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财务监督检查制度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理顺财务关系,做到“开源节流、合理开支、公开透明“,切实加强对财务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特制订本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管对象*区管委会财务收支情况、指挥部办公室收支情况、财政所收支情况
二、监管事项办公室日常开支、各分指挥部管理费使用情况、工程款拨付等
三、监管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四、监督要求
1、党工委书记负责对*区、指挥部办公室、各分指挥部等财务收支进行审查
2、*区管委会主任负责对*区、指挥部办公室、各分指挥部等全部财务进行审核
3、*区管委会分管座家领导负责对*区管委会相关开支进行严格管理,严把财务审批关每笔开支严格审批程序相关公用经费开支,“*区城管分局区派出所”包干经费经科室负责人签批后报主要领导审阅;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开支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行把关
4、*区纪检、监察对公用经费和*区经费执行情况、*区对水、电费、两费包干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公款采购物品、车辆燃修费及一般性开支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五、监管其他事项
1、纪检监察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有关科室和单位应按监督、检查的要求,认真接受和主动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财务人员要严格资金管理和帐务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无错帐、漏帐;资金合理使用,严禁公款私存贪污挪用,财务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4、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有不按要求填报或不符合审批程序等问题应予退回重新办理,发现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