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0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电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2.0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3.0本制度用于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及各生产、工程、储存、维修单位
4.0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施工项目负责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止送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接地良好5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
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对需埋地铺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0.7m穿越路面时应加设防护套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固关闭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O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12供电单位电工应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和隐患记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安环部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13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0《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核、签发和留存要求《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清楚的标明申请作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临时用电时间、风险分析及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
2.1外来施工需临时用电时,应向公司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应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环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设备部门电工检查用电机具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安环部负责批准签发
2.2负责临时供电的责任单位在接到施工单位送交的有安环部、设备部联合签发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后,方可送电有不符合安全项的不按要求整改,可以拒绝送电
5.
1.
2.3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
1.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1.
3.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送安环部备案,第二联交作业现场执行人,有效日期为1个周期,存档期限为1年0管理职责设备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设备维护
6.2安环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检查、签发
6.3工程项目负责部门负责施工单位所接临时用电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检查
6.4供电的责任单位负责检查、接电
6.4施工单位负责所使用的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管理
7.0记录文件《受限空间作业证》《动火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吊装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