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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对产品及监视和测量状态进行标识,防止不同产品相混淆或误用,一旦突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实现必要的产品追溯,同时为规定必要的安全、环保标识,防止事故的发生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产品形成全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适用于监视、测量状态的标识控制;适用于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安全、环保标识管理3职责质量管理部是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主管部门,规定所标示的方法并监督检查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执行情况并满足清真手册要求各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原料、产品、中间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安环部负责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以及固体废弃物分类标识及排污口、厂内外排水设施安全环保标识的管理仓储部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进货产品、最终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4工作程序进货产品的标识辅助材料和入库内贸产品仓储部负责按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仓库物资卡片》规定项目详细如实的填写所有项目,并在指定货位和区域进行标识,并把信息记录在相应的台帐上外贸产品仓储部负责按照《成品入库标识卡》规定项目详细如实的产品名称、批号、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并在指定货位和区域进行标识,并把信息记录在相应的台账上
4.2原料、中间产品的标识车间通过“岗位操作记录”、“料液交接单”等记录将产品的名称、来料情况、来料罐号、时间、流向、去向与罐号等进行标识3终产品的标识终产品以“检验报告单”、相应岗位的操作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操作时间、批号等)及入库记录作为标识4产品标识应满足以下条件a)说明产品的来源和质量特性;b)反映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c)标明交付后产品的分布和所处位置;d)每个或每批产品的标识具有唯一性等5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
5.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分为三类“合格”指产品经监视和测量判为合格;“不合格”指产品经监视和测量判为不合格;“待检”指产品未经监视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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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进货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的管理a)库管员对各自管理待检的进货产品做出“待检”标识;b)库管员根据验证或检验结果,按《仓储部物资储存管理制度》作出相应的状态标识将合格品和不合格品放在相应区域,不合格品挂“不合格”标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记录在相应的物资台帐上
4.6安全环保标识有毒、有害、危险场所通过设置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危险标志、区域标记等作为安全环保标识,由安环部及相关车间实施施工场所的标识由设备部提出要求,承包商实施
4.7标识的管理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标识的管理产品的标识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及交付全过程随之同时流动,有关单位要负责保护好标识,以防止标识的丢失、损坏和移位产品标识必须清楚醒目、不易消失、字迹工整清楚,标识不清的物品要及时核实后,方可继续流动
4.8可追溯性的管理在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公司应对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并作好记录,确保识别产品批次及其相关原料和加工记录,以实施包括满足产品召回在内的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措施,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需要追溯时,质量管理部组织有关单位通过相应标识及“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等进行追溯追溯记录应包括批代码和分销记录,应在考虑顾客和相关法规对该产品要求的基础上记录保存期5相关文件《记录控制程序》、《公司可追溯性标识规则》6记录《产品模拟追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