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水污染控制措施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3)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少地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5)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