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外国民商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ForeignCivilandCommercialLaw课程编号0200640学分32学时
2.0
二、课程教学对象法学专业本科三年学生
三、课程性质及教学目的外国民商法是法学专业一门理论层次较高的课程本课程为法学本科阶段的一门专业选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外国民商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及其发展脉络有全面的了解,意在使学生系统掌握民商法经典理论及其相关的外国民法典体系,培养学生运用民商法的原理分析和解决我国私法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对先修知识的要求该课程是在学生们学习了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后再次对民商法学科知识进行提高和升华的课程,通过本课程的讲解,要求学生了解外国民商法律制度的历史和现状,培养学生掌握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比较分析及思维创新能力
五、课程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学时分配建议(总学时数:32)
六、建议使用教材及参考书.教学指导书谢怀秋《外国民商法精要》,法律出版社,
2006..参考书目
[1]林嘉《外国民商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2]马育民《法国民法典》,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2.
[3]王书江译《日本民法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9.
[4]何勤华《20世纪外国民商法的变革》,法律出版社,
2004.
[5]顾功耘沈贵明《商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七、课程考核方式(宋体小三号字)以开卷考试为主,结合平时作业及综合应用和设计(或小论文)综合评定成绩知识模块知识点要求学时学习方式课外学习要求
1、外国民商法概要
1.1近代私法关系与民商法A2课堂讲授
1.2近代民商法的性质和原则A2课堂讲授
1.3财产法与人身法A2课堂讲授
2、典型民法典解析
2.1法国民法典
(一)B3课堂讲授
2.2德国民法典
(二)B3课堂讲授
2.3瑞士民法典
(三)B2课堂讲授
3、外国民法
3.1民事主体、法人B3课堂讲授
3.2物权制度B3课堂讲授
3.3侵权法制度B3课堂讲授
3.4债法制度B3课堂讲授
4、外国商法
4.1外国商法制度B2课堂讲授
4.2外国商主体法B2课堂讲授
4.3外国商事交易法B2课堂讲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