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以后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2、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至少检测一次,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4、医院负责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5、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院统一保管,终身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X射线机操作规程
1、了解机器的性能、规格、特点和各部件的使用及注意事项,熟悉机器的使用限度及其使用规格表
2、严格遵守操作规则,正确熟练地操作,以保证机器使用安全
3、在使用前,必须先调整电源电压,使电源电压表指针达到规定的指示范围外界电压不可超过额定电压的土10%频率波支、动范围不可超过±lHz
4、在曝光过程中,不可以临时调节各种技术按钮,以免损坏机器
5、在使用过程中,注意控制台各仪表指示数值,注意倾听电器部件工作时的声音,若有异常,及时关机
6、在使用过程中,严防机件强烈震动,移动部件时,注意空间是否有障碍物;移动式X线机移动前应将X线管及各种旋钮固定
7、X线机如停机时间较长,需将球管预热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