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食堂(小杂粮)供应商的采购责任书按照河东区教体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的计划,乙方(小杂粮)供应商为我校甲方食堂定点(小杂粮)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文件,甲方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约.乙方向甲方学校食堂供应协商营养餐(小杂粮),品牌(()o.供应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小杂粮)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或事先约定,乙方按期按质按量供应.乙方供应(小杂粮)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商标注册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小杂粮)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小杂粮)不过期、不变味、不变质、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并附相应的法律责任.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即()结算一次.违规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重量必须与包装袋上的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称,如发现有不足称的(偏差3%视为正常)该批货物按平均重量计算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货或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乙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全部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学校幼儿园食堂(盖章)乙方(小杂粮)供应商(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