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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间借贷合同范文六篇民间借贷合同篇1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为利息,即月利率为悦年利率猊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按月利率%计算;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年月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年—月—日丙方(签字)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4甲方(出借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借款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丙方(担保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大写)小写¥.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担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注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实际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据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丙方(担保人)合同签订地时间年月曰民间借贷合同篇5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乙方(放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已于年月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年月日所立《借款协议》(no)作废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为)o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o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年月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借款日期年月日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注
1、说明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达成合意后打印成文,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2、上述协议双方已各执一份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民间借贷合同篇6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丁方(居间人)(以下简称“丁方”)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资金周转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元,大写为人民币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20xx年xx月xx日之日起到20xx年xx月xx日止第四条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天利息为,周利息为,月利息为,按月提前五天结付利息第五条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借款及利息甲方在乙方该笔借款还款期限届满提前十天告知乙方,乙方应明确回应还款准备情况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方将借据交给乙方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乙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甲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乙方或丙方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甲方无法收回借款的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甲方、丁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第二部分担保条款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乙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乙丙方自愿以其所有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甲方,作为乙方归还借款的担保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担保人名下(担保人夫妻双方名下)所有财产丙方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丙方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o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丙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也有权依法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甲方按日支付全部贷款本金3%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丙方因隐瞒担保物存有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从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第四部分居间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支付丁方居间及贷后管理服务费,居间及贷后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借款金额每月的%即每月¥元(大写:元)(出借人)甲方(签字或盖章)电话(借款人)乙方(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担保人)丙方(签字或盖章)电话丙方(签字或盖章)电话(居间人)丁方20xx年xx月xx日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贷款方(签字)电话号码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保证方(签字)电话号码民间借贷合同篇2抵押人(甲方)抵押权人(乙方)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建设面积M2系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登记监证部门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民间借贷合同篇3贷款方(以下称甲方)姓名工作单位借款方(以下称乙方)姓名工作单位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第三条贷款期限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签订合同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一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第七条罚则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甲方(盖章)代理人(签字)年一月―日乙方(盖章)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