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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合肥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下附有“门前三包范本”)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台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临街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是指责任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其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和市容秩序第四条门前三包”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公众参预、社会监督”的原则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监督、检查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辟区、合肥经济技术开辟区、合肥新站综合开辟试验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辟区管委会)及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商业步行街、广场等地区的专门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与辖区内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的具体执行情况规划、工商、园林、市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第五条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保洁,做到门前地面、花坛、树木周围清洁,无积水、积雪、油污、痰迹、垃圾、果壳、纸屑;门窗、橱窗整洁,外墙面及时清洗、粉刷;垃圾按规定方式采集,并在指定地点投放;卫生容器外观整洁、完好包绿化协助园林部门管护责任区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或者损坏花草、树木、花坛和刻划树干行为,严禁占用绿地包市容秩序负责维护责任区市容秩序,建造物立面应保持整洁,不得倚门设摊、占道摆摊、占道洗车,制止和劝阻乱搭建、乱堆放、乱晾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乱悬挂等行为;店招标牌整齐美观,门前装璜及灯光亮化设施完好,不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及户外广告;非机动车在门前有序停放;空调室外机和排风扇安装符合规定标准第六条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包括责任单位的临街建(构)筑物前的地面、墙面、空间整体周边环境先后为自责任单位建(构)筑物墙基至道路边石,摆布至相邻单位墙体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的具体责任范围,由所在地管理单位划定临街空旷地带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责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其管理单位负责城市公共设施由市容、园林、市政、电信、邮政、供电、广播电视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门前三包”责任单位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道路两侧的门前三包”由建造物产权人负责;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单位负责;经营门点由经营者与产权人共同负责;
(二)集贸市场的门前三包”由开办单位负责;
(三)建造工地的门前三包”由建设单位负责;
(四)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由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权属单位负责O第八条门前三包”由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单位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企业负责其责任区内的门前三包”工作责任单位委托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企业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其责任主体不变受托企业不能尽责的,责任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管理单位不得接受责任单位的委托第九条责任单位应当按要求与所在地管理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门前三包”责任书应当明确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时间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责任单位应当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受托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单位的门前三包”工作第十条责任单位应当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的义务??保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和市容秩序达到规定标准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1一条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门前三包”督查考勤制度和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管理单位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第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责精品文档任单位以及管理单位的失职行为,有权进行举报第十三条门前三包”管理单位及责任单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成绩突出的,由区人民政府、开辟区管委会、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或者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第十四条责任单位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园林、工商、市政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的管理单位和责任单位,取销其年度卫生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第十六条不服从责任单位或者专职管理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或者妨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七条肥东、肥西、长丰县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合肥市包河区“门前三包〃责任书根据《合肥市市容卫生管理条例》和《合肥市“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充分发动群众,做到人民城市人民管,提高市容和环境质量,特定本责任书
一、本辖区内所有经营户,均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门前三包”内容如下包卫生即保证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市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业包绿化即包门前绿化和公共设施不受损坏,禁止在绿化带上晾晒等损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包秩序即包门前不乱摆摊点,无出店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摆放灯箱和广告牌,无一店多招
二、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不签订责任书或者不履行“门前三包,,的经营户,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监督单位:监督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