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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综治管理责任书甲方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丙方杭州水务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三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加强对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综治管理,预防火灾、治安性灾害事故等管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确保安全稳定,保证双方共同履行管理职责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及国家、省、市制定实施的相关法规坚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特签订本消防,安全,综治管理责任书
一、甲方履行责任
1、委托丙方对乙方所租赁房屋进行消防、安全、综治管理工作的不定期督促,检查
2、委托丙方对乙方所租房屋存在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督促限期整改
3、委托丙方配合乙方开展防火、防盗及法制等一系列内容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委托丙方对乙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乙方履行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实施的消防、安全、综治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的行政法规管理条例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安全管理、车辆出入管理、人员出入管理等制度违反物管制度的参考水务集团处罚标准,由出租方填发违章扣罚单交乙方,收取违章罚款违章人员所在单位向违章人员扣回所交违章扣款
2、确定一名主要行政领导全面而负责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工作,并配备一名主要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3、必须与甲方、丙方签订《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综治管理责任书》,乙方应认真履行和落实《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综治管理责任书》,未按要求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工作,在各类安全检查中有重大安全隐患,经要求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多次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租赁保证金或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直至解除合同
4、制定消防、安全、综治管理制度,定期安排,布置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经常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要有详细内容记录
5、经营商场、酒店餐饮等公共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内部消防、安全、综治管理组织
6、对租赁房屋进行内部装修(饰)、改建、扩建等,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并与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租赁房屋装修施工安全责任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契约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7、如委托丙方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8、因乙方造成大楼公用设施、设备或其他租赁客户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9、严格履行租赁房屋使用性质,不能将承租房屋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经营业态不得违反招租文件或合同约定
10、动用明火作业和使用特种设备及大功率电热器具,必须报丙方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作业和使用期间必须落实定人管理,定点使用,定安全管理措施
11、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对甲方、丙方提出或督促的整改通知,要立即组织研讨认真布置落实整改方案或做出限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丙方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12、根据租赁房屋用途的特点,按规定配好备足消防器材,落实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确保消防器材正常,完整好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移动,随意改装不准在消防器材和灭火栓前(旁)堆放杂物及物资,保障安全通道畅通
13、积极开展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综治管理的法制法规和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达到三懂三会(懂得岗位操作中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
三、乙方履行其他责任
1、不得擅自违反租赁房屋合同及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综治管理责任书条款,因乙方责任发生消防、安全、综治事故造成损失或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2、租赁房屋内设财务室,必须落实“三铁一器”(既防盗安全门,铁制保安窗,防盗保险柜(箱),报警器)并经有关公安部门审检,领取安全合格财会室证书
3、租赁房屋内不得留宿人员,因实际需要住宿人员,必须经甲方审报,并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住(留)宿
4、为了保证乙方遵守上述消防安全责任,根据甲方主管部门的规定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包括在租房保证金中)在租赁期间无违反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在租赁合同终时返还风险抵押金如有违反消防、安全、综治管理行为,丙方有权向相关执法部门提出汇报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国家,省市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⑴、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⑶、各类防盗设施或保安门、窗、棚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⑷、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库等公共设施及场地;⑸、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制冷、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⑹、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⑺、高层建筑擅自安装空调、花架,在窗台上随意搁置物品;
(8)、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⑼、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建筑外表;
(10)、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指令;
(11)、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舌L贴、乱挂、设立广告牌;(⑵、随意停放车辆;(⑶、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⑷、违反规定携带家禽、家畜及宠物;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相友爱、和睡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丙方履行责任丙方受甲方委托对该物业的消防、安全、综治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1、对乙方所租赁房屋进行消防、安全、综治管理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
2、对乙方所租房屋存在的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督促限期整改
3、配合乙方开展防火、防盗及法制等一系列内容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乙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乙方若发现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丙方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上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本责任书一式玖份,三方各执叁份,责任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