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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工作和行为,保障公司人才的储备,有效控制员工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使用范围人力资源部所有岗位人员第三条基本要求
(一)根据各部门需要,及时提供新员工;
(二)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通道第四条招聘/入职规定
(一)招聘的原则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二)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总经理面试后批准;
(三)一般工作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并初试,用人部门面试,总经理批准;
(四)必须认真审核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严把用人第一关;
(五)录用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必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登记完整的员工档案;
(六)安排到市场的员工务必告知上级主管,以便安排或指导新员工的工作第五条员工晋升规定
(一)公司管理人员的选拔要依据以岗择人的原则进行,不得因人设岗;管理人员的提升要根据工作业绩及表现,逐层逐级地进行,业绩突出者可破格提拔使用;
(二)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员工绩效考核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组织/人事的任免和人事调整,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实行一年一聘,人事任免或人事调动一般在年底至年初进行,并且应在年终绩效考核之后进行;
(三)员工工作业绩优异且具备管理人员基本条件的可以直接向上一级管理岗位挑战;
(四)根据公司员工的考核表现,达到晋升条件的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应及时汇总合格人员名单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晋升手续第六条辞职规定(-)对于所有辞职的人员要求各部门做好工作的交接、资料的归档;
(二)要妥善办理好辞职员工的各项手续,避免不了了之的情况发生第七条处罚规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警告并酌情扣罚对招聘过程控制不力,出现造假身份证或学历;对离职办理不力,导致劳务纠纷或严重事故第八条本手册的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办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