房屋期间的租金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